大家好,我是铭渲。
作为一个互联网深度用户,在围观了许多起女性安全事故,两性纠葛事件后,最大的感慨不是来自于当事人。相反,那些或支持或讥讽的看客们,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
大多数人的声音和评价,才更能反映一个时代里文化思潮的变迁。
尤其是那些从雌竟思维里走出来,拒绝女女宫斗,逐渐意识到girls help girls的姑娘们令我振奋,她们让我清晰地看到:历史的车轮虽然缓慢但仍然向前滚动。
而另一些,数量同样庞大的受众,依然孜孜不倦地用放大镜搜寻女性的细微缺漏。
但凡女性有任何一点不如预期,就足够让他们陷入狂欢,发出马后炮一样的桀桀怪笑:“我就知道!她肯定有问题!”
她想红,她碰瓷,她仙人跳!
她拿了他的钱,拜金女活该!
她喝酒但还清醒,是自愿的!
她是福利姬,就是出来卖的!
……够了。
私生活被“扒光”,
是每个女性都要滚的钉板。
任何一个女性在遭受侵害,两性博弈中吃亏的时候,但凡不肯低头认怂,而是决定站出来声讨。就必然要承受一番“滚钉板式”的荡妇羞辱,和360°的细节拷问。
大众比起对错和真相,更在乎这个发出声音的女性,是不是世俗意义上的“好女人”?
如果她经受得住审查,她才值得同情和帮助。
相反,倘若她有丁点儿不够“传统”和“完美”,那么大家就会对男方所做的一切都选择性失明,反过来对她口诛笔伐。
女人做到什么样,才能满足看客们的“要求”?
不能谈过恋爱,不能非处女,不能收异性的礼物和红包,甚至分手后也不能结交别的男朋友。不然你会被视作私生活混乱、不自爱和拜金贪财;
被性侵事前不能喝醉,不能和加害人单独相处,不能有过信息沟通。不然你喝酒和进入房间都将被视作“同意”,事后声讨是价钱没谈妥;
甚至她的职业都有严格要求:不能是网红,不能是女主播,不能在酒吧KTV夜场等地方工作,不能曾经在社交媒体中晒过美照和卖弄姿色,不能在网络上“打拳”。
大众会默认从事这种职业的女性都“不干净”,都是“出来卖”的。她未能准确还原的10%的疏漏,会被否认其余90%的正确指控。
哪怕你晚上9点搬家被无良司机开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要求停车对方不允,你在恐惧中跳车身亡,死后上了热搜被报道出来从事“网络主播”相关的职业,都会有不少人评论:
“活该啦,之前当主播骗了多少男人的钱?现在报应来了吧?”
穿得少都能成为强奸犯开脱的理由,
更别提被扒出在网络上发大尺度性感照,录制搔首弄姿短视频了,这哪里是一个“好”女人应该做的事情?
支持女权亦是同理。
女性在男权面前不够臣服,跪的姿势不够优雅,会被视作挑衅和逆反。如若遭到肢体暴力和网络暴力,所有人都觉得是她的问题。
但从来没有人盯着男方加害者,一次又一次地审查——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女生喝醉了为什么你还要凑上去?
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不肯掏出jb难道她还能用刀逼你?
归根结底还是社会对他们太宽容了:
只要女方身份和经历有一丁点“不守妇道”,不用他们开口,大众会比加害人更早地陷入高潮,扒光受害者的过往经历,po出她的身份信息,寻访她的前任亲人和朋友,大张旗鼓地宣告她的不洁。
不省人事连站都站不稳地被拖进酒店,监控视频为证;有双方的对峙,和“我没硬起来”+“送你礼物道歉”的事实承认,聊天记录为证;女方去医院验伤证实下体有撕裂,医疗记录为证。
却因为女方敏感的职业和过往,否认了她被强奸的事实。
加害人永远被保护得很好,受害者却需要身败名裂。
他们在司法上难以被追责,又在道德上轻易被豁免,甚至在被警方定性为“猥亵”之后,他的妻子还会站出来写一篇《我的丈夫有错,但无罪》来替他喊冤。
而大众也同样无视警方“确认猥亵”的通告,大呼“反转”,心疼这个被仙人跳的阿里巴巴高管。
咦,难道说,那些100%符合“标准”的女性就会得到大众的理解和宽容吗?
并不。
因为很多事情你是无法自证的。
你要如何证明自己只吃了一碗粉?
几个月前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山大学造谣案,15个女生被不相熟的男学生会主席,通过盗窃头像+自导自演,编织了一个巨大的谎言:高校女学生跨院区卖yin。
起因源自于一个截图,有人发朋友圈说:“周末有个聚会,在线征集小母狗。”
许多顶着不一样头像的女孩留言回复说:随叫随到,来了来了,我报个名……
某个看到这条朋友圈的人,震惊地把截图发给认识的女生,问她为何堕落至此。当事女生同样觉得震惊:“头像是自己的,但她从未见过这条朋友圈。”
经过多方查明才发现,被同样造黄谣的女性受害者,数量高达15人,她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传谣了半年,成为“有心人”私底下争相传阅的“母狗”、“鸡”、“卖yin女”。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因为一个恶毒男的故意造谣,即便最后得到了被刑事拘留,开除学籍的处分,但那些被污蔑的女性受害者们大部分出现了抑郁和恐慌症,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
女人出现任何问题,甚至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都有可能遭受荡妇羞辱?
