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来加拿大,不管是旅游签,学签,工签或者移民,我们都需要填写非常多的个人信息,提供很多的个人资料供移民局审核。移民局会给每个申请者建档,创建唯一的UCI号码。通过档案,移民局可以找到这个申请者过去所有申请递交的资料和信息。因此,所有的签证和移民申请,填写信息应该要前后一致。
加拿大的签证申请需要填写的信息,相对移民来说比较简单。一些申请者,在首次申请签证或者续签的时候,对于信息填写和资料处理都比较随意,并没有考虑到这些信息对于将来的签证和移民申请造成的影响。
我们遇到有一些客户在做移民的时候,想要用海外的工作经验加分,结果发现当时申请签证时候,这个经验并没有填写或者信息填写不对。有一些自己DIY大小签的申请者,工作职位随意写,自己也忘记了,等移民申请的时候,又填了新的职位,结果前后信息不一致,被拒了。有一些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信息互相矛盾,而引起移民局的怀疑和深入调查。
分享2个自己DIY,因前后信息不一致而被拒的咨询客户案例。
案例1:一个学生, 自己递交EE申请,结果被拒了,拿着拒签信,来找我们做咨询。拒签理由是,之前续学签填写的工作经验与此次EE申请填写的工作经验信息不一致,并且工作证明写的收入与提供的T4和工资单也不一致,因此被拒签了。
然而实际情况是,这个申请者在公司里身兼多职,实际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符合移民要求的。只是他之前续学签的时候,没在意,随意填写了一个C类的职位,并且还提供了工作证明(续签不需要提供工作证明,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提供了)。结果移民官查看过去的记录,发现了不一致的问题,拒签了。
这种情况,单纯被拒都算运气好的了。最严重的后果就是移民局若判定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那么就会5年不得入境加拿大。在加拿大境内的,就会被驱逐出境。下面一个案例就是被判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
案例2:一个客户, 自己给父母申请超级签证,结果被拒了,找我们重新申请。我们做了调档,发现了这个事情的严重性。这个申请不但被拒,还被判定为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后果就是5年不得申请入境加拿大。
与客户的沟通中得知,在审理期间,移民局给他工作的单位打了电话,核对工作和收入信息。公司也把电话转给他回答,但由于英语不够好,没有解释清楚。为了程序公平起见,移民局期间还给客户发了PFL (Procedure Fairness Letter), 再给他一次解释的机会。
很显然,他并没有处理好,移民局认定他伪造工资单,税单和工作历史。而真实情况是,客户的工作的确真实,收入也够。这个客户是受雇于同一个老板,但是这个老板有2家公司,他是在这两家公司分别工作了,分别有收入。但他报给移民局的工作与收入等资料是矛盾的,混乱的。
因此移民局产生了怀疑,进行了调查。很不幸,一开始没有谨慎处理填写的资料和信息,后期又没有打消回应移民局的质疑,因而一个好的申请就被拒了。
以上两种案例都是情况属实,但在处理信息和资料太随意,前后信息互相矛盾,以至于被拒签,这是非常可惜的。
很多人认为移民局办事非常得糊涂,审理很随意。的确我们也经常遇到移民局弄错一些文件,审理不按套路出牌。这么大的一个移民局机构,难免总有新人上手,或者老手不熟悉新规,而判断错误。不过加拿大也有很完善的上诉机制,不合理被拒的,是可以上诉的。
虽然会有错判,但总体来说,加拿大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签证和移民系统,在世界上是领先的。不管是省提名还是联邦移民,或者各种签证申请,每个申请都有相应的移民法规定,申请要求,申请表,申请方式,审批流程,审理时间等。低估移民局的能力,无视规则,最终吃亏的只能是申请者自己。
每次申请,都要有大局观,想得长远点,不能仅为目前的申请便捷,而给将来申请挖个坑。有的坑能填上,有的坑填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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