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我一直在关注两位年轻的实习律师,北京的李庆亮,深圳的张文鹏。两个光头,遥相呼应,向律协发起了挑战。他俩都加了我微信,所以我能经常看到他们的动态,为他们转发、点赞。我毫不掩饰对他们的喜爱。他们的样子,像极了年轻时“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我。
张文鹏93年人,2017年大学毕业,20187月在广东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8月参加了深圳律协组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被要求延长实习期6个月。他愤而在20199月将深圳市律协告上法庭。
他认为深圳律协以“气质不佳、形象邋遢、不穿正装、法律功底不扎实、穿皮鞋不搭配黑色袜子、不够自信、逻辑思维差”等等一系列理由将很多实习律师拒之门外,把“考核”变成了“选拔性的考试”,是自行创设了一套“选拔标准”,超越职权。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依据《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认为深圳律协决定延长原告实习期并无不当,驳回张文鹏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虽败诉,但张文鹏在诉讼过程中却意外获得了深圳市律协涉嫌偷税漏税的线索。他在诉讼请求中提到,深圳市律协组织实习律师进行集中培训前向每个实习律师收费两千元,但没有提供发票。深圳市律协答辩称,收取的实习人员培训费已开具了财政专用的《收款收据》。
重点来了。张文鹏敏锐地意识到,深圳律协开具的非税收社会团体票据是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法定凭证,可以不纳税,但实习律师还不是会员呢,根本不存在会员费的问题,因此培训费应当属于深圳律协的“其他收入”。那把培训费伪装成会员费收取,实际上在逃避缴税义务。201911月,他向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进行了实名举报。
我看了那封实名举报信,发现逻辑清晰,文字简练,直指要害,几乎没有废话。可是,举报以后,石沉大海。在举报快两年后,202191日,张文鹏在深圳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拿到此次举报的处理结果。该局答复张文鹏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查补该协会税款及附加75894.99元,罚款23558.91元。
其实在此之前,张文鹏还取得了一个胜利,至少我认为跟他和李文亮有关。20214月,全国律协发布新修订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其中规定,实习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自《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签发之日起计算。此后,深圳律协方面取消了考核不合格延长实习期的规定,在实习期满后面试考核不合格,只需申请下一次面试。
张文鹏的胜利,确实挺打脸律协的。律协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把实习律师张文鹏拒之门外,然后培养了一个自己的“掘墓人”。张文鹏的维权,把法律人应有的素质发挥的得淋漓尽致,敏锐地把握机会,在证据和法理上精准出击,把当初瞧不上他的人搞得灰头土脸。我也纳闷了,为什么律协有难,八方点赞呢?律师们不应该更拥戴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律协吗?为什么我所知道的所有律师,反而都在给张文鹏点赞呢?律协难道不应该反思吗?
律师协会算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律协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作为律师的“娘家人”,应该是保护律师群体的,可是很多地方的律协都是把敛财和惩戒作为主要职责,通过组织律师业务培训收钱,通过给与律师惩戒和处分立威,背离初心,搞得怨声载道。而且,公开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很多法官受贿案件中的行贿人,都是律协的领导,他们不仅不会被吊证,而且会照开,领导照当,律协变成了藏污纳垢的地方。天下苦律协久矣!
张文鹏举报深圳律协后,引起舆论大哗,很多媒体进行了报道。深圳律协坐不住了,发了一则《声明》。字里行间,没有看出任何的歉意,竟是满满的傲慢。
《声明》第一段:“所涉问题发生于2009年至2015年,因我会管理制度不完善、账务处理不规范所致”,上来就是甩锅,说这是历史问题,是财务不规范,跟现任领导没有关系。可是张文鹏提供的证据显示,2017年还在给实习律师培训开具非税收社会团体票据,而且其通话录音也显示资金还在冒用财政票据逃税。
《声明》第二段,“律师协会履行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我会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言下之意就是,不是实习人员举报我吗,我还得考核你,我还是有权不让你通过。一个“严格执行”,满满的杀气。既然举报属实,为什么不对举报者进行感谢,反而要恫吓呢?
《声明》第三段,“对故意捏造、夸大事实影响我会形象的自媒体和个人,我会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意思是你们别瞎逼逼了,小心我告你们!这是一种示威和警告啊。
堂堂的深圳律协,竟然是这种心态和文字水平。与实习律师的较量中,一败涂地。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我替深圳律协草拟一份《致歉声明》:
近日,网络出现深圳市律师协会偷税被罚等相关内容。对此,我会声明如下:
一、我会已收悉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相关决定书,对此完全认可和接受。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义务,我们会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纳税意识不强,工作态度不端问题,立即补缴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并进行全面整改。
二、非常感谢举报人张文鹏先生,您的监督是我们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的动力。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将致力于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律师及实习律师服务。
三、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抱着万分的歉意,虚心接受你们的批评和指正,并拟设立会长、副会长接待日,对会员及社会民众反映的问题予以记录和研究。
再次致歉!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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