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城的吸血游戏
文 | 谌旭彬

摘自《秦制两千年》
浙江人民出版社
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三月,朝廷下旨,要在开封城搞一次“大拘掠”,也就是财产大清查和收入大管控。清查、管控的对象是那些欠了朝廷“市易均月钱”的人。圣旨里说,不管大户小户,一概采取强制措施,没收房屋,接管收入,直到他们将欠朝廷的钱连本带利还上。
当然,朝廷是仁慈的,特许小户“拘掠一半”,即只按欠款的半数管控资产和收入。
圣旨里提到的“市易均月钱”,大体可以理解为向朝廷按月还贷。宋神宗时,采纳王安石的建议推行市易法,成立了一个叫作市易司的新机构。该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是以略低于高利贷的利息(一般为20%)向缺乏本金的商户提供贷款,商户则以房屋之类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市易司的金融服务推出后,迅速变成了一场摊派游戏——朝廷拿贷出多少款、收到多少利息来考核主持市易司的官员,官员们则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迫辖下商户贷款,有需要得贷,没需要也得贷。结果便是官员们顺利完成了绩效考核,朝廷顺利收获了一堆烂账。
为消化这些烂账,元丰五年(1082年),宋神宗法外开恩,允许商人将还款期限延长三年,“均月限以输”——既然无力一次性还清,那就分期,按月定时还贷。
经历王安石变法折腾的开封城百业萧条。无论皇帝如何法外开恩,都不可能从破产或濒临破产的商户手里将钱和利息收上来,才有了元祐二年的“大拘掠”。
谏议大夫梁焘得知“大拘掠”即将启动的消息后非常吃惊,紧急上奏劝阻。他告诉皇帝万万使不得。市易司的贷款已经让许多开封百姓家破人亡,朝廷之前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把被抵押的房屋还给百姓,还放宽政策,允许他们按月还贷。这本是仁政,谁知没搞多久,又出政策说除了偿还本金和利息,还得按月缴滞纳金。滞纳金才搞没多久,又闹着要搞“大拘掠”,朝廷的政策怎么可以这样变来变去,毫无信用呢?更何况,把百姓每天的收入都拘掠到朝廷手里,不足的部分再勒索滞纳金,这是在断他们的生计,将他们逼上绝路。最后一定是百姓破产,朝廷也收不回欠款,对谁也没好处。
也许是觉得上面这些话还不足以说服朝廷,梁焘又站在朝廷的立场,以“贴黄”的形式(将内容写在黄纸上夹进奏章),纯从利益角度出发,对奏章的内容做了一番补充。他说:“我大宋有一项国策是高度优待京师之民,平常日子不怎么骚扰他们,所以京师之中能发育出数百家大户。仁宗庆历年间,西北边境有战事,急需钱用。朝廷将数十家大户弄过来,一天之内就筹足了军费。朝廷养着京师之民,平日不动他们,正是为了让他们在危急的时候派上用场。臣希望陛下能继承这一祖宗之法,好好爱护因变法已遍体鳞伤的京师之民。如此,再过个一二十年,他们又可以发育成若干大户,可供朝廷在紧急之时取用。”
梁焘拿“祖宗之法”说事的贴黄实际上是在劝告皇帝,不要光想着吸血和杀猪,也得注意造血和养猪。血造多了,猪养肥了,到了关键时刻再吸血、再宰杀,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在梁焘的语境里,开封城是一座巨大的蓄血池、一座巨大的猪圈,京师之民则是朝廷蓄的血、养的猪。
梁焘是否真将京师之民看成待宰之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相信宋仁宗、宋哲宗一定是这样看问题的,相信他的话会对皇帝起作用。有意无意之中,梁焘道破了北宋都城开封乃是一座吸血之城的本质——在北宋治下,开封繁华了160余年。但开封的富丽、繁华并不是自由生长的结果,而是皇权疯狂吸血的产物。
而且,皇权吸血是有层次的。
第一个层次,是开封疯狂吸取全国之血。
按宋太宗的说法,“东京养甲兵数十万,居人百万家”,也就是说开封在宋初就已是一座常住人口过百万的大都市,直到北宋灭亡,其人口规模始终维持在130万一150万左右。这当中包括驻军约10万一20万人,皇室、贵族、官僚、官用工匠约10万人,僧尼、道土约2万一3万人,这些人加上他们的眷属约占到了全城人口的三分之一。
