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十三姐
公众号|格十三(GSSW13)
家长托关系找老师给孩子补课,补完课举报。
家长请老师参加谢师宴,吃完饭举报。
家长请老师免费给孩子辅导,辅导完举报。
老师在家给自己孩子辅导,举报。
魔幻的2021年也许可以被载入史册,暂且就将其命名为“老师被举报元年”吧......
如果不是被广泛报道并证实,我真的很难相信当家长的能干出“仙人跳”这种事。
沈阳有位家长,托熟人拉关系介绍,找到了某物理老师,给自己的双胞胎小孩补课,一共补习15天,给了老师9000元补课费,后来两个孩子也成功被高中录取。然后,这位家长反手就是一个举报,逼老师退还9000元。老师想私了,还多给了2000元补偿,但这位家长没按约定撤诉,最后老师还是被处分了。
当局里有人问这位家长:“当初是你主动邀请老师补课,并且托了熟人,课补完了,你来举报老师?是这样吧?”

然后精彩的回答来了:
好家伙!你家买房了没?怎么不捎带上给老师买一套?你家做饭不?咋不捎带上把老师那份一起做了?再说,就算你想“白piao”,那你一开始就别付钱,谈妥了再去补嘛!就算你现在想要回钱,你可以去找老师谈,为嘛非得举报?
十万个为什么在我们心中徘徊,面对种种疑惑层层谜团,恐怕我们再也无法走近科学,以后怕是只能走近法治与道德了......

更精彩的是这位家长的“取证”过程——
绝不绝?这位家长让自己的孩子在上课时偷偷录了音。
咱也不知道,社会将如何支持赞扬这位家长。都说“沉疴下猛药”,你看人家这位家长,直接拿自己的孩子当猛药,这已经不是“热心市民”的范畴,这简直属于“救国楷模”,培养一代奸雄指日可待。
你看,家长有了“扫黄打非”的坚实后盾撑腰,底气多足。
难怪“抓补习”这种事归扫黄打非办管理呢,原来其本质果然是相通的啊——就连“仙人跳”这种扫黄神器,用在“打击补习”上竟然毫无违和感。

一个真敢补,一个真敢举报,一个真敢抓。
另一件事发生在温州。

瓯海区教育局接到了两起教师违规补课举报,然后11名教师被“当场抓获”。

请原谅我一看到这种描述,脑海中就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这样的场景:
魔幻的是,这11名教师违规补课被抓以及被处理后,一些家长“并没有拍手叫好,反而为这些教师求情。”
原来,实际上为当地教育局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也都是学生家长。
这太匪夷所思了,你们还玩一人分饰两角呢?这些家长是觉得自己不够调皮,想测试一下举报热线到底有没有人接听还是咋滴?
举报这件事可能是有瘾的,越是在生活里一事无成的人,越是喜欢通过举报来拉更多人下水,妄想人家成为和他一样的loser。
往往自己某方面的很差很弱的人,还看不惯别人在这方面比较优秀。

比如当自己没文化、教育孩子有困难时,怎么办?没办法,只能叫别人都别教育孩子了,这样才叫“公平”。

这不,前几天宁波就有这样一位家长,举报老师给自己孩子辅导学习,呼吁立法禁止教师给自己子女补课。

聪明的人各有各的聪明,但蠢货貌似都是统一配置的。

就像这类蠢货,多少年来一直没怎么进化过。在两年前其实就有过类似的一份“政府求助”,如今拿出来看,果然,历史的车轮又一次碾过了这些人的猪脑。
“上级已三令五申在职教师不准参与补课,可是我孩子的同班同学假期仍在在职教师那儿补课。我所要反应的夫妻均为教师,一个是数学,一个是英语,他们的孩子和我孩子同班,现在暑假期间给他们自己的孩子补课而不给我们的孩子补课,这太不公平,违背了上级关于在职教师不给学生补课和提前上新课的有关规定。本来我家孩子成绩就比他家差很多,现在暑假利用夫妻是老师还给他孩子补课,这不是要断我们的活路吗?......
为公平,对于教师子女在中考要比其他学生要超一定分才录取,或者也给我们孩子无偿上课也可以......”
魔幻。教师在家不能给自己孩子辅导。
还打着一个响亮的口号叫做“为了公平”。

