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六神磊磊
为了给马上的经典同读活动作准备,近日重读《笑傲江湖》,简单写了这一篇,发出来大家共享。
《笑傲江湖》第一章,叫做灭门。顾名思义,就是有人灭了福威镖局的门。
人人都能写灭门,你也能写,我也能写,但是偏生金庸写得精彩。
开篇说少镖头林平之打猎,这极容易俗套。
玉面公子,一俗也;家庭显赫,二俗也;飞鹰走狗,三俗也。
以上三俗,人人写武侠都能写到,但是金庸写来又不同。
林平之整个打猎过程,二千二百字,从带队耀武扬威出门,直到打完猎下馆子遭遇青城派人,这开头的二千多字分外难写。
为什么难写?没有情节。没有情节,也就没有冲突。没有冲突,当然就更没有打斗。
就是这样的“三无”文字,金庸竟然悠悠然写了二千二百字,还能写得抓住人,让你爱看。
怎么写?没有大剧情,那就写小剧情,螺狮壳里做道场,在没空间的地方辗转腾挪,别样精彩。
看小剧情一,射雉。一只野鸡迎头飞来,林平之一箭射去,倘若是俗手,当然就写白衣少年箭法如神,一箭而落云云。金庸却偏写了个“竟没射中”,屁胡了。
没射中怎办?林平之“急提马鞭向半空中抽去”,砰地一响,把野鸡打下来,五色羽毛四散飞舞。
射雉不中,暗含什么意思?林平之武功平平也。
射不中之后提鞭去抽,并且是“急”提,说明什么?少爷急眼了,要在下属面前找回面子。
打得五色羽毛飞舞,可见用力,甚至于粗暴,早已没了出手的娴雅悠然,可见找回面子之念的迫切。这里其实已经写出了林平之的性子,就是年轻自负,争强好胜。
射雉的一波小剧情过去,下一波剧情又来了,叫做“劝返”。
林平之未打到大兽,心有不甘,非要射到野猪不可。何以如此执着?因为起先出门时曾有镖局员工凑趣说:“今儿再抬头野猪回来!”伏笔便埋在这。
本是一句巴结凑趣之语,林平之却上了心了,定要打到野猪,证明自己能力,这是又抓住机会写了他性格。
少镖头不肯回家,如何劝返?手下史镖头出语极为精彩:“天晚了,山里尖石多,莫要伤了少镖头白马的蹄子。”一句顶一万句,林平之爱马,闻言立刻收工罢手。史镖头人性之精、脑瓜之灵可见。
然而林平之虽然听劝罢手,嘴上却说:“我这小雪龙聪明,决不会踏到尖石,不过你们这四匹马却怕不行。都回去吧,可别摔破了陈七的屁股。”
心里疼马,嘴上却不认,道是你们的马不行,拉满优越感。真是一笔写活三个人,史镖头之精明,林平之之自负,甚至侧面画出那个“陈七”之庸碌搞笑,分明纸上,不然大家何以偏都拿他开玩笑?
接下来剧情才渐入正题,一行人去喝酒,与两名川人发生冲突,杀了一人。接下来的一万多字,是“灭门”的真正精彩处,金庸也是功力尽显。
酒店殴杀人命,读者情绪陡紧。金庸却立刻写史镖头十分干练,处置迅速,尸体埋了,血迹扫了,目击者也安抚了兼恫吓了,十分妥帖,屁股擦得极干净,于是由疾又缓,似乎要没事。
可回到家中,父亲突然说起青城派要来人,正是川人。难道误杀了这惹不起的主?于是林平之惊疑不定,读者也惊疑不定,由缓又入疾。

此后剧情,便是晴雨交攻,“缓”、“疾”反复交替,读者心情也是反复颠倒,忽喜忽忧。
得知青城观主居然也姓余,和死者同姓,一惊;却又说起青城来人是四人,不是两人,数没对上,于是一缓;父子俩演武复盘,说起被杀者武功平庸,绝不似青城弟子,又一缓;然而死者有两脚胡踢,颇似青城招数,又一惊。
趟子手白二暴亡,事发突然,一惊;却又说白二浑身无伤,似是病死,又一缓;接着郑镖头、史镖头突死,又一惊;却又说镖局同仇敌忾,人众聚集,火把照耀,大伙儿枕戈待旦却一夜无事,又一缓。
然后金庸笔下提速,暴风骤雨突至,目不暇接:白马死;二十二名镖师死;褚镖头死;厨师华师傅亦死。连厨师都杀,“灭门”二字已是真真实实降临。接着血线出现,“出门十步者死”,恐怖达到高潮。
便在这读者神经紧绷,气氛如欲窒息时,金庸笔下却又一缓:林平之擦去血线;林家紧锣密鼓,谋划求援,眼看一大波外援将至,所有人依稀又看到希望。
然则到了夜里,波澜再起,总镖头不见了!一大惊。
林平之娘俩深夜寻人,终于找到林震南,却是平安无事,正在检验尸首。一缓。
谁知人固然找到,可林震南一回头,“脸上神情恐怖之极”,手上拿着一枚碎裂的心脏,原来他验尸发现了“摧心掌”的存在。
此前尽是铺垫,层层推进,直到本章的三分之二处,才亮出“摧心掌”,把这大恐怖摆在眼前。
这是是“灭门”整个一章恐怖的高潮。至此,林家上下所有斗志,所有挣扎,所有希望,所有侥幸,都在“摧心掌”下灰飞烟灭。
事实上,这一章从头到尾,也没见真实的摧心掌露面,没见现场发一掌,没直接写打死一人,读者却觉得比真见到了还恐怖。灭门,不是最恐怖的,等待被灭才是更恐怖的;时不时地给你希望,给你冀盼,最后却统统碾得粉碎,让你明白自己压根没有活路,只能等待被灭,才是更更恐怖的。
《灭门》这一章,不过是小说的一则序曲,男一号女一号均未出场,小说离正题还差得远。
但在大师的娴熟技法下,全篇波诡云谲,人物活灵活现,读者情绪全在金庸一支笔把控之中,欲张则张,欲驰则驰,扣人心弦。此时的金庸正是创作后期巅峰,已接近了从心所欲、无不如意的境界。
读金庸是可以细品的,随时翻开,处处有惊喜。
很可惜,那么多拍改编剧的,很少有几个能好好品一品这一章的。
花钱买来了大师的版权,却总不愿好好琢磨大师为什么是大师,人家的故事为什么好看,只是急吼吼地想驱赶令狐冲出场:赶紧去和岳灵珊谈恋爱!
-完-
ps:今天读到一名喜剧演员被塔利班虐杀的消息,百感交集,想到这篇关于金圣叹的文章:
我们一直相信金圣叹死得很诙谐,临死前还在搞笑。但那真是个天大的误会。
这个号的年轻作者写历史很不错,虽然还无法和馒头大师等比,但也很有特色。推荐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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