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电讯报》9月20日报道,一名男子在明知自己新冠检测呈阳性的情况下,不戴口罩逛超市而被判入狱。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批评了该男子“自私”且“轻率”的行为。
9月8日,22岁的Daniel Kennedy新冠检测呈阳性后被要求隔离。但就在9月18日,他在明知自己确诊的情况下前往Wollongong CBD的Woolworths,他因此被判入狱21天,罚款1000澳元。

法官Claire Girotto称这名男子的行为十分自私,并决定判他入狱,以“警告社区”。
她说:“这不仅是一种轻率的行为,更是一种极端自私的行为。他说‘我得了新冠,但我不在乎’,谁知道有多少人因为他没戴口罩而感染新冠病毒?”
Daniel Kennedy(图片来源:《每日电讯报》)
据提交至法院的文件显示,Kennedy于9月8日新冠检测呈阳性,并被要求自我隔离14天,但就在9月18日周六,警方就发现Kennedy没戴口罩就走进了Woolworths。
警方跟着他进入店内,发现Kennedy依旧没戴口罩。于是警方便要求他出示身份证明,但他说自己没带,还提供了假名和假的出生日期。

在警方说将调查他的身份后,Kennedy才说“好吧,我撒谎了,我会告诉你我的真名”。之后他被押往Wollongong警局。
调查显示,9月14日,警方到他祖母位于Dapto的家进行合规检查,因为这是他们在新州卫生厅登记的地址。
(图片来源:《每日电讯报》)
但警方发现,Kennedy并不在家,他的祖母告诉警方,她已经好几周没见过Kennedy了。据法院获悉,他是在其母亲位于Wollongong的家中接受隔离的,而非祖母家。
周一,Kennedy承认自己没有遵守自我隔离令,没有在商业场所佩戴合适的口罩。

他的辩护律师Greg Melrose表示,他的当事人离开家只是为了吃东西。“他似乎没有出现任何明显的新冠症状,实际上,他可能没有对任何人构成重大风险,他出门不意味着就会与所有人都走的很近。”
但警方检察官Dave Weaver强烈驳斥了这一说法,称法庭无权决定他是否对任何人构成风险。“对于我们正在经历的一切,不戴口罩是可耻的。他是否具有传染性不取决于我们,我们不是医学专家,无法猜测他的传染性有多大。”
目前,Kennedy仍处于14天的隔离期内,他将于10月11日获释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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