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臧启玉律侠 
来源:律侠普法(ID:zqyls888)
文章已获授权
荒诞的社会给了写作者很多素材,而由于我的懒惰和不经意的生活方式,每天只能简单写点东西,以向读者们交差罢了。
2021年9月15日早晨5点,江苏南通三名城管将一名老太太甩翻在地。
当读者们把这段视频发过来的时候,我看完后并没有特别的感觉,许久以来,大家生活的社会不就是这样的吗,城管如果不施点威风,文质彬彬起来,那才是让我们更加惊恐的呢。
想必很多读者已经知道今天的文章我会评论这件事情,这么多年以来,只要社会上出现点不公平的事情,读者们就想寻找一个再世的包公,根本不知道我也是随时可能被按上虎头铡的人,权力在别人手中,我连吭声都要四处张望。
一方是高大威猛的城管,一方是风烛残年的老妇。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这是多么无情的嘲讽。
老人被甩到空中,重重落地,挣扎着没有爬起来,此时此刻,无数子女仿佛看到自己的母亲在遭受凌辱,他们咬牙切齿,手握拳头,义愤填膺,不知所措。
即使生活在丛林社会,也不至于发生今天这般残酷的情景吧,然而,这确确实实发生在一个我们认为的法治社会中。
这是谁的法,这到底要治谁,当暴力指向弱者的时候,我们是该好好问一下它们了。
为什么本来服务于大众的权力会被缺乏人性的无赖们掌握呢,仗势欺人,恃强凌弱,这是无情;行为野蛮,殴打老人,这是无德,如此无情无德的人,与禽兽何异,还指望他们能为我们服务吗,痴人说梦,天方夜谭。
对于这件事情的定性,民间的和官方的媒体都定性为暴力执法,对于这种说法我是不认可的。
如果定性为暴力执法,就肯定了城管的执法行为,只是方式不当,就只是违规行为了,按照不能言明的潜规则,明降实升的处理完全是可能存在的。
这应当定性为违法行为,涉嫌故意伤害。法律从来没有授权城管对执法对象可以实施人身强制措施和人身侵害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涉事城管应当依法被拘留,如果老人构成轻伤,则应当入刑。
权力张扬跋扈,法律黯然神伤,我们不要生活在一个权力社会中,我们要生活在一个人人有安全感的法治社会中。
如果城管成为老百姓不能接受的毒瘤,那么我们就忍痛做一个切割手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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