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9月6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上浮不得超10%!校外培训收费将设“天花板”
此外,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即“双减”意见)提出,要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通知》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在具体定价规则方面,《通知》明确,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
《通知》明确,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区分线上线下不同班型收费标准
在收费标准的制定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通知》明确,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其中,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
对于标准课程时长,《通知》规定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此外,《通知》对培训机构相关费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培训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应正常合理,不得明显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培训场地租金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应当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实际利用时长等因素,按合理方法和公允水平分摊核算。
宣传费按不超过学科类校外培训销售收入的3%据实核算。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培训成本包括培训机构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研发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其他费用。
加强信息公开与收费行为监管
《通知》要求,培训机构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通知》提出了培训机构在三个方面向社会公开的要求:
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鼓励各省级或市级教育部门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将当地主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快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质量、培训进度、课时设置等标准规范,并向社会公开。
《通知》强调,各地要推动培训机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校外培训或向素质教育发力?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的管控目标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而非学科类培训尚未受到影响。
平安证券指出,校外机构可参与学校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主要围绕素质类培养,包括体育、美术等,但是合作模式尚处于摸索阶段,能否形成产业或者规模化运营有待观察。同时,目前来看,面向学校做信息化系统是政策支持的,信息化的商业模式以政府集采为主,但是内容端做商业化变现有难度。
中金公司认为,根据国家政策指导要求,K12教培机构开始探索更多元化的非学历培训业务,主要布局方向包括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和教育信息化。K12教培机构将根据自身在教研以及教育科技方面的积累积极转型,但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单一品类规模有限,需要形成多品类集合效应,而教育信息化渠道建立周期较慢,因而教培公司在人员调整、业务调整等方面仍面临一定的挑战。
就《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答记者问
关于《通知》出台的背景、内容、政府指导价的制定和大家最为关心的执行问题,近日记者就《通知》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近年来,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资本过度涌入,导致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加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之前一直实行市场调节价,一些培训项目收费过高,违背了教育公益属性,加重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今年7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双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明确要求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是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好政府指导价政策,并做好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督等工作。《通知》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属地原则,规定了定价权限。二是科学制定收费标准。规定了成本构成、主要指标审核的原则等。三是强化收费信息公开。包括要求培训机构做好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四是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包括要求培训机构严格规范自身培训收费行为,相关部门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五是部署各地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如何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有何意义和作用?
答:根据《价格法》规定和《意见》精神,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制定政府指导价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要求一是明晰定价原则和范围。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制定线下和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二是明确定价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三是加强成本调查。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以及关联交易的调查审核。四是科学实施分类定价。要根据培训成本和特点,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基准收费标准。
如何保证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能严格执行?

答:为保证政策执行到位,《通知》要求各地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规定通过网站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将招生简章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各省级或市级教育部门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将当地主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通知》强调,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认为,除了校内发力,校外也要从严,严格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时间、从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全面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在“双减”政策落实中,扭正家长“非补课不学习”的观点,也是“双减”成功的关键。董圣足表示,“家长的观念能不能真正转变,最后也关系到‘双减’的成效能不能够全面达到,所以这里面需要做很多艰难的工作。当前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管住两端,一个就是机构违规行为肯定要加强检查;另外一方面,也要通过各方面加强家长自身转变观念、更新育人理念。所以不仅教育部门有责任,社会的其他组织要共同努力,才能够在一个可预见的未来让这些行为朝更加理性方向发展。”
来源:北青网、国家发展改革委、证券时报、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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