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段某地警方粪叉锅盖斗刀的视频。
一名光着上身的年轻壮汉,手持菜刀站在台阶上方,离壮汉不过两三米的台阶下方,五名各持盾牌钢叉的警员,貌似尚在调整装备和协商战术。
大家再看看此处的地形,裸男手持近战之王居高临下,五名警员手持盾牌钢叉等制服性约束性非致命性器械冒死仰攻,持刀裸男的站位简直不要太有利。防守,称得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如果持刀从上往下猛攻,这几名手持非致命性警械且尚在左顾右盼、窃窃私语,连重心都没有降下来的警员的境况可想而知。
然而,僵持一会后,光膀男却主动放弃了有利地形,转身走向了左侧的小平台,嗯,还有这样的好事?视频看到这,老编判断,这要么是演练,要么这家伙是个蛇精病,因为正常情况下,任谁也不会舍弃对自己如此有利的地形,轻松地把自己的对手放上来。

但接下来视频中警员狠狠地抽向男子的那几棍,让老编清楚地感觉到了...
这确实是出警民警在现场“真刀真枪”(其实是真粪叉真锅盖)地制服持刀蛇精病而不是“演练”,视频在这里↓

不得不承认,视频中的五名警员非常勇敢,也非常团结,不论是手持粪叉的还是手挽锅盖的,没有一人退缩,齐刷刷地往前冲,尤其是最前面那名戴港式教官帽的二督,更是骁勇善战,连续劈向持刀男的那几棍,不但势大力沉,而且精准异常,可以说,最终能兵不血刃地拿下这家伙,该名戴港式作训帽的二督居功至伟。

对老编长期将盾牌钢叉称之为“粪叉锅盖”的做法,经常有网友深表不认同,就拿上面这个视频来说,就有现职警察认为现场民警“处置得很专业、很漂亮”,而且由此认为“盾牌钢叉对刀的作用还是不错的,对持刀者也未必一定要使用武器才能处置。”
搬运哥为什么长期旗帜鲜明地反对钢叉盾牌对刀,并一直执拗地将这两玩意蔑称为
“粪叉锅盖”
呢?

先说说“粪叉锅盖”这两种玩意的来历和功用。
搬运哥是军转警,在部队时就接触过盾牌,一种是防弹盾牌,这个好理解,防子弹的嘛;还有一种是普通盾牌,主要是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时,抵挡闹事人员投来的石块玻璃瓶砖头什么的。
在部队时,也协助公安机关处置过持刀斧等锐器危害公共安全的歹徒,盾牌也就起个防止歹徒抛投刀斧,掩护持枪战友相机处置的作用,解决问题,最终都是靠武器。
然而,当老编转业到公安后,却突然发现大多数公安机关居然将盾牌钢叉作为处置刀斧砍杀的主要器械,甚至还创立了一系列的“棍盾结合应对刀斧砍杀”的“战术”。
这那跟那啊?法律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依法可以配备武器,遇有持刀危及人民警察或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情形可依法使用武器”,为什么到了现实中,一线民警却往往要冒着生命危险,手持非致命性的钢叉和盾牌,去迎战穷凶恶极的歹徒的致命性刀斧砍杀呢?
人民警察的枪去哪儿了呢?中国警察为什么不能依法使用武器去制服持刀持斧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和暴徒呢?
假设一下,如果现场这个持刀壮汉:
是如淮安马家兄弟那样的亡命徒,在台阶下的这几名民警尚在左顾右盼之时,便泰山压顶般势如狂虎地持刀砍杀下来,现场又将会是个什么情形?
知道为什么防爆钢叉连头都是圆的,而且还要用橡胶包住吗?
2014年参加公安部训练基地“应对刀斧砍杀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时,我就专门请教过部里的教授级教官,他的回答是“没办法,国内国际形势复杂,用枪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和引起境外舆论炒作,某年某位领导到日本参观时,看到当地学校的保安室有钢叉盾牌(保安不能配枪),突然灵光一现觉得这玩意好呀,既不会弄死违法犯罪的大爷还能抵挡应付一阵,就一声令下配发到公安一线实战单位了。咱们呢,也就只能忍辱负重、手持粪叉锅盖去冒死护法了。”

看明白了吗,这就是某个领导一拍脑袋做出的,以牺牲部分一线民警合法权益(生命安全权)维护稳定的权宜之计,没想到一“权宜”就“权宜”了上10年(天可怜见!这期间无数一线民辅警付出的却是生命的代价!)
危险加一,武力升级,全世界警察遵行的处置铁律。
接到处置持刀持斧的警情,你直接问领导要支枪,哪个领导敢不给你?
中国警察倒好,冒着生命危险用非致命性警械迎战歹徒的刀斧砍杀,用着用着还觉得挺趁手、挺合理了!甚至有些人还用上瘾了!
难道“贼命”真的比“警命”贵?贱不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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