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莉, 郭于玮, 鲁政委
2021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以下简称“能效双控方案”),对于能耗双控的长期管理,区域间的差别化、弹性化管理做了进一步要求,通过目标分配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这将对未来能源结构变化及区域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长期影响。
此次《能效双控方案》要点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明确能耗双控的长期性、持续性。双控目标会持续助力“30·60”目标的实现,是一个持续性,长期性的能源调控政策。
第二,强化能耗强度考核指标。明确该文的原则是“以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为导向”,首次实行基本目标与激励目标的“双目标”管理,对强度达到“激励目标”的,总量约束予以豁免。
第三,鼓励可再生能源(不含水电),研究对化石能源消费进行控制。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未来进一步研究化石能源消费考核指标,将使得能源控制对“双碳目标”更具针对性。
第四,总量的区域间分配强化效率、结构、市场化导向。在效率方面,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能源消费总量在五年规划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由此使得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向能源利用效率较高地区倾斜。在结构方面,对在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较强的地区,其可再生能源的消耗不纳入总量考核;同时,鼓励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能源要素供给。在市场化方面,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跨地区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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