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州公安 通报,2021年7月29日,扬州市公安部门已对毛某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据通报,毛某宁居住地为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经初步调查,7月21日上午,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并在21日至27日期间未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通告称,毛某宁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未按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告,隐瞒行程。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拒绝说出来扬之后的行程,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散传播。
2021年7月29日,扬州市公安部门已对毛某宁(女,64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因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统一安排,毛某宁被转运至南京定点医院治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参考微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请勿害人害己!
擅自离开已经封控管理的南京居住地,到扬州后不仅未及时通报社区,更频繁活动于人员密集的菜市场、饭店、棋牌室,近日,毛某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疫情再度来袭,本该吃一堑长一智,人人提高防控意识,不能自私自利甚至以身试法。江苏扬州却仍出现“一个人扰乱一座城”事件,不仅令人遗憾,更引发公众愤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隐瞒行踪不仅在大数据时代无所遁形,更可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终得不偿失,害人害己。(参考消息评论员 十四心)
来源 | 北京日报 参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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