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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公  告
2021年7号
当前,鉴于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举办各类大型宴会。夜市暂时关闭,早市实行限流制度。
二、肇东市、兰西县、庆安县、北林区四个县(市、区)域内线下培训机构、麻将馆、棋牌室、歌舞厅、酒吧、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台球室、室内儿童游乐项目、室内健身场所、体育场馆、电影院、个体诊所暂停营业。理发店实行“一对一”预约服务。所辖其它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三、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和公安司法行政监所暂时实行封闭管理。
四、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旅游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暂停景区景点内部表演。暂停组团跨省旅游、暂停接待跨省团组。公园广场暂停广场舞等大型户外聚集性活动,娱乐设施暂停运营。
五、餐饮及所有开放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严格执行“扫验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限流量、一米线、常通风”等防控措施,并按要求规范开展环境消毒工作。
六、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绥”,并劝导亲友非必要不返回,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进出绥化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广大市民居家不外出,一旦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感冒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去医院过程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9月7日以来,哈尔滨市、巴彦县抵返我市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的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报告或隐瞒行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53号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市已经转为应急状态,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期有外地(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市民返七后,请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近14日内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抵返七人员,请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所有公共场所(火车站、客运站、酒店、饭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全面开展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做好经常性环境消毒工作。
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议、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暂时取消,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在哈尔滨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如非必要原则上不离市。
五、请广大市民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勺公筷等防护措施。
六、市民朋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当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日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学校、幼儿园、监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单位监管力度,加强防控排查力度,不留死角,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零盲区、零疏漏”。大型娱乐场所、餐饮、宾馆、洗浴以及“九小场所”全面执行应急状态下管理措施,限制流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活动。
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问)负责制,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私自接收有发热症状的患者,要做好登记、流调、隔离、转诊、交接和信息推送,做到闭环管控,发现违规的要停业整改。
九、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电话确认,坚持使用“沃填报”系统,对不执行相关防控要求的要停业整改。
十、各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邮政快递企业等要严格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查证溯源、申报报备、核酸检测、预防消毒等工作。
十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国庆节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活动。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有关区域,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团结一心,主动配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人人行动共筑健康长城。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5号)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输入性聚集性风险较高,为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防疫情输入。哈尔滨市抵返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落地即检”。9月7日以来哈尔滨市抵返牡人员须及时做核酸检测,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不得随意外出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减少人员流动。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牡,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需离牡必须向所在社区报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离牡前三天向本单位及所在社区“双报备”。

三、加强社会面管控。全市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和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防控指南要求,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戴口罩、测温等防疫措施,并做好环境消毒工作。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疫情期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四、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广大市民要及时关注各级官方媒体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与阳性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市民,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为了个人生命安全和家人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严格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拒不接受流行病学调查,以及从事聚众赌博、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保持良好生活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加强个人防护,科学防范、理性应对。让我们齐心协力,万众一心,为赢得我市抗疫全面胜利而共同努力!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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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化晚报、七台河发布、牡丹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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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何博洋
主   编:张卓倩
审   核:刘   兵
统   筹:魏   巍
监   制:沈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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