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在小地方走出来的,所以小地方的风土人情,千姿百态,笔者哪怕眨着眼睛不看,发生一点事,就能看透本质。

今天很多官媒都在报道一起案件:
案件并不复杂,事发地河南禹州市苌庄镇。
一个货车车主,揽活去给别人拉货。结果车主不知道,这是一趟有纠纷的活。活不仅没有干成,货车还被人扣在了料场。

帮别人拉货,货车反被扣,车主自然去要。但对方在当地也不是善茬,并不搭理他,最终在44天后,经过各方调解后,扣车的才将车还给他!
要回车,车主觉得。这44天,扣车的应该给予赔偿,因为他每个月车的贷款就得两万多,于是便向扣车方索要3万元。不给,吵吵闹闹无果后,车主跑到郑州上访。

结果才下火车,钱就到账了!
这是对方理亏了?

不是的。因为在拿到赔偿的第3个月,车主就被刑拘了,罪名是“敲诈勒索”!
写至此,不知道诸君怎么看。

笔者说说以下几点:

一. 我们要捋清几个人物关系。车主是受雇去拉货的,扣车方与车主的雇主是前夫妻关系,而车主要钱的是扣车的父亲李金库。
问题就在这里,关于车主犯罪的问题,相关办案人员给出的理由是,扣车的是人家女儿,你问人家父亲要钱干嘛?
如此就构成了敲诈勒索。

但车主不这么认为,因为敢于扣车,不是一个女儿就有这份势力的,而罪魁祸首就是扣车者的父亲李金库。在要车的调解期间,也一直是李金库出面。
换句话说,李金库才是主事人。
但这一块,法院没有认定!

车主不仅车被白扣了,还蹲了一年五个月大狱,3万块钱还要退回。
二. 毋庸置疑,车主是值得同情的一方。只是拉了一趟活,车就被扣留。

但车主对法制的概念很模糊。
因为对方扣留他车辆,已经涉嫌违法。他只要报警处理就可以,至于损失,这一块都应该算进去。当然,当地的警方做不做为,又是另一个概念。相信,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车主也不应该跑到镇干部那里闹,也不会到郑州去上访。
然,老实巴交虽无罪,但老实巴交不懂法就有可能被有罪。

最终,明明是自己占尽法理的问题,生生把自己弄成了“罪人”。

怎么说,一句话,对方阵营有高人。

三. 看完这个案件,我搜了一下这个把车主弄进监狱的李金库。
嗯!

确实是挺厉害的一个人。
绑架,围攻警察,砸警车。最主要的是,哪怕在通缉期间,还一直稳坐村委会主任。也就是说,他在“在逃”期间,依旧明目张胆的在村里参加换届选举!
警察,对他是个摆设吗?

在网上,笔者还搜集了一个村民举报他的帖子。

相信各位看完后,立马明白这个车主为何会被判一年五个月了。
写至此,多余的话还用再说吗?

唯有建议中央督导组常驻河南吧
十多年前,我第一次因为冲动,与死神擦肩而过的那个阶段,在我们老家曾发生过一起案件。一个很有钱有势的企业家,到我们那儿挖铁矿。挖矿就要占农耕地,有的人同意,有的不同意,其中有一对父子就觉得,给多少钱耕地都不能“承包”给他们。

这父子不应口,企业家就得找人游说,不点头矿就没法挖。一番威逼利诱之下,最终似乎成了,但不久这对父子就被弄进了监狱,一个五年,一个四年。罪名好像不是寻衅滋事,就是敲诈勒索。

这个父亲后来我接触过,很倔的一个农民老头。
企业家的手腕很硬,不要看着他的大酒店正厅挂着他与“沪上老人”的合影,笑得那么和蔼,也不要看着他是全国人大代表,但他真的很厉害。那个农民倔老头哪怕被弄进了监狱里,他都没忘记打招呼。倔老头在监狱里下煤矿,辛苦改造,打算赚点积分减刑。好不容易攒够80分,可以减一年了,但别人给减刑,他不给减。看着狱警那欲言又止的表情,倔老头立马明白了,心里恨啊!恨得把手指头硬生生咬断了,无力的恨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因为自残还在监狱受了处分,着实吃了些苦头!

写到这里,老家的朋友该知道这个企业家是谁了吧。不知道的搜一下,临沂冷库冰冻女孩。七八个花季少女,被关进冷库活活冻成冰棍,谁说,就按造谣处理!
怎么说,太黑。不写名字,不代表笔者怕,敢找我,笔者能让他三代都后悔的不要不要的。
只是我觉得,真没必要,因为在我们哪儿,这样的事太多了。用极端方式解决,顶多只能让一家后悔的不要不要的,倒不如就这么相安无事的写一下文章,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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