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楂树之恋》剧照   图源网络
人活一世
文/周平
你不得不相信,真有那样的人。十七岁时那样,几十年后还是那样。乍一看还是那样修长,那样健壮,还是那个一笑俩酒窝,令无数女孩心动的篮球少年。如果没注意到他那略微肿泡的眼袋,我真的以为时光倒流了。
好笑得很,伸出手来第一句话竟是:“我手也没牵过的初恋女友好。”眼里没有了少年人的羞涩与躲闪,多了几分客套、几分自如,还有几分……兴趣,那种男人对女人的兴趣。
莫名想到网恋中的“见光死”,差点忍俊不禁。
在他眼里我也一样吧?
一直鄙视那些见到篮球少年就花痴的女孩儿,更别说男孩儿还是个学渣。至于“下南街”门板户这样的身份我倒不在意。总而言之,上学期间就没正眼看过他。后来有一次他说:“见过你爸妈牵着你和妹妹的手经过我家门口。你穿着蓝色的碎花裙子,梳着小辫儿,很好看的。”
他再次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的模样就两字:“狼狈”。
送我下乡的父母乘长途车回城,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追着汽车跑,爸妈也趴在车尾窗前抹眼泪儿。眼巴巴望着那个纤弱瘦小、十六岁还没来过大姨妈的女孩儿的身影,在尘土飞扬的马路上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
泪眼模糊中看见他,吓了一跳。老天爷,这也太不真实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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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那种随大部队插队落户,而是去父亲老家下乡的。而他,他怎么会在这里?仗着学习好一向趾高气扬的我,这会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狼狈归狼狈,一股热浪也随之涌上心头,刚止住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没事的,刚来都这样,过一阵就习惯了。”
声音很温柔,像有一只温暖的大手抚摸着我的脑袋,我慢慢平静下来。
“你也在这里?”
“是的。是我妈妈的老家。”
突如其来的亲切感!片刻之间,我似乎忘记了寂寞和恐惧,就像溺水之人身边突然漂来一块木板,顿时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
事实证明,爸妈把我放在老家有先见之明。在老乡们的眼里,我就算不上个知青,亲戚家另一个娃而已。用隔壁谢大娘的话来说,我那两根麻杆似的小胳膊能干点啥呢?

农忙时生产队出工按“计件”算工分,组队时谁也不要我。于是,长着黑红大脸关老爷似的队长安排我给大伙称称草料、丈量一下土地,或塞到回家帮忙干活的学生娃里凑个数。一年四季就按小学生档次给我计工分。成年人一天计8分,我就3.5分。即使这样,我也干得跌跌撞撞、笨手笨脚,跟不上别的孩子。
靠挣工分养活自己看来没指望了。再说,我也没打算“扎根农村”一辈子。那时“老三届”的哥姐们已经开始返城。老乡们心里明镜似的,那些城里娃来乡下兜兜转转,到了都得回去。农民和知青的矛盾比之前有所缓和,倒是知青自个开始“内卷”。

为了回城,各路英雄大显神通。老实人玩命干农活“挣表现”,希望得到一张推荐回城的表格;有点小钱的开始各种贿赂;也有的女孩屈从了知青办主任的“潜规则”。当然,最厉害的还是那些有权有势者,他们通过“顶层设计”,直接自上而下“提人”。
我有自知之明。干活没力气,贿赂这下作事又做不来。一想到那个猥琐而丑陋的知青办主任,我就浑身起鸡皮。爸妈臭知没权又清高。因为这一点,我一直很爱他们,现在不能因为同样的理由恨他们吧。总之,条条道路都走不通。眼看着知青们一个接一个返城,我也开始有点心烦意乱。
这种时候出点事不奇怪。
收割季节,老乡们把麦穗横堆在背篓上方,用绳子扎紧背下山去。山路上见不到人影,只看见一个个小山一样的麦穗堆在移动。我是第一次干这活,学着人家把麦穗横绑在背篓口上。我力气小,麦穗放得不算多,掂量一下觉得背下山应该没问题。

