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11名老师补课被查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潘桥中学、三垟中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六不准”》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温瓯教政(2021]72号)要求,近期区教育局对群众举报个别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7月19日下午,潘桥中学在职教师肖某在瓯海区高桐路1234号居民楼为20名学生违规补课,被现场查获;在职教师陈某某、鲁某某,代课教师金某某同时参与违规补课。
2021年7月22日上午,三垟爱乐堡幼儿园大(3)班、中(1)班教室共有41名初二学生在集中自习,由家长看管,现场未发现教师。后经查看幼儿园监控,查实三垟中学在职教师庄某某、虞某某、李某某、郑某某、刘某某、戴某某、陈某某等7位教师参与了暑期违规补课。
上述11位教师在被查处后,当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事后认错态度良好,且未收取家长补课报酬。
鉴于以上原因,区教育局责成潘桥中学对肖某等4位教师作出如下处理:在全校范围内对肖某、陈某某、鲁某某、金某某等4位教师违规补课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由学校扣除肖某、陈某某、鲁某某等3位教师当年度30%的年终考核奖(区政府绩效考核奖),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责成潘桥中学与金某某解除聘用合同。
责成三垟中学对庄某某等7位教师作出如下处理:在全校范围内对庄某某、虞某某、李某某、郑某某、刘某某、戴某某、陈某某等7位教师违规补课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由学校扣除该7位教师当年度30%的年终考核奖(区政府绩效考核奖),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
希望广大教师吸取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实遵守师德规范,自觉远离违规补课行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区教育局将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自本通报发布之后,如还有教师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将从重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同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及其负责人严格追究责任,对违规聘用在职教师的校外培训机构责成停业整顿。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48家培训机构被关停!
为加强暑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全市各地教育、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及乡镇(街道)等协作协同,围绕办学资质、广告宣传、办学行为、教师资质、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948人次,开展联合检查121次;规范整改办学资质问题36个;规范整改虚假广告45个;规范整改办学行为问题136个;规范整改教师资质问题24个;关停违规培训机构48所。市教育局组织力量对80所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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