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行为

近日
四川与江苏两地相关部门

对部分教师进行了处罚
四川成都
夏令营实为学生补课,30名教师被处理
日前,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对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部分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的行为给予了处罚。
取消实外西区2021年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对学校法人代表、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压缩该校2022年的招生计划;

对涉事违规补课的30名教师进行处理取消他们2021年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退还违规补课收入;
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对涉事党员教师进行谈话诫勉,并给予违规情节较重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其中两名重点涉事教师其中一人已被取消了校长助理职务,取消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另外一人的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被撤销,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
据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查实,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以下简称“实外西”)部分在职教师于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采取租借场地、参与“夏令营”(实际为学生补课)等方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敏而好学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而好学”)、成都天府新区蓝冰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冰”)、成都天府新区等风来学致知行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学致知行”)违规补课。
江苏盐城
曝光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9月6日,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曝光了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相关人员已被处行政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
盐城市阜宁县陈集中学教师郭某某,于7月7日在其住所车库内违规组织14名学生补课。
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郭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阜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师夏某某,于8月11日在其住所内违规组织6名学生补课。
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夏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王港小学副校长朱某某,于8月14日下午在燕达花园小区7号楼601室违规组织13名学生补课。
8月18日,亭湖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单位。
教育部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统一登记为非营利
据教育部官网9月7日消息,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对于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终止培训机构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办法予以办理。
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来源:广州日报、川观新闻、盐城教育发布、新华社(封面图来源于包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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