归根结底,因为荡妇羞辱太有用了。
其实除了性侵强奸的当事人外,同样的污蔑和指责,也会无差别地落在我们每一个女性身上。
比如我,因为在锁骨位置纹了纹身,工作中有交流的某个男同事,当着面客客气气的,转头与其他男同事私下聚会的时候,也曾就我的纹身窃窃私语:
“别看她表面上那么正经,实际上人家玩儿得可开了。”
又比如我朋友去海岛旅游,在朋友圈兴高采烈晒出旅行时候拍的泳衣照,当晚就收到了很多并不熟悉的男性,阴阳怪气的试探和嘲讽:
“都敢公开发大尺度照片了,我也有机会占点便宜吧?”
再比如我一个女性同学,在陌生社交软件中“偶遇”了她单位的已婚男同事。此事在公司传开后,单身的她因为“爱玩”变得声名狼藉,而她已婚的男同事,却毫发无损地作壁上观:
“就你长这样儿,也好意思出来约男人?”
别再剖腹自证“我不是荡妇”
我就算是荡妇,又怎样?!
荡妇羞辱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无需经过考证,也不用经本人的允许,就能从道德层面全盘否定一个女人。
对,一个女人。
有时候“女人”的性别背后所包含的潜台词,远大于她作为一个“人”的本身。
在中国历史中,女性千百年来都是被视作是资源和货物,和家里的大头牲畜差不多。
没有机会受教育,也没有岗位可谋生的女性,唯一活下去的方式就是嫁一门好人家,传宗接代,母凭子贵。
为什么古时候女性“宫斗争宠”思维那么严重?因为她们生活的质量,全然与是否得到一个男性的宠爱挂钩。
又因为只被视作传宗接代的工具人,所以她们的忠贞决定了子嗣血脉的纯净度,以及夫家作为物权人的尊严。
所以男权社会向来对女性的私生活,严防死守。
她们从小接受着女德洗脑长大: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无数女性为了自证清白,不惜在被侵害的时候用自杀来明志;
丧夫后守寡的女性得到虚拟的贞节牌坊作奖赏,而遵从自己动物本能的女性,被视作水性杨花,抓去浸猪笼。
在数千年的“大棒和糖”的威逼利诱下,不分男女老少,几乎把“女人要自爱”刻在了基因里。
女性用来自我规训,其他人用舆论和陋俗摁头逼迫女性服从。
但是,时代已经变了。
如今的女性可以独立工作,赚的钱甚至能比另一半更多。她们可以在社会上大展拳脚,实现梦想和抱负,不再如同以往那样,靠生儿子来巩固地位。
但即便如此,无数的女性还是被困在过往的精神牢笼里,走不出来。
把自己的干净和清白,看得比天还大。
正因为她们有这样的软肋,所以才会被利用和拿捏。
有时候无需实质伤害,只需要编造谎言和构陷,就能致一个女人于水火之中。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所以别再自我反省,自我佐证了。当别人想要给你泼脏水的时候,光想着逃避,是避不过去的。
既然避无可避,那就迎难而上。
比起嘶声力竭地剖腹自证“我不是潘金莲”,不如挺直腰杆反问回去:“你算哪根葱啊关你p事?”、“天天关心别人过不过性生活,你自己是没有吗?”、“我就算是荡妇,也瞧不上你这种货色。”
先从自己开始摒弃“贞节牌坊”:
没有道德,就不会被道德绑架;你不在乎贞操,就没有人能用贞操来绑架你。
食色性也,有情欲本来就是动物本能,人之大欲,正常的生理需求。
在我看来,荡妇恰恰相反,是别具性魅力的代名词,是坦然尊重自己欲望的体现。
千百年来,传统文化对男性的性欲各种宽容,充满了理解和调侃:却对女性的欲望百般污名化,严防死守,洗脑她们贞操比天大,把贞操当做衡量一个女性至高的标准。
这种双标,不过是男权社会对女人欲望的压迫罢了。
而我们,最忌讳用别人的不合理规训,套在自己的身上,削足适履去适应这套双重标准。
阿里女员工状告上司性侵的时候,曾经被领导假意推脱:“我们没有开除他的原因,是因为考虑到你的名声。”
女生想也不想,坚决地说:“我不要名声,我要的就是开除他。”
希望各位姑娘别怕成为“荡妇”,别怕被骂作“荡妇”,别怕名声被毁掉。
醒醒,他一个强奸犯都不要名声,
女性作为受害者,要这名声有何用?
唯有这样,那些先用武力和权势让女性屈服,侵犯过后再用“女人的荣誉”堵住女性之口的始作俑者,才不会持续地猖狂下去。
让“荡妇”一词不再被污名化,才能让“荡妇羞辱”失去攻击性。
现在的女人,越来越不要脸了?
是的,女人不要脸,才能打败不要脸的男人,用流氓的方法对待流氓,用魔法打败魔法。
者:铭渲,皮实且耐撕的女性主义。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好姑娘光芒万丈(ID:laoyaohuibaofu),微博&知乎&豆瓣@好姑娘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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