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媒体纷纷发文全面强调禁止强制、变相强制接种疫苗的行为
国家卫健委再次明确:新冠疫苗接种遵循自愿原则,因为强制接种疫苗,违背法治原则,涉嫌行政越位。
7月10日起,某地要求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高铁站、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共列出26种),实行“二码联查”。(意即没有接种者,不能出现在这些公共场所。这其实就是变相强制接种。如果不接种,家门都出不了。)
7月20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意即一个都不能漏网)。
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发布的最新通告同样要求重点场所对未接种人员进行登记,鼓励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等。
莲都区新冠疫苗方舱接种点的工作人员表示,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病历或医院证明。
江西赣州定南县通告要求,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对此,定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接种一针疫苗即可进入上述重点场所。
中纪委刚刚重申打疫苗自愿,某地教育局就顶风作案,家长极度反感!
要求强推全民打疫苗的人,应该对疫苗造成的副作用和死亡承担责任。
100%的疫苗群体免疫不可能实现,而且保护期只有半年左右,病毒还在不断变异,有些中国专家鼓吹国外会依靠疫苗实现所谓“世界重新打开”,实际上只能是“带毒开放”。
中国战胜疫情靠两条,一个是隔离防疫,靠的是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全民动员能力。早在2020年4月,中国就在本土全歼了新冠病毒。
后来的病例主要是境外人流、物流输入的,可以说,中国是被世界拖累了。
疫苗作用有局限,且有副作用。疫苗的原理,就是提前训练人的免疫系统,让人的免疫系统产生对付病原体的特制武器-中和抗体。
但是疫苗的作用是有限度的,有中和抗体不一定能保证不发病,最终还取决于免疫力的强弱。
实际上,最需要获得保护的老年人,疫苗的有效率反而最低,因注射疫苗而导致的死亡率最高。比如前一阵子报道,挪威接种辉瑞疫苗33000人死23人,大部分为老年人。
即便按照以色列明显被低估的100万人注射辉瑞疫苗死亡4人的比例,14亿中国人全部注射疫苗,也将死亡5600人,超过目前中国大陆因新冠死亡的全部人数。
我们和抗疫失败、伤亡惨重的西方国家不一样,每一个中国人的生命都很宝贵,这将是我们不能承受、也没有必要承受的巨大损失。
西方存在大量反疫苗人群,不可能做到足够的疫苗覆盖,更别说不发达国家。他们最后只能是“带毒开放”。
因此,中国的入境筛查隔离制度,未来也必须继续保持而不能取消。
疫苗存在有效期和病毒变异的适应问题,打了新冠疫苗产生的抗体,能够保持多久,现在看是半年左右。
真的按照中国某些专家的说法,那么就要每隔半年来一次全民强制注射疫苗,不仅增加没有必要的副作用和死亡,也大大浪费国家资金。
除此之外,新冠病毒变异很快,至少已经出现了4000多种病毒变体。
疫苗的大规模应用,也等于是对病毒进行选择性筛选,像产生让所有抗生素失效的超级细菌那样,产生抗现有疫苗的超级新病毒。
那么是不是再不停的研发新疫苗,再不停强制全民注射新疫苗?
根本不需要每发现一种病毒,就开发疫苗再给所有老百姓注射疫苗,这是费力不讨好的方法。
只要对境外输入继续保持警惕,现有的模式可以保证中国人民的健康。
综上所述,全民强制注射新冠疫苗,副作用和死亡人数很可能超过当前中国所有新冠死亡人数,得不偿失。因此,中国根本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强制全民注射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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