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吴亦凡被刑事拘留,属于犯罪嫌疑人,法律上还未盖棺论定,但结合我国国情、此案影响力、犯罪嫌疑人的外国国籍,公安机关大概率已掌握了相关证据才会拘留。通俗点说,吴亦凡的大碗牢饭基本没跑了。
2.这世界没有“渣男罪”或“海王罪”,因为无论渣男还是海王,都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但这世界是有强奸罪的,因为这突破了你情我愿的底线。
3.有生之年第一次见证顶流明星入狱,柯震东和房祖名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而几年前的范冰冰则涉险过关。
4.
顶流不愧是顶流,昨夜警方通报一出,热度完全盖过奥运、疫情、洪灾,堪称今年最现象级热搜,这也值得反思,这些年全社会是不是过于关注娱乐明星了?尤其还是一群几乎没有作品的流量明星。全民娱乐化是太平盛世的pubian,但娱乐至死往往也是一个民族由盛转衰的开始(参见盛唐与罗马),所以是时候将热搜还给英雄与人民了。

5.
天欲使其亡,必先令其狂,王思聪和吴亦凡莫过如此,越是站在金字塔尖,便越要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塔尖就那么点空间,一步踩空便万劫不复。前几天华仔抖音直播,坐拥上亿流量却关闭打赏,从这个细节就能品出,为什么刘德华能占据全球20亿华人娱乐顶流的位置40年之久。

6.
王思聪应该感谢吴亦凡。一对比,王少爷几乎是个老实人,他毕竟没逾越法律底线,那些他扬言要对孙一宁干的违法之事(如黑公关),最后都没有付之行动,还好舔狗不违法。

7.
请不要再将陈冠希与吴亦凡相提并论,陈冠希是受害人,吴亦凡则是犯罪嫌疑人。

8.
吴亦凡事件爆发后很多人最大的疑虑,在于吴亦凡作为加拿大公民,中国法律能不能管他?

当然能。如果不能,外国人成群结队来中国烧杀抢奸,中国法律奈何他们不得,那还得了?
这种无法无天确实有过,在旧中国。
学过中学历史的都知道,在清末与民国的旧中国,“治外法权”与“割地赔款”一样,都是最为屈辱的历史。
所谓“治外法权”,便是洋人在中国犯了法,中国司法机关却无权管辖,这也造成洋人在旧中国的欺男霸女、胡作非为。
那个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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