那我感觉为了教育公平,更透明的方式不妨规定每个家长都得考出“教师资格证”再生孩子,这样大家都有资历在家统一辅导,起跑线一致,这不是也很公平?可惜有些废柴家长还是不会同意,因为它们恐怕是这辈子都考不出来吧,他们能力和智慧顶多用在举报上,其他地方比较弱。
还有更可笑的。
你说现在严打补习,那你举报补习也就算了,可有些人就是绝不放过任何举报的机会,比如刚参加完谢师宴,嘴上的油还没抹干净的家长,转手就把这顿谢师宴给举报了——
报道这件事的文章,用了“掉入家长圈套”的字眼,看着让人心寒,毛骨悚然,但又觉得很贴切。
谢师宴上,推杯换盏,交谈甚欢,气氛和谐。被抓的两位老师说:“究竟是谁在背后捅刀子呢”,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家长和教师的关系越来越走向“最熟悉的陌生人”,谁也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真的怀揣感恩之心,还是只是个口蜜腹剑的败类。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层隔阂。

家长设下圈套来举报老师,这种仙人跳饭局哪怕在“黄赌毒”领域都已经显得低端卑鄙了,没想到在教育领域还能用......
如果这些事件载入史册,若干年后回望时恐怕发出一声叹息:在那个时候,有些家长仙人跳名场面历历在目,如果不是人性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那就一定是一部分家长中了什么邪,不想好好做个人。
那么话说回来了,举报应该存在吗?应该,对于违规的和不良的现象,举报是对的。

然而,减负和举报是两件平行的事。
你不能说,减负政策来了,举报就都是对的,合理的,正确的。
你也不能说,举报都成功了,就说明减负成功了。
所以别把任何复杂冬季的举报都当成“减负”的优秀手段,也别把举报成功的人和事拿出来歌功颂德。
减负本来是件好事,应该皆大欢喜,但为什么现实情况是大家“谈减色变”,除了因为压力和负担没那么快说散就散,还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妖魔鬼怪,弄得人心涣散,臭气熏天,戾气全出来了。
举报是一种薛定谔的手段,好人用它就办好事,恶人用它就干恶事,此定律百试不爽,诚不欺我也。

举报分两种:一种是检举揭发违法违规行为,另一种是特意制造违法违规然后再揭发。
你要想举报教育不正之风,你可以直接举报。
但如果你想方设法让老师违规,并大力配合老师,顺便偷偷去争,完了再举报,这叫啥?
说好听点:过河拆桥,卸磨杀驴。
说难听点:耍流氓。
如果说行贿和受贿的要一起抓,贩毒的和吸毒的要一起抓,嫖娼的和卖淫的要一起抓,那么我就问问,这种硬性设圈套的家长和被举报的老师,是不是也应该一起抓?
一旦证明这位家长出于自愿、甚至主动、出了钱、花了时间、上了这个老师的课了,完了又来举报这个老师,这种就应该明明白白给他定性:共犯。
他的举报,顶多算是一种自首行为。
另外,那种什么上课时给老师偷偷录音作为呈堂证供啊、匍匐在门口拍照摄影以便日后威胁啊,大摆宴席各种留照啊,无论大人小孩,有一个抓一个。
因为你又不是警方的卧底,又不是检察院安插的特派员,那你既然主动参与了这种违规行为,既然促成交易了,也享受成果了,那你就只有一个身份——共犯。
我觉得连那些“帮凶”小孩也不妨抓了一起教育吧,法治与道德从娃娃抓起,从小多教育,洗脱原生家庭在他身上留下的遗毒,长大后还能做个人。


十三姐
魔都高影响力K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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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公众号「格十三」「十三姐夫」
著有《了不起的中年妇女》《了不起的中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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