待到背上身了,才知事情没那么简单。背篓头重脚轻,在头上晃来晃去,脚下踉踉跄跄,用尽力气也难保持平衡。加上下山路陡峭,一不留神,背篓直接翻过头去,带着我一路滚下山坡。虽然只是些皮肉伤,但浑身上下血肉模糊,吓死个人。
人就是这么奇怪,伤心啊,流泪啊,有时也像自家宝贝,只能和亲人分享。我没哭,老队长却吓坏了,让人用送粮食的“鸡公车”把我推到镇上医院包扎。
也就是在那里,我又见到了他。
那双好看的“丹凤眼”像夏日阵雨来临前的流云,明暗阴晴,分秒之间。
“你,你你......,这是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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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面目可怕,可想而知。
他说自己送一个农药中毒的老乡来医院的。每年这个时候都有人中招。他那位老乡还算万幸,捡回了一条命。
他告诉送我来的老乡说,把我交给他好了。
他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去看医生。多半是不想让我费劲,一路架着我往前走。不知道我们有二十多公分的身高差啊?我胳臂下方的肋骨被拎得好痛。我没吭声。待到医生给我清洗伤口,我才感到钻心的疼痛。看他扭过头不忍心看的样子,我又有点想笑。一时间竟忘记了疼痛,倒暗自为自己惨不忍睹的样子感到尴尬。还好,没破相,我心想。
就那样,半提半搀的,他把我送回了生产队。之后几天伤口慢慢见好,肋下的肌肉却疼了我好几天。
接到他的第一封信:
“xx同学你好!
你的伤好些了吗?甚念。要好生照顾自己哦。听队里的老人家说,有伤就有寒,注意别感冒了。我姐推荐上卫校了,现在我一个人留这里。哦,前几天公社通知我去参加篮球比赛,要住在镇上中学集训几天。躲过几天农忙倒也不错。
真的要照顾好自己哦,不要着急出工。
        此致
敬礼!
你的同学xxx”
我们在同一个区,赶同一个集,但不在同一个公社。两个生产队相距有二十多里地。话虽如此,可那年头男女同学间写信实在太显暧昧。
随着一阵激烈的心跳,我觉得浑身上下有股热流通过。我为这不寻常的骚动感到忐忑,甚至感到羞愧。之后的几天内心很挣扎。虽然拼命对自己说,不过是一封信而已,但明明白白感到那不仅是“而已”而已。那些天,人会无端地脸红,那封简短的信揣怀里读了一遍又一遍。其实不用读啊,一打开信纸,上面的字就一个一个小鱼儿似的游到跟前。他的字比我想象的秀气,文字也比我想象的生动。
即便如此,我并没有打算写回信。
后来他告诉我说,那些天他很煎熬。没收到回信是预料之中的事,他说,只是搞不懂自己为啥竟一时冲动把那封信寄给了我。
我背麦穗滚下山的事到底没能瞒住我妈。一个月后,我妈毅然离开了她热爱的教师工作,年仅五十就提前退休,让我“顶替上岗”,去师范学校念书。那是父母能让女儿回城的唯一方式。
老天注定我们俩还有故事。
他也回城了,做了工厂的车工。他托当时的同事带我口信,说是想见个面。
见就见呗。约会的地点有意思,在我们中学体育老师家,老师任教的沱江中学和师范两隔壁。早知道他在学校时是体育老师的宠儿,倒不知道他们啥时候成了哥们儿。
不用说,这次两人都是心怀鬼胎。老师也一样,连师母手里都拿着红线,随时准备把我们绑一块儿。
尽管有心理准备,见他一晃一晃来到跟前,我还是慌了神。绝对是情窦初开没错了。他喋喋不休没话找话,说起他哥他姐他弟和他妹,还有他的爸爸妈妈。我心里也小鹿乱撞,当时就没听明白,现在更记不清他说了些啥。师母看他语无伦次的样子好笑,建议我们到校园里走走。
正当沱江河涨水的季节,大雨说来就来。记忆中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暴雨。刚刚还艳阳高照,突然间乌云密布,狂风骤起,大地变得一片黑暗。随着滚滚的雷声闪电,大雨噼里啪啦砸向大地,脚下顷刻间成了一片洼地。他猛地拉起我的手飞跑起来,脚下水花四溅。适才的尴尬紧张瞬间消失。浑身湿透的两人,开始莫名其妙地相互看着,开心大笑。
那一刻我们确定,我们恋爱了。
我比他大仨月,同是十八岁。
初恋就是想象加荷尔蒙调制的幻觉。
如果那天暴雨中狂奔不算数的话,我们真的连手也没牵过。
现在想来,一切都有预兆。我从未想过要把我们的事告诉家里,也许潜意识里就觉得不可能得到父母的认可。那个年代那个年龄谈恋爱,本身就是一件大逆不道、自甘堕落的事情。但真正让我的初恋感觉化为一阵云烟、随风而去的则是一个小小的“事故”。
