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发布已批准终止办学的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名单,共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286个。
据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施行以来,教育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更健康发展,教育部目前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即重点推进“两个平台”和“两个机制”建设。
一是依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设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通过办学监管信息公示,实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动态监管。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和广大就学者提供较全面和可靠的就学指导和服务信息。
二是加强所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工作,开发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
三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
四是强化办学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
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工作措施核心是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并立足于为社会和中外合作办学者,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广大就学者提供更有效的行政监督和服务。
本次公布的286项已批准终止办学的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名单完整名单如下:
来源:青塔 综合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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