司马光算过一笔账,在开封一户十口之家若想维持体面的中产生活,每月需要有15贯钱的收入(开封之外,15贯钱维持一户中等人家全年的温饱绰绰有余)。宋仁宗时禁军的月俸,底层士兵有4-5贯,基层军官有7贯,中层武官有20-100贯,高级武官有150-400贯。考虑到底层士兵不会带着十口之家驻扎在京城,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禁军中人都超过了司马光提出的“中产线”,是高消费乃至超高消费人群。再看官僚集团,北宋官员的俸禄,自宰相至岳渎庙令,共分为41个等级。宋神宗熙宁年间,最高级别的宰相与枢密使,月俸是300贯;最低一级的岳渎庙令,月俸也有10贯。考虑到群聚开封城的主要是中高级官僚,而非岳渎庙令这类底层官员,可以说城内官僚也全部超过了司马光提出的“中产线”,是高消费乃至超高消费人群。这还仅仅只计入了他们的俸禄,没有将各种合法福利(比如发绫、发绢、发绵)和灰色收入算进去,后者在禁军中人和官僚的收入中往往占比更大。
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军队、官僚和皇室、贵族(以及依附于他们的僧尼、道士)构成了开封城核心的消费人群。城内的其他居民,也就是普通百姓,则主要靠给这些人提供服务来维持生计。开封是一座没有产业的城市,它几乎完全依赖“公务员消费”来维持运转。这一点从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孟元老笔下的开封有着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奢侈消费,但几乎没提到任何其他产业。若将吃财政饭的群体集体撤离,开封的繁华就会瞬间崩塌,整座城市也会瞬间失去活力,归于死寂。
也就是说,宋都开封是一座纯消费型的城市,它的活力的源头是权力集团的极尽奢靡,它的繁华背后是全国税赋源源不断地输入。《玉照新志》里说开封城里到处都是“天姬之馆、后戚之里、公卿大臣之府、王侯将相之第”;孟元老说城中官员豪宅太多,自己实在是没法全记录下来;做过宰相的吕蒙正则说,开封的繁荣景象全赖皇帝、官僚和士大夫集中于此。为了维持都城的奢靡与繁华,权力集团在北宋全境长期实施高强度的汲取。朱熹说过,北宋自开国之日起,百姓的税赋负担就已远超前代,而且“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历朝历代盘剥百姓的手段都被继承了下来,并发扬光大。即使在号称“仁治”的宋仁宗时代也是民生凋敝,百姓不堪重负。陈舜俞曾在奏折里公开批评仁宗朝的政策,说它“取民之财可谓悉矣”,用尽了所有盘剥百姓的手段。
权贵所在之地必然要优先保障各种需求。由汴河、蔡河、五丈河、金水河构成的水运网络犹如一条条巨大的血管将全国的血液源源不断吸入开封。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仅各地运往开封的漕粮就多达700万石。《东京梦华录》里说,每日里驱赶进入开封的生猪有上万头,每日里送入开封城的生鱼也有数千担。但负责保障开封物资供应的漕卒和养殖户的日子却过得很艰难。宋神宗时期,苏轼写过一篇奏议,专门分析漕卒为什么会沦落到去做盗贼。他的结论是:“上之人”的盘剥让漕卒收入微薄,没衣穿,没饭吃,手烂脚烂,一年到头得不到休息,不做盗贼是活不下去的。
为了优先保障开封的需求,京师周边地区的百姓也会时常被拿来当牺牲品。宋仁宗嘉祐初年,蔡河发洪水,为免水入开封,朝廷以邻为壑,出动军队与民工将河堤挖开,把滔滔洪水引向了开封西南县邑,沿线百姓俱成“鱼虾”。身在挖堤现场的王安石目睹了这一惨剧,在诗里留下了“妇子夜号呼,西南漫为壑”的句子。
第二个层次,是官府与官僚权贵在开封城内的疯狂吸血。
北宋有商业行会160个左右,多数总部设在开封。据《都城纪胜》和《梦粱录》记载,这些行会的成立全部由官府主导,让行会承担采购任务,目的是满足官府“科索”,而非维护商人利益。时人将成立行会的吸血之道总结为“京师百物有行,官司所需具以责办”。有利的买卖往往“责办”给那些有官僚、权贵背景的商户,没利润的买卖就“责办”给普通生意人。宋神宗时,米商曹资被“责办”采购糯米500石,他根本无法完成,只好上吊自杀。更有甚者,官府或官僚权贵需要某物,开封根本没有经营该物的商家,他们也会强迫经营其他商品的商人成立行会,将采购的任务强行摊派到他们头上。这种风气愈演愈烈,闹到怨声载道的地步,宋神宗不得不颁下逾旨:“官司下行买物,如时估所无,不得创立行户。”官府有采购需求,若无商人经营该货物,不许强行设立行会。
官府对行会的“责办”不仅限于采购,也包括售卖。官府常将积存的物资拿出来,强行摊派给行会,要他们按官定价格出售。有利可图的物资自然是交给有官僚、权贵背景的商户,无利可图的物资,比如“积压年深,以致陈损不堪食用”的茶叶之类,则往往强行塞给普通生意人,将损失转嫁到他们身上。
最要命的是,开封不允许任何一个商人游离在行会之外,即不允许他们脱离官府的控制和盘剥。宋人郑侠在给皇帝的奏折里提到过关于行会的苛政:“不赴官自投行者有罪,告者有赏。”不向官府登记、不参加官府组织的商人在开封城做买卖是有罪的,告发者可以领取赏金。苛政造成的结果是:“京师如街市。提瓶者,必投充茶行,负水担粥以至麻鞋头发之属,无敢不投行者。”连在开封城的街上提瓶卖水、挑担卖粥、摆摊卖鞋、为人理发,都得加入官府组织的行会。宋朝行会(与欧洲的行会组织区别极大)的存在意味着开封并没有真正的自由市场。
