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追求从未间断过。从追求有房住到追求有质量、有品位的住房变化,反映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住房追求的多元化。
8月31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介绍了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
来源:国新办网站
·成就亮点
中国建成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
2341.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790万户、2568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同步支持1075万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群体改造危房。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城市数量达687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1万平方公里。2019年,我国城镇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比重均接近90%。
2020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2%,为全社会提供了超过5000万个就业岗位。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
·现存问题
一是住房矛盾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人民群众对住房质量和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从“住房的矛盾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表述看,未来供给端将更注重结构的优化,未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等会持续发力。
二是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城市建设的品质和安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新时代新阶段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还不充分,农房和村镇建设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现代化生活需要等等。
其实,“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一直是近年来我国住房政策调控的目标之一。
关于住有所居,十九大报告中就提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国办7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从“促进”到“努力”,充分说明了国家调控的力度和决心。
·特别关注
有关房地产调控,此次也有最新提法,即“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管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说,坚持房住不炒,以此为出发点,不断地扎紧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度的笼子,特别是扎紧防止“炒”的方面,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同时,建立了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新机制,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这充分表明房地产长效机制是精准有效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倪虹表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管控是一个新提法,即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该提法过去并没有出现过,但是从近期的一系列调控看,已见端倪。例如,对各类投资投机者精准打击,包括假离婚、假人才、假小微企业等。从“地”的角度看,近期一系列的调控也显然可以看出,各类隔靴搔痒的控地价做法不被认可,实实在在的控地价做法更受认可等。
值得关注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会上透露,《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印发,要求严格控制大拆大建,坚持留改拆并举。
黄艳说,《通知》就是要划出城市更新的重要底线,即要控制大规模拆除,控制大规模增建,以及控制住房租金涨幅。“有些地方大拆大建后,给群众租房带来困难,所以要降低市民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租房子的成本。”
黄艳指出,要稳妥推进城市更新,推动由过去的单一“开发方式”转向“经营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更新,尤其是不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更注重补短板、惠民生的里子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推进城市更新试点,探索城市更新的方法路径,推出一批示范项目,积极、妥善、有序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她说。
·民生关切
针对媒体提出的如何解决大城市青年人住房困难的有关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回应,城市政府应该有这个内生动力,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下决心、下力气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倪虹说,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是一个伴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而凸显的问题。有关调查显示,现在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然而租金付得起的房子区位比较远,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这成为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一个现实困难。
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有关部门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13个城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同时针对人口流入比较多的大城市,也开展了发展共有产权试点工作。6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了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市场化,重点是五项基础制度和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倪虹介绍,这五项制度,
一是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点,明确保障标准,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就是小户型、低租金。准入条件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情况来设定。
二是坚持供需匹配。
三是明确地方责任。
四是赋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等来建设,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房源。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倪虹表示,下一步将要重点抓好政策落实,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让新市民和青年人人能早日改善居住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明确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作者:梁艳红
新媒体编辑:珞珵
监制:田欣鑫
看完点这里是个好习惯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