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滚君
来源:摇滚客(ID:Rocker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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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强奸犯,而没有一个强奸对象。”
79岁的汪康夫,用了一辈子证明自己无罪。
“强奸、猥亵”,因为这两项罪名,他入狱十年。
多年来,他不停地上诉,就连当年案件的女学生都一一站出来举证他无罪,还是徒劳。
罪犯者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
被害人也不知道受到了什么侵害?

他痛恨、错愕、疑惑,终其一生在找答案。
他不明白自己明明没有做的事,为什么要用了一辈子都证明解脱不了。
他一遍又一遍呐喊:“我就是不服,我没有强奸,没有猥亵。” 
清白,对于一个人来说,尤其是正人君子而言,究竟有多重要?
听了汪康夫的故事,你便会明白。
事情还要从55年前说起,在那样一个年代,似乎真的能将白的说成黑的。
那一年,汪康夫24岁,正值最好的年纪。
彼时的他在江西吉安市莲花县琴水小学任语文老师。
据汪康夫回忆,他的父亲曾是“国民党军需处中校”,因为这个父亲的身份,他从小就接受着别人异样的眼光,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所以他努力学习,饱读诗书,成为了一名老师,算是为年少的自己出了口气,也为父亲长了志气。
他讲课不拘泥于固有的形式,不限于课堂,而是在实践中上课。
时而带学生出去游泳,时而上山砍竹子,生动有趣,学生们都喜欢听他的课。
后来他的学生回忆道:
“别的班级很多同学都羡慕我们有这样的班主任。”
如果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下去,他会成为一个好老师,不负父亲的期望过完这坦荡的一生。
可这一切,毁于一个平静的夜晚。

1966年5月16号晚,汪康夫正在办公室批改作业,学校的教导主任带着公安直径而入,没有任何理由地将他带走。
一脸错愕的他甚至不知道即将面临的是牢狱之灾。

接下来则是无尽的审问,没有事情原由经过,审着审着他莫名其妙地成了强奸犯。

“腾云驾雾一样,就像去了另一个世界。”老先生回忆道。
陌生的法庭,面前是一份学生签名按手印的证据,这里面详细讲述着他的罪名:
“康夫自1964年以来,采取以治病为名、找学生个别谈话、指导作业、买票看戏、教女学生游泳、带女学生上山砍竹子等手段,诱奸两名女学生洪仔妹、尹福珍,猥亵了10名女同学。”
强奸和猥亵,一纸经不起推敲的材料,将他送进了监狱。
公安机关认定他强奸了12个学生,法官认定了他强奸了两个学生,他们各有定罪,就是拿不出证据。
他不明白为什么?

为何自己就成了强奸犯?
他对学生这么好,为什么会被反咬一口。
他坚信白的黑不了,坚信他的学生不会乱说,他相信自己的学生,相信真理。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可以被扭曲的,只是汪康夫不愿意相信。
法庭上,没有证人,没有详细的调查经过,更没有直接证据,强奸罪就这么强行被安上了他头上。
等待他的是十年的牢狱之灾,是一生的屈辱之路。
他这一生都活在强奸罪名的阴影下,不敢和人接触,不敢在村里随意走动,害怕人家指指点点。
每遇故人,他便心如刀绞。
往后的日子里,他一直试图为自己翻案,生活拮据,只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
不停上诉,不停被驳回,于此一生。
他说:“事实上我只做了24年人,之后的55年都生不如死。”
当年他刑满释放回到家中,才发现受害的学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被强奸这一事。

“被害人还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老爷子低头说道。
滑稽、可笑,无奈又心酸。
其实这些年大家都知道汪康夫是清白的,证据也收集了不少,就连当年的女学生都一一站出来为他证清白,可是就是翻不了案。
当年出狱后,他打听到了“强奸名单”上其中两个女学生的地址,信中他询问当年的事情。

两位女学生都回信告诉他们,根本不知道老师犯了强奸一事,自己也没有被强奸。
她们说可以帮老师出庭作证,洗清冤屈。
十年服刑都结束了,被害人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真是天大的笑话。
此番通信后,汪康夫看到了一丝希望,他将信寄给法院,试图申诉。
当年的学生也一一站出来否定了被汪康夫“强奸”事实。
“怎么会强奸我,强奸我还嫁这么近。”
“我和汪老师没有任何关系,只有一种关系,那就是师生关系”
“没有猥亵我们。”

一次次取证中,他发现了当年的猫腻:
原来学生们都是被逼的,甚至很多是在不知情的情况被诱导写了“强奸材料”。
五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女学生依稀记得怎么被教导主任逼着写下指证汪康夫强奸的材料。
“没有的事”

“是教导主任强加给我的”
法院判定被汪康夫“强奸”的女学生红仔妹也指证,当年的那份材料,是学校写好让她签字,字迹潦草很多字她都认不清,就这么稀里糊涂签了。
甚至有一位学生道出细节。

两位老师叫她在一份材料上签字,企图问她是不是被汪老师调戏了。
女学生一口否决,可没想到对面的两位老师留下这么一句话:
“人家说你有,这个杯子在这里,你可以说没有这个杯子吗?”
学生李莲欣回忆道:
学校的老师将她关在一个房间,并对她说:“你不写我就不让你回去吃饭。”
无奈之下,她只好写下了“汪老师强奸了我”这样的话。
多年后,当年的十二名“受害”女同学,除了一个已经去世,其他都纷纷否认当年被汪老师强奸或猥亵。
有了这些证据,事情也算真相大白。
可是奈何法律至今都没还他一个公道。

他在日记中写道:
“我无愧于社会,却被社会所不容。”

申诉信,他一写就是四十多年。

老人颤抖的双手整理着这些年邮寄申诉信留下的挂号单,密密麻麻几百张。
这些年他写了很多材料,通常凌晨三点就起床,老人家说早起脑袋清醒,才能更好的写申诉材料。
虽然每次可能只改动几个字,他还是坚持写,坚持邮寄,哪怕希望渺茫。

可每次法院都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他的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直到后来惊动了媒体,江西台采访了他之后,表示这个案子我们会重视。
但是法院的态度依旧很冰冷。

根本不听他的申诉,拒绝受理。
理由也很简单,历史遗留的案件他们不受理。
2020年5月,在当年的“受害学生”的帮助下,江西省检察院终于受理了他的申诉,打算重新对此案进行调查。
而后又是漫长的等待,一次又一次石沉大海。
直到今年8月10日,他终于称收到最高检发来的短信,称已收到他关于刑事申诉的材料,需要他补充申诉材料。
我不知道汪康夫的案子最终会不会被翻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这一生已经被毁了。
多年前他曾在日记里写下了这段话,已经透露了这份无奈:
“这冤,该向哪里伸?这苦,该向何处诉?全家节衣缩食供我申诉,孩子们连冬天的鞋子都没有,母亲、妻子有病也只好拖延不治。要说我有罪,这才是我的罪啊!”
“十年徒刑,罪不在我,这就是我一生的总结。
参考文献:
独家纪实 | 54年后,“受害”女生为“强奸犯”老师作证:都是没有的事
在人间|78岁老人鸣冤54年:“我没有强奸,没有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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