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商报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7月30日,四川德阳市发布了《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但依然有人违反该通告采用多种方式逃避、隐瞒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情况,8月4日,四川中江一名男子因为隐瞒不报被治安拘留5日。
《通告》中明确提出,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史、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黄码的来(返)德阳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近14天活动轨迹和相关情况,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单位、企业、家庭有上述人员到访,也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8月4日下午,中江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7月27日,中江县居民陈某让(男、57岁、中江回龙镇人)从郑州乘坐飞机到绵阳南郊机场,后乘坐出租车到绵吴路口转乘绵阳至中江大巴返回中江,返回后未向村、镇两级报备,8月3日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发现。
陈某让违反防疫政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明知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一律主动报告并落实隔离医学措施要求而拒不执行,现已被中江县公安局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目前,陈某让新冠检测结果为阴性。
中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内防反弹,外防输入”是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境外和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县人员瞒报、漏报、谎报、迟报行程将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被动局面。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积极配合工作,境外和外省、中高风险地区返县人员要提前主动如实履行报备程序,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如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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