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近期有两位律师被杀,一位是被自己的委托人,嫌律师办事不力;另一位是被对方委托人,嫌律师办事太利索。更让人难过的是,杀律师的那个犯罪嫌疑人,还要律师给他辩护。就像杀医生的凶手,如果搏斗的过程中受伤了,还得有医生给他救治。
出事的那个法院,我曾去过。武汉是我曾求学七年的地方,所以很亲切。差不多十年前我接到那个自诉案件,觉得当事人好可怜,专门跑到洪山法院去,跟法官谈,希望开庭。结果并没有如愿,当事人意见很大,投诉要退费,说律师费是借来的。其实律师并无任何过错,可律所主任为息事宁人,还是退了部分。当时,我很不以为然。现在想来,有点后怕。遇到偏执的当事人,只能是律师自认倒霉,司法局、律协,不指望保护,别给小鞋就阿弥陀佛了。好像在那之后,我才有了五种案件不接的标准。
这次被杀的律师很年轻,姓薛,才30岁,三年前才领到执业律师证,他刚买了房子,准备结婚,女朋友与他在同一律所工作。据说,凶手见到薛律师后直接开枪,命中头部,伤者最终不治。他未婚妻的哭声,隔着屏幕听着,都是撕心裂肺。同行心有余悸,不说过劳死,这种来自当事人的执业风险防不胜防。凶手只是因民事案件中自己的房产被法院强制拍卖不满,竟酗酒后枪杀律师。上一次抚顺的案件,当事人是持刀,这次升级了,枪从何来?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发生这种极端事件,令人恐惧。
有人说,中国的老百姓普遍不理解,花钱请了律师自己买到了什么?实际上律师和医生一样,给用户提供了一种技术难度很高的服务,但却没法保证结果。而普通人还不习惯为“服务”买单,因为“服务”这种商品看不到摸不着,其中的质量普通人还不好识别,不利的风险很高,所以才导致伤医案和伤律案频发。再加上掏钱的时候昂贵的费用,若结果不佳,容易迁怒于医生和律师。王才亮律师认为,当事人对律师的判断标准和认知处于严重的分裂当中,这种分裂现象的产生是法治思维的尴尬,是法律没有得到社会绝大多数人信仰的一种表现。
我应该是很敬业的律师了,绝大多数当事人不管输赢,对我的工作都是满意的。但我还是会遇到偏执的当事人投诉。曾被多年上访死磕的当事人投诉过,也被怀恨在心的对方当事人投诉过,甚至被毫无关系的案外人投诉过。北京的司法局对投诉者很宽容,有案必立,不管有没有道理,都要调查,都要回复。我有一段时间频繁地应对某个非法集资案受害人群体的投诉,他们轮流写投诉信,乐此不疲,好让我疲于应对。辱骂我的证据,搜集起来有四百多兆,提交给公安,至今不处理。找人设伏,寻衅滋事,拘留五天出来,更肆无忌惮。明天律协召开的听证会,就是这帮家伙对我的无理投诉引发的。我不指望律协保护我,别害我就行。
我是兼职律师,人事关系在高校,我的公众号认证的是学者不是律师,可每次让我删文章的都是司法局和律协。我也搞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总是要针对我。我从来不惹事,不死磕,不炒作,就是有点话痨,爱说点大实话,但人畜无害。我每年给他们交保护费,规规矩矩执业,只求能过审,别刁难我,平时挺卑微的。这次武汉律师被杀,我看全国律协和司法部都发了谴责声明,居然感动得想哭,终于关注我们律师的权益了。可周泽说,律协真正应该发声,给予谴责的,是那些违法办案,却容不得律师批评,动辄投诉律师的办案机关。至于对杀害律师的个体,律协谴责不谴责,对律师执业权利维护意义都不大。
主任跟我说,律协的听证会,低个头,就过去了。可是我好像一直以来就是宁折不弯的,要是有那官场情商,估计跟我同班同学一样都厅级了。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做大官挣大钱都不是我的人生目标,我的物质欲望也很低,但精神追求很高,我就指望着多为司法公正出点绵薄之力,多为法治的未来培养一些人才。得罪过很多人,也闯过很多祸,但无愧于自己的法治理想和信仰。对于生命,我已看淡,反正,我也没打算活着离开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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