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
8月16日,“朝阳检察”针对吴亦凡事件发布情况通报。通报中写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逮捕和刑事拘留一样,都是刑事强制措施。逮捕是由侦查机关申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其证据标准比刑事拘留更高。犯罪嫌疑人如果被逮捕,说明有一定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而且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在判决生效前,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被关在看守所。
根据逮捕的罪名,无法准确判断其量刑。根据此前同类型的案例,吴亦凡的刑期大概不少于五年。
02
吴亦凡案件下一步走向
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
继续侦查的期限一般在2个月。
另外,不排除因为案件复杂或者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会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果公安机关发现案件存疑,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同时通知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发现嫌疑人可能不构成犯罪,则可以撤销案件。
一般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可以延长15天。如果案件还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1个月为限。检察院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机会。之后就必须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网友们最想知道“一审判决何时出来”?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个要看案件调查的节奏了。从批捕的速度来看,案件的事实应该比较清楚,证据也比较扎实。如果吴亦凡认罪认罚,诉讼流程还会加快。如果进展较快,预计2022年1月之前会有一审结果。如果进展相对较慢,正常情况下2022年3月也该有结果了。
03
影视圈“潜规则”被他运用得炉火纯青
和许多人一样,吴亦凡有他奋斗的经历,初中时做过篮球队队长,高中时参加了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的全球选秀,随母亲从国内搬到了加拿大并入籍。后走入演艺圈,成为当红歌星、演员,与环球音乐集团签订全球唱片合约,李雪琴、沈梦辰、管虎、徐静蕾、冯小刚、张国立、司雯嘉等业内“大咖”都鼓励赞美过他或给予帮助。吴亦凡长得眉清目秀,身高187CM,又兼有甜美的歌喉和表演天赋,妥妥的一枚“小鲜肉”、高富帅形象。 
但正因为他的优势,使其忘乎所以。影视圈所谓的“潜规则”被他运用得炉火纯青。据爆料的网上信息,吴亦凡涉嫌多起性侵案件,都美竹只是他的“风流艳史”中冰山一角。网红“小G娜”(黄恺嘉)自称是他的“正牌女友”,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陈紫怡、北京电影学院学生秦牛正威等人也被卷入其中。甚至传出了他在美国洛杉矶某夜店“选妃”的闹剧。都美竹声称仅她掌握的证据中就有8名“受害者”,其中不乏未成年女孩,所使用的手段,“灌酒”、“诱奸”、“迷奸”等不堪入目,网络上吴亦凡的江湖绰号如“加拿大炮王”、“吴签”等让其臭名远扬。 
一切真相待查,但举报者之一都美竹已做好了“破釜沉舟”的打算,她在自剖心境中这样写道:
“我清楚地知道,我的人生肯定已经毁了,虽然我只和吴一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大众早已经认为我是烂裤裆,我将来我的老公,我的婆婆只要吵架肯定动不动就要拿这个说事,没准我的孩子在幼儿园还会被叫做公交车的孩子。我的人生是毁了,但是我不能毁了她们的。因为,我,是个人。”。 
目前,所有与吴亦凡有合作的商业公司都与之解约,而吴亦凡本人也面临走上法庭,接受审判的下场。

04
吴亦凡事件梳理回顾
6月2日,都美竹好友替都美竹发声,晒出都美竹与吴亦凡聊天记录,控诉其冷暴力,致女方抑郁。
7月7日至7月17日期间,都美竹先后曝光吴亦凡“选妃”内幕、吴亦凡方提出给百万封口费,并称绝不撤诉要告到他道歉为止。
7月18日,都美竹再曝吴亦凡猛料,称其以选演员的名义约了女生去家里,被要求喝酒,没收手机。其中超7名受害者未成年。
7月18日,都美竹自曝受到威胁,称吴亦凡“已经碰触底线”。并发长文喊话吴亦凡,宣布这是最后“决战”。
7月19日,吴亦凡回应私生活风波,称没有选妃、诱奸、迷奸。工作室方面称已报警处理。
7月19日,多位网红晒出与吴亦凡的聊天记录,佐证其私生活混乱。
7月21日,吴亦凡事件愈演愈烈,央视网、共青团中央等超10家官媒发声谴责。
7月22日,北京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双方发生性关系属实,事件背后另有诈骗人员“操纵”。
