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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亚亚
近年来,随着生育率的持续走低,生育政策不断做出调整,生育限制逐渐放开。2016年,继双独、单独二胎之后,全面放开了二胎。2020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到要“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实施三孩政策,并强调生育政策的原则是“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
不过,在历次生育政策的修订中,文件里面提到的生育主体始终是“一对夫妻”,因此在实践中不少省市仍将非婚生育视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这导致单身母亲的权益受损,如不能享受产假、生育保险等,甚至可能遭遇处罚,如孩子上户口被拒绝、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等。那么,这次生育政策的调整,是否会给单身母亲带来新的机会呢?
我们的社会容得下单身母亲吗?
在谈及非婚生育时,2002年通过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常被提及,该文件中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里“达到法定婚龄”和“无子女”容易理解,但要求该女性不再结婚、采取医学辅助手段来生育则显得过于苛刻。它体现出一种明显的倾向性,即希望女性在婚内生育,只有在她们决定不再结婚时,才有限度地对其生育意愿进行让步。
尽管该文件与人工辅助生育的相关规定有冲突(目前辅助生育技术如人工授精等只向夫妻提供),这使得其形同虚设,缺少可操作性,但即使这样,该文件一经披露就在舆论界和学界引发了大量争议。学界对此有一些反对的声音,例如徐玉梅、刘宪亮认为允许独身女性生育违背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剥夺了孩子的一定权利[1];而在公众舆论中,反对的声音也一度甚嚣尘上。
2006年,一位网名为“地瓜猪”的女网友与男友分手后打算独自生下孩子,为记录这段经历,她开设了一个单身母亲博客[2],很快引起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称该博客的点击率在一周内就突破了30万,且还一直在增长。在相关评论中,不乏对她的批评和反对,而即使是不反对的一方,也对这一行为的态度有许多保留,例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就认为,“未婚妈妈”不宜提倡但要宽容。[3]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的态度正在发生转变。2015年,“未婚妈妈”吴霞在网上发起众筹,为自己非婚生的孩子募集4万元“社会抚养费”。第一次众筹在平台发出后,一晚上就筹到了9000多块。有律师认为众筹的行为不合理,但网友的积极态度说明许多人对非婚生育者遭遇的困境充满同情,对非婚生育也表达了一定的理解和支持。[4]相关研究似乎也验证了这一倾向,例如王晨曦通过分析《中国青年报》近20年对“未婚妈妈”的报道发现,未婚妈妈的媒体形象已逐渐正面化。[5]
2016年,民间发起的“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发布了《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现状及法律政策调查报告》,其中提到一份通过在线问卷方式进行的《公众对单身女性生育态度调查》,共收到2801份有效问卷,其中86.9%的受访对象表示支持单身女性生育,58.9%的人非常支持。这至少说明,对这一议题关注的网民对单身女性生育权的认可度已经很高,尽管公众的态度尚不明晰。
我们还需要注意到,这种积极支持的态度可能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从网络讨论来看,不少人似乎认为非婚生育是单身女性与单身男性之间的合作生育,或者是单身女性通过人工辅助生育技术而独自进行的生育,而这两种形态对传统婚姻家庭并不构成太大的挑战。因此在“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发起的一次讨论会上,笔者曾对这个调查提出质疑:“如果是单身女性跟已婚男性的合作生育,公众的支持度还会这么高吗?”
