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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生育权,到底该由谁来掌控?
9月1日,德州生效了一项全美最严厉限制堕胎法案,该法案禁止女性在怀孕6周后对可检测到心跳的胚胎进行堕胎,很多女性怀孕6周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孕。
不仅如此,德州这项新法律还鼓励所有民众检举施行堕胎手术的医师、协助堕胎的人士,普通民众可以依据新法起诉这些“违法者”,胜诉后原告可获得最高一万美金的奖励,而奖金以及法律诉讼费用都由被告者来支付。
这几年美国关于堕胎相关的法律一直争论度很高,在美国12个由共和党执政州也都批准了禁止对早期胎儿实施堕胎的法律,但这些法案全部都被法院下令禁止实施,只有德州这套新法顺利生效执行。
州长Greg表示:“我们的造物者赋予我们生存的权力。然而,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儿童,因为堕胎而丧失生命权。”
“所以,我们要确保每一个有心跳的、未出生的孩子的生命,不会受到堕胎的蹂躏。”
拜登刚刚发表声明称,将全力应对德州堕胎禁令,用法律帮助妇女获得她们应有的权利。
然而,此法案一出,却立即遭到了的强烈反对。8月30日,美国非盈利组织团体向最高法院递出了紧急请求,希望能阻止德州“心跳法”生效
然而,最高法院并未理睬。


9月1日,因最高法院未对暂停该法案的紧急请求采取行动,德州成为了全美第一个正式生效“心跳法”的州!
要知道,一般胎儿发育到6周就会有胎心,但很多女性,怀孕到9周或者更长时间才会有所察觉。
所以,当女性意识到自己怀孕时,早已失去了堕胎的权利,从而只能贸然的生下那不适时的孩子。
而且,此法案的生效,也就意味着禁止了全州的堕胎,因为在德州,大约85%至90%接受堕胎的人都已怀孕超过6周。
而就在《胎儿心跳法案》正式生效的几天前,德州众议院推出了另一项限制堕胎药物使用的议案。该议案禁止医生和药品供应商向怀孕超过七周的女性发放堕胎药物,当前的法律允许孕妇在怀孕10周之内使用此类药物。

当然,最奇葩的是还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到反堕胎的事业中来!
这项新法律授权给普通民众,任何普通人都可以起诉与执行堕胎手术相关的、或协助唆使堕胎手术的医护人员或者普通民众,即使原告与患者或涉事医疗诊所完全没有关系也没问题。胜诉之后,被告不仅要承担原告的所有法律诉讼费用,还需向原告支付最高一万美金的奖金。
看不见的陌生人,无声无息的举报,女性,失去了自我决定的权力。

对于德州的女性来说,“SB 8法案”生效的前几个小时,是她们改变人生的唯一救命稻草。因为,并不是每一个女性,都能负担得起,离开德州远赴他州堕胎的庞大开销。
社会的谴责,女性的恐慌,不只是因为德州女性的子宫,她们没有发言权,更是因为不想德州的堕胎法,让其它州争相效仿。


在此之前,美国已经有至少12个州颁布了类似禁止怀孕早期堕胎的法令。
夸张的Alabama州,更是直言提供堕胎服务的医护人员,将面临10-99年的监禁。要知道,在该州,二级强奸犯也才10年左右的刑期。
比恶劣的罪犯还长的刑期,让万千女性,在面临伤害后,求助无门,毁掉一生。

孩子不是玩具,在漫长的生养时期中,女性承担了怀孕的辛苦,生产的危险和艰辛,喂养的辛劳,长达几十年身体、心理的操劳,为什么,最终的生育权却不能自己掌握?
女性,难道连说“不”的权利都没有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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