天上掉下的读书机会给我空虚的人生带来了希望,我又变回了那个自命清高的小书虫。我们的确“约会”过几次。周末回家,我会半道绕去他家,待到晚饭后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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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母都是工人,没什么文化。母亲一看就是个能干人,临街的房子有些破旧,但收拾得干净利落。孩子们也穿得朴素整洁,自有一种体面。也不知道他是怎样介绍我的,总之一大家子都很友好,很随和,相处起来很舒服。估计他家人也没把俩小孩的交往当一回事。只是他母亲有一次小心翼翼问我:“爸妈知道你来这里吗?”我摇摇头。从此也没再追问。
在当时那样的环境里,我们自然没有独处的机会。有一次他试图摸摸我的头。手未落下,我头皮已经发麻发烫,心跳得快晕过去。他家小妹突然闯了进来,浪漫性感的一幕就此收场。实话说,直到那时我对那事完全搞不懂(那时的孩子大都那样吧),甚至相信亲吻就会怀孕,是不可以逾越的边界。
还是一个周六的夜晚。晚饭之后,他姐建议打扑克,不知不觉有点晚了。我一时有点不知所措。学校回家需要乘船过江,父母从不准我天黑了才上路。他姐说,没事的,住下吧。我俩挤挤。也只好这样了,我心想。
第二天早上一进家门,就被家里严肃的气氛吓到。读高中的妹妹走过来,“不要脸!”带着哭腔甩出一句就跑开了,好像稍作停留,就会哭出声来。
家人怎么知道的一直是个谜。小城就那样,弯来拐去都是熟人,不是哥姐的同学,就是弟妹的同学。这种八卦自然是茶余饭后的热门谈资,家人知道恐怕也是迟早的事。
哈哈,我的初恋就此无疾而终。我甚至没来得及了解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喜欢些什么,讨厌些什么......
一晃四十年。
读大学离开小城,下意识不再关注那里的人与事。
见面草草聊过。知道他所在的工厂倒闭,九十年代下岗,之后四处打工养家,日子过得不易。老婆离了,心爱的女儿也带走了,现在孑然一身留在小城。我再次认真地打量了他,心里生出想要进一步了解这个人的念头。但看看眼前的他开心健康的样子,我没再刨根问底。
其实在中学同学群里,他的人生真还算不上特别。下过岗,跑过江湖混生计的大有人在。毕竟是那个荒谬时代的产物,没文化没技能,讨生活不容易。
同学会快结束时,他竟和我开起了玩笑,“我还有机会吗?”他问。“哈哈哈”,我一笑了之。
一年后暑假回川,同在上海的一位老同学微信我,说他生病了,想见见面。
约上另一个同学一起去他住院的地方看他。路上得知他得了“不好”的病。病房门口碰到他的家人,她悄悄告诉我们,没告诉他已到晚期......。
虽然有心理准备,见面还是惊到了。
一张近似“英国病人”的灰白的脸让人不忍直视。还有......瘦,瘦得整个人小了两圈!去年还英气犹存、活力十足的呀!
我笑着上前拥抱了他。他也笑,俩酒窝变成两道峡谷。
“她抱我了”,他笑着对同学说。
我说:“快好起来吧,还等你一块玩儿呢。”
“没问题。到时候我用摩托车载着你,咱们回村去逛逛。”他深陷的两眼闪动着异样的光芒,好像已经骑着摩托,带着我奔驰在回乡的马路上。那一刻我也有些恍惚,似乎那个英俊潇洒的篮球少年又回来了。我坐在摩托车后座,两手环抱着他,耳边风起,长发飘飘......
他扭过头问守护的家人:“今天不是还有治疗?”
家人回答:”周末只有值班医生,等明天吧。”
我在老家呆了两周。说好走之前再去看他,但我始终没去。
回上海的火车上接到朋友的电话,30分钟前,他走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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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平,博士,上海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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