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大哥”的,偷“大哥”的,销赃还用“大哥”的三轮车
全文共774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
日防夜防,
“家贼”难防。
近日,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的
老李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老李家电动车商店雇佣的店员张某某多次趁天黑没人时,盗窃店里的财物,多亏好心人提醒,粗心的老李才发现店里丢了东西。当老李质问店员张某某时,张某某矢口否认,就在老李要查看公共视频的时候,张某某发现事情无法掩盖,谎称自己偷着拿了点店里的废旧物品,卖了二、三百元钱,老李信以为真,觉得这孩子本质不坏,教育教育还有挽救的余地,谁成想,当晚,张某某就不辞而别,老李越想越不对劲,赶忙报了警。
经侦查,拜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发现2021年6月到7月间,张某某一而再再而三盗窃店里财物,每次都赶在半夜时分没人的时候,最猖狂的一次竟大胆开着店主的电动三轮车拉载被盗物品。7月7日,民警在哈尔滨市巴彦县某宾馆内成功将逃跑的张某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在2021年6月至7月担任店员期间,趁夜晚下班商店无人之际,多次从未上锁的后门溜进店里,怕被公共视频拍到,就拉下电闸后实施盗窃。张某某所盗窃的新旧电瓶、废旧暖气片、一部红米6手机、水泵、电瓶车控制器以及一台新电动车等,共计价值人民币约一万元,除了电动车和手机自己使用外,其余物品都卖给了废品收购站,所得赃款被挥霍。除此之外,张某某还交代了2019年在哈尔滨某健身房打工时,盗窃店内哑铃等物品的行为。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废品收购站老板王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进一步工作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警方提示:夏季来临,天气炎热,出门时要记得锁好门窗,保管好个人财物,谨防被盗。
来源: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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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 莹
主 编:何博洋
审 核:刘 兵
统 筹:李健宏
监 制:沈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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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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