恶政一旦付诸实施,很快就会形成一套以恶为轴运转的“生态系统”。先是官府利用手中权力从行会中的商人身上吸血,然后行会中的商人又会利用官府赋予的垄断地位,从底层成员和其他商人身上吸血。
首先,不向相应行会缴纳高额会费是不允许在开封城做买卖的。王安石雇用过一个洗衣妇,该妇人对王诉苦,说她有个儿子擅长做饼,“缘行例重,无钱赔费,开张不得”,交不起高额的行会准入费,饼摊一直没法开张。
其次,外地商人携货来到开封,都得先让城内的相应行会吸足了血,才有机会赚钱。王安石对宋神宗说,开封的茶叶生意是控制在茶行手中的,茶行则由十多户有官僚、权贵背景的大商人控制。外地商人运茶来京,首要之务就是去拜见这十多户大商人,请他们吃饭喝酒,以亏本的低价将茶叶卖给他们,来博取他们的欢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他们的允许,将剩余的茶叶定个高价,再卖给城内茶叶行会里的那些“下户”。王安石说,不但茶行这样玩,城内其他行业“盖皆如此”,全是这样的套路。类似的记载也见于《宋史·食货志》,书中说,行会商人从外地运货到开封,城内的“坐贾铺户”会为他们充当担保人,让他们按正常价格迅速完成交易,拿钱走人。非行会商人运货来开封,“坐贾铺户”是不肯出具担保的。没了担保,这些商人就只好连人带货一起滞留京城,往往落得一个货价暴跌、只好亏本卖给城内行会商户的结果。
也就是说,官府吸行会的血,行会的控制者们一头吸外来商人的血,一头吸行会底层成员的血。开封城内的行会控制者又大多有官僚背景,或是权贵的亲戚,或是高官的代理人。自宋太祖默许宰相赵普公开“营邸店,夺民利”开始,官僚从商的不正之风贯穿了整个北宋王朝。其间虽屡有谕旨下令禁止,但大多只是走个过场,鲜少真的严查。朝廷对官僚从商的宽容,即本节开篇梁焘提及的“优待京师之民”。于是,到了宋真宗时代,按宰相王旦的说法,开封城中已是巨富遍地——“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百万即一百万贯钱,一贯钱是1000文钱,也就是有10亿文钱的家产。资产百万的基本上都是从商的官僚、权贵。如在宋徽宗时期做过宰相的何执中。他名下的邸店数量“甲于京师”,每天可以收120贯房钱,一年可以收4万余贯;他的同僚朱勔更厉害,光邸店一项买卖,每天可得数百贯。
在开封这座权力之城里,官僚、权贵与自己的商业代理人合作,个个赚得盆满钵满。开封是一个世界,开封之外的北宋,又是另一个世界。城内是宝马香车、雕梁画栋,是新声巧笑,按管调弦,是集四海之奇珍、会寰区之异味。城外是被各种税赋和衙前差役压得喘不过气来、“不敢营生”“不敢求富”的赤贫世界。司马光、苏轼、郑獬等人在给皇帝的奏折里描述那赤贫世界中的百姓,他们不敢多种一棵桑树,不敢多养一头耕牛,不敢积攒超过十匹布帛,因为他们害怕成为朝廷登记簿里的富户,那意味着会被拉去承担衙前差役,而衙前差役必然导致破户败家。两个世界之间的差距也体现在富豪的规模上。如前文所言,早在宋真宗时期,开封城内资产百万贯以上者就已“至多”,资产十万贯以上者就已“比比皆是”,而开封城外京东西路的首富万延嗣的资产只有十四万二千贯。路相当于省,京东西路紧邻开封,位置优越,并不是什么偏远、穷苦之地,它的首富放到开封城内却根本排不上号。
第三个层次,是皇权疯狂吸开封城的血。
不论官僚、权贵将财富积累到何种程度,他们终究只是梁焘所说的被朝廷刻意优待、豢养的“京师之民”,是皇权的蓄血池,平常的宽纵是为了在非常之时抓出来放血。宋仁宗对西夏用兵,先是强行向开封城中数十户豪富借款,仅李氏一户就借了20余万贯;稍后在河东用兵,又向城中的“上等户”搞摊派,许多豪富被摊派了超过1万贯。宋徽宗也曾以收复燕云十六州为名,对包括开封豪富在内的全国富户进行勒索。这些摊派与勒索从不偿还,至多不过是像宋仁宗那样给被放了几十万贯血的人家赏赐个不值钱的京官名目聊作安抚。
在这样的吸血游戏里,宋都开封的百年繁华不过是一场畸形的消费盛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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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秦制两千年》
谌旭彬 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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