尽管未能找到非婚生育中各种情况的分类统计,但现实中单身女性与已婚男性的合作生育似乎并不罕见。在一篇关于未婚妈妈的个案研究中,研究者花了九个月时间尝试访谈未婚妈妈,她主动联系了近一百个在不同QQ群里比较活跃的未婚妈妈,最后只有12人接受采访,其中与已婚男性合作生育的有8位,约占67%。[6]考虑到与已婚者合作生育的单身母亲通常遭遇更严重的污名,可推测网上活跃的单身妈妈中此类人所占的比例可能更高。
一些人难以接受非婚生育,主要是担心放开了非婚生育,会对传统家庭带来挑战,比如导致婚姻破裂。不过我们也需要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情感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家庭模式,婚姻破裂、重组以及非婚状态都在增加,婚内子女也更可能因为父母离异而变成单亲、或者随着父母再婚而进入重组家庭,非婚生育的情况与此是类似的。对于各种复杂的家庭形态,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如何保障其中每一个人尤其是弱势者的权益,而不是去限制个体选择的自由。
有人认为对非婚生育的接纳是在鼓励一夫多妻,但实际上单身女性与已婚男性的合作生育与旧社会一夫多妻、或者说是一妻多妾有很大不同,其形态比较复杂,且每个人情况都不太一样。因此对非婚生育的接纳,并不是要复辟封建婚姻,而是对个体多元选择的接纳。在笔者主持的一个“第三者”微信群中,不时有生育方面的讨论,从中可以看到在歧视非婚生育的情况下,婚外伴侣(乃至子女)往往被污名化、其权益也更易受损,这是妇女权益者工作者所应该关注的议题。
单身母亲的权益争取、进展与障碍
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渐放开,非婚生育所受限制也相应放宽。单身母亲的社会接纳度有所提升,其自身的权益意识也日渐增强。以前曾困扰单身母亲的许多制度性障碍,在单身母亲及其支持者的努力下,正逐渐被清除。目前非婚生育权益争取的焦点主要是在生育保险这一领域,而广东、上海因对部分单身女性提供了生育保险而备受关注,然而在仔细分析这两地的现状时,我们仍然发现存在不少问题。
在最新修订(2020年11月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涉及非婚生育的部分是这样写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告知其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是第二、三胎,还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尽管文件措辞已从较严格的“责令”结婚改成了相对温和的“告知”,但仍体现出倡导婚内生育的倾向。由此可见,广东的地方生育政策中非婚生育并未得到正式认可,只是相关管理措施放宽了。
2016年,《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中明确“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审批(再生育审批主要指再婚夫妻的生育、孩子有残障或死亡时需要再生育等情况),且该办法也适用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此后,广东陆续有单身妈妈在登记后申领到了生育保险,不过在她们的申领实践中,行政人员口径不一、被拒绝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不是都很顺利。
在这方面,上海的情况更不明朗。2020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市卫生健康委“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的通知》,此后有数位单身妈妈发现申请生育保险时不再需要提交结婚证明,因而成功申领,而那位被媒体报道多次、一直在通过法律途径积极争取生育保险的单身妈妈张萌,这次也终于申请到了她的生育保险金[7]。然而,3月中旬情况忽然发生变化,一些单身妈妈的申领被以非婚生的理由拒绝了。
显然,由于地方性文件中对非婚生育的合法性始终没有界定,对于单身母亲的一些相关权益如生育保险等,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对单身母亲争取生育福利待遇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在一些更开放的大城市,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生育保险申领程序的简化,单身母亲有了更多获得生育险的机会,但其中仍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这导致许多单身母亲未能获得相关的生育福利。
从种种迹象来看,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会使得非婚生育得到更多包容,而相关措施的改革,如2016年明确非婚生育子女可申报户口,2021年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并要“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等,也将使得单身母亲遭遇的困境有进一步改善。然而,由于非婚生育与传统家庭观念存在一定的冲突,它可能不会在政策文件中得到明确认可,而在较长时间内会处于一种灰色地带,在一定程度上仍被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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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一个新的生育增长点?
三胎政策后,一些地方公布了鼓励生育的措施,如北京明确生三胎可额外享30天生育假,四川省攀枝花决定给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直至孩子3岁.......预计类似办法还会陆续出台。然而,这些措施真能促进民众生育三胎吗?许多人对此并不乐观。在全面二胎还未放开前就有研究显示,育龄人群意愿生育水平较低且保持稳定——全部育龄人群的二孩终身生育意愿稳定在55%左右,考虑到三孩及以上意愿生育人群比例的下降,取消生育限制与实行全面二孩政策的差别不大[8],这也意味着三胎政策并不会带来生育率的大幅度提升。
那么,在持续加大为夫妻提供生育支持的力度、尽可能地提升其生育意愿之外,政府层面还可以做点什么呢?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来看,其生育率之所以能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上,非婚生育的贡献功不可没。例如在以发达国家为主的经合组织(OECD)中,未婚、非婚生育率的平均值就从1960年的6%上升到了2016年的40.3%[9]。那么,非婚生育在我国能否成为一个新的生育增长点呢?
