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因曾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不被录用…履行准入管理职责,构筑学校保护防火墙 | 以案释法
一幼儿园教师经入职查询,因曾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不被录用 ——
履行准入管理职责 构筑学校保护防火墙
案件回顾
2020年,李某到某幼儿园应聘,称教师资格证遗失并表示此前自己曾在该幼儿园工作,请幼儿园查询存档的教师资格证资料。经查找,幼儿园发现存档资料中确实有李某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幼儿园拟录用李某,并按当地教师入职管理的规定,向该市教育局申请入职查询。教育局查询发现李某从该园离职后,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教师资格证已被撤销。该市教育局将查询结果反馈幼儿园,该园依法作出不予聘用决定。
专家释法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邝璐
栏目反响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博小学校长叶丽敏:近年先后颁布的多部教育法律法规,为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供了依据。但学校、教师、家长因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存在偏差,在家庭教育、学校管理方面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困惑和误区,家校纠纷也愈来愈成为突出的问题。因此,大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才能让教育管理者、教育工作者用好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家校关系的构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以案释法”栏目以真实发生的家校纠纷案例,以权威的专家释法,提升了教育管理者的依法治校能力,期待栏目继续推出更多的案例解读!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学校校长罗江涛:“以案释法”栏目案例的背后,我们看到了增强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重要性,也深刻理解了教育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的必要性。学法才能懂法,明法才能守法。依法治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教育的地位和发展的客观要求。面对家校、师生关系之间的矛盾,学校要立足于真情育人的出发点,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上,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在校的安全,营造师生和睦、家校和谐的育人氛围。
文章来源 | 中国教育报2021年8月4日第03版《校长周刊》
责任编辑 | 赵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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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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