7月23日,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后,吴亦凡15个商务代言全部解约。
7月31日,吴亦凡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拘。中央政法委、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等多家官媒重磅发声。
8月1日,全平台封禁吴亦凡账号,所有音乐作品下架。
8月2日,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就吴亦凡事件发声。
8月11日,有律师曝光吴亦凡涉嫌曾在洛杉矶强奸未成年女粉丝,受害人称自己被强迫,打算对吴亦凡提起诉讼。
8月16日,朝阳检察官方账号发文称:“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

05
扒一扒演艺圈那些烂透了的“潜规则”
从吴亦凡事件,不禁联想到演艺圈的一些“潜规则”。吴亦凡并非一开始就这样“坏”的,他也曾有过艰苦奋斗的历程。但稍有成绩以后,一旦名利双收,他就开始为所欲为,利用圈内的“潜规则”满足一己私欲。他受圈内“潜规则”熏陶,同时又熏陶了圈内的其他人,成为“粪堆中的绿头苍蝇”之一。
吴亦凡并非圈内第一宗犯罪事件,在他之前,被曝光的丑闻屡屡刷新人们的“三观”:“小燕子”赵薇穿日本军旗装粉墨登场,“话题女王”范冰冰偷税漏税被罚8亿,林丹在妻子谢杏芳孕期出轨嫩模赵雅琪,“最美妲己”傅艺伟吸毒被拘……不管男女,只要进入这个大染缸,想洁身自好并且能够做到的,可谓凤毛麟角。 
因为娱乐圈“潜规则”横行,在娱乐圈打拼的明星几乎都不同程度的遭遇。下面是娱乐圈“10大常见的潜规则”。
1、性交易
所谓性交易,是指一方出卖肉体,从另一方中获取收益的行为。性交易的买方在获得性满足的同时,必须给卖方相应的报酬。而就娱乐圈而言,“性交易”泛指一方通过肉体,从另一方获取娱乐收益的泛娱乐行为。性交易典型的代表当属张钰性爱录像带事件。
2、包养
所谓“包养”泛指演艺人士通过做他人“二奶”、“二爷”等地下情人的方式,借以实现自身的生活稳定,并通过感情和演艺的另类媾合与投资,借以迂回得以实现自身演艺事业的攀升这一现象。因此,包养在娱乐界屡见不鲜,如果拿到台面上来讲,最多也就一道德问题,法律上似乎没有明文规定,演艺圈的明星不能包养或被包养。
3、拼干爹
时下娱乐圈,已经是拼爹的时候,所以没有有权有势的亲爸爸便开始认干爹。一般能被女星认做干爹的,都是能“罩”得住的人物,有权或者有强大资金实力的人。“干爹”就是个很暧昧的称呼,不排除确实有那种只是出于欣赏和喜欢、为女孩子提供帮助、没有性关系的“干爹”,但相当一部分就是有性关系的。说到底“干爹”只是掩人耳目又约定俗成的称呼,尤其是在两个人年龄相差比较大、男方社会地位又比较显赫的情况下常为常见。
4、性炒作
中国的娱乐圈已进入了情色时代,这里的性主要指两方面:一是跟大明星捆绑,搞出些似是而非的绯闻,这个明星就可以大大增加在媒体面前的曝光率,从而多接戏、多做广告代言。二是要女明星露点,赤膊上阵,因为只要一跟性沾边,就可以大大吸引媒体和大众的眼球。
5、红包
红包,又称“车马费”。在娱乐圈,艺人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主办方给到场的娱乐记者派发红包亦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一般而言,红包也分等级,数量不等。也正源于新闻发布会上发放“车马费”这一现象,由此还衍生出一种专门靠领“信封”为生的“会虫”,即伪娱记。这些伪娱记拿着假名片,冒充媒体记者到处“蹭会”,借以收取“红包”,而欺骗其方式之多,一再令主办方防不胜防,苦不堪言。
6、戏霸
在娱乐圈,“戏霸”泛指艺人或某些明星作风霸道,为人嚣张,仗着自己在演艺圈的知名度和演艺实力漫天要价,甚至要求他人让自己的亲威出演角色等等。鉴于娱乐概念偷换这一原因,“戏霸”亦指某些演员和导演之间的艺术之争。而在媒体的推波助澜、热身造势下,“戏霸”一词已成为一个略带贬义的娱乐词汇。
7、注水剧
“注水剧”这个概念跟“注水肉”有一定的渊源,意指一部电视剧的内容空洞无物,情节拖沓冗长,但是为了吸睛,制片方往往都会弄出一些噱头来。
8、裙带关系
“裙带关系”原指官场上依靠裙带关系勾结攀援的不正之风。演艺“裙带关系”在娱乐界意指明星成名后,其身边的配偶子女、亲朋好友,甚至关系亲密的人借其知名度依靠其星际指数,迅速上位或借谋私利。这个不难理解,当下娱乐圈“星二代”成风就是最好的例证。
9、封杀或雪藏
封杀是指借娱乐及舆论等强制性力量使某个艺人与娱乐界断绝联系,让该艺人在娱乐界失去话语权或失去娱乐表达权,从而迫使该艺人退出演艺界。对于明星来说,被封杀堪称损失惨重。像前几年凭借《色戒》成名的汤唯便是这样,因为电影尺度过大,汤唯最终被封杀两年。
10、挂名导演
挂名导演,业内又称“野导演”。泛指那些借幕后导演操作,借以推出影视作品,名正言顺地署上自己名字予以个人提升的一类人。目前有许多知名人士本身就是“挂名导演”,而这些所谓导演的作品大都是在“名利交换”这一前提下,由他人幕后执导的。而这些幕后真正的执导者,有的在影视剧中挂名副导演或其他职务,有的则干脆隐去名字。一方拥有投资方财大气粗为“名”,一方空有导演实力但迫于无奈只好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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