然而,中国的未婚怀孕虽然也呈现出增多趋势,但与西方不同的是,我国的未婚怀孕有着较高的婚姻转化率,近六成“带孕结婚”、近七成婚内生育。这也就是说,婚姻与生育之间的关联并未被打破,同居、未婚怀孕现象的增多主要体现为婚前的过渡状态,而非一种替代[10]。显然,如果非婚生育得不到社会的公开承认,污名(尤其是单身者与已婚者之间合作生育的污名更严重)持续存在,非婚生育就不会是一个理想的选项。
目前,我国女性尤其是城市女性正不断推迟初婚和初育年龄,尤其在经济发达的特大型城市,晚婚晚育的现象较为普遍。例如上海户籍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已超过29岁,平均初育年龄则超过了30岁。[11]有学者提出,婚龄推迟还会导致生育意愿降低,例如阳义男的研究就显示,初婚年龄每推迟1年,生育意愿就降低0.54%。[12]此外,还有研究发现1970年后出生的女性终身未婚比例上升了,这说明中国女性的普婚传统可能被打破。[13]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性仍然偏好在婚内生育,就可能错过最佳的生育时间,导致将来生育困难,甚至终身不育。
而非婚生育比例低的现象并非中国特有,在日本和韩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通常认为这是东亚国家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所致。也许是认识到了这一点,韩国的生育政策在近年来有所转变,以前政府更多是给传统家庭提供生育支持,而从2016年开始的第三个五年计划则把视角扩大到宏观的社会结构性改革上,试图从多个层面来构建多元化的政策体系。具体来说,就是从对传统家庭的支持扩大到对多样化家庭的支持,提出要加强对单亲家庭的支持,消除对非婚及同居家庭的歧视,形成更包容性的家庭观等。[14]
就现状来看,韩国的新政策在提升生育率方面未能产生显著效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失败,因为长期形成的社会文化不可能在短期内被改变。2018年发表的一个对未婚母亲的研究显示,韩国社会对非婚生育有严重的抵制情绪,韩国的单身母亲在生育和养育方面均遭到原生家庭的强烈反对,这给她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痛苦;日本的单身母亲更多得到原生家庭的支持,但生育政策中对单身母亲的歧视更严重,因此在这两个国家单身母亲都更容易陷入贫困。[15]
在中国,如果希望非婚生育能成为未来人口的新增长点,也需要对生育文化进一步反思,倡导多元家庭观,并对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进行更彻底的改革,以期逐渐改变婚姻与生育捆绑的现状。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非婚生育往往意味着女性更多地承担了养育孩子的责任,这对她们而言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目前为提高生育率而提出的许多措施如夫妻共享育儿假等,未能将这类特殊家庭考虑在内,更谈不到要为她们提供更多支持和服务,这种现状迫切需要得到改变。

[1]徐玉梅、刘宪亮:关于独身女性生育权的法律问题思考,中国医学伦理学,2003年第1期
[2]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diguapig
[3]未婚妈妈博客引发争议,坦然面对质疑选择产子:http://news.cctv.com/society/20061010/100825.shtml
[4]“未婚妈妈”网上众筹“社会抚养费”引争议,专家称不合理,http://china.cnr.cn/xwwgf/20150807/t20150807_519473376.shtml
[5]王晨曦:从《中国青年报》“未婚妈妈群体”20年报道看媒体报道变迁与伦理问题,记者观察,2019年第32期
[6]高碧叶:“羞耻感”的语言学超越:基于未婚妈妈的个案研究,天府新论,2021年第1期
[7]“非婚妈妈”的生育金之“争”,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6740569489688281&wfr=spider&for=pc
[8]张丽萍,王广州:中国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与生育计划研究,人口与经济,2015年第6期
[9]李楠:家庭婚姻模式的变化:OECD国家未婚、非婚生育率超40%,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14445
[10]李文珍:1957年以来出生女性群体的婚孕新趋势——以未婚怀孕为中心的分析,人口学刊,2020年第6期
[11]去年上海市户籍人口女性平均初婚年龄和初育年龄公布,https://sghexport.shobserver.com/html/baijiahao/2021/01/12/334474.html
[12]阳义南:初婚年龄推迟、婚龄差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南方人口,2020年第3期
[13]封婷:中国女性初婚年龄与不婚比例的参数模型估计,中国人口科学,2019年第6期
[14]韩松花,孙浩男:韩国鼓励生育政策体系改革及启示,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15]김희주,성정현:The Local-Historical Backgrounds and Differences in UnmarriedMothers’ Experiences on their Family-of-Origin Acceptance in Korea and Japan,Journal of Local History andCultureVolume 21, Issue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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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伍勤。
本期微信编辑:张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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