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新闻上的资料:
据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9月13日的消息,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通报,9月13日上午10时许,辖区新竹路发生一起伤害案。
一男子进入新竹路某单位,将工作人员薛某击伤后逃逸。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追捕,于11时50分将雷某(男,47岁,武汉人)抓获。经初步调查,雷某交代,因纠纷对薛某不满遂行凶。目前,伤者经送医救治无效死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极目新闻早前报道,13日10时许,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新竹路附近发现一起枪击刑事案件,附近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男律师中枪。案发后,嫌疑人抢劫一辆白色5系宝马小轿车逃离现场,武汉市公安局设下天罗地网,目前,嫌疑人已落网。
早上10时30分,多名目击者拨打极目新闻热线称,东湖高新区新竹路发生枪案。“我住在旁边的金地阳光城小区,10点出门办事,路过一家律所的时候突然听到‘砰’的一声枪响。”袁先生告诉记者,据了解,伤者是一名男性律师,事发后已被送往医院。事发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我看见伤者被担架抬上车的时候人已经没有动了,应该伤得很重。”袁先生说。
另一名爆料人林先生说,当时他正在单位上班,听见枪声后赶出来发现事发现场已经围满了人,民警第一时间封锁了现场。
综合上面的各个媒体信源,可以得出以下几个事实:

一. 这位律师被是被枪杀的。具体什么枪,只有等警情通报;

二. 嫌疑人之所以枪杀律师,是因为败诉,而具体什么案件,当中这个律师起到了什么关键作用,又为何导致败诉的嫌疑人讲怒火烧到律师身上,不得而知。后面我会找案卷看一看。
写至此,为这起案件中受伤致死的受害人默哀,这么年轻就被剥夺了生命,令人感慨。
其次,最近几日笔者也一直在跟法律打交道。一个曾经帮扶的对象与人发生斗殴,结果被对方的年轻律师搞得工作啥都没了。
最主要的是,那个年轻律师可以忽略了这个帮扶的对象之所以打架,是因为他的代理人偷了他的电瓶,也并不知道,这个帮扶对象十几年前因为被村官村霸欺压,晚上跑去村霸那里,将他儿子,连带着两个打手都差点给捅死,才做了十年牢出来。
回来啥也没有,工作都没法找,最后我写了担保才换的一份糊口的工作。

在派出所的调解室,那个年轻律师一遍遍恐吓这个帮扶对象,要让他付出代价。调解的民警看不下去了,直接问,你们到底要多少钱,说个数,别整那些没用的。年轻律师却说,我们不要钱。
愤怒的民警的问,你们不要钱,来调解什么?

再然后就是鉴定,没有伤,构不成刑事。我问那个律师,这个事应该怎么处理才满意?

他笑了笑说,这得看你们的诚意了,说着,还指了指我那个帮扶对象,要不,他可能很麻烦。
我愣了一下,拉着帮扶对象就走了,说,做好被拘留的打算吧,五天或者十天。我也帮不了你了,要钱的话,不离谱,我能帮你垫上,但人家不要钱。

那几天,我特别的焦虑,虽然法律这一块我已经不需要找人了解,自己的判断完全够了,但还是四处找朋友咨询,就怕自己判断错误。
没有别的要求,唯一的要求,是能保住他的工作,留一个吃饭的地方。因为只有保住工作,他的生活才能不脱轨。
然而,最坏的结果还是出现了,公司目前给他停职了。虽然也知道,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夜深人静之时,还是会焦虑他的下一步该如何。因为我真的不知道他还能靠什么生活。

当然,无论如何,相信他不会犯罪,因为有我,再难,我都不会让他从正路上下坡。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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