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何颖(Ian Woo)先生于2018年6月加入云顶新耀,担任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同年12月至今担任云顶新耀董事。2005年至2018年,何先生任职于Lazard纽约和香港办公室,直至董事总经理。
何颖先生1994年5月获得塔夫茨大学生物学学士学位,并于1998年5月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文理学院细胞与分子生物学硕士学位,此后在2003年5月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以下为正文:
对于中国创新药而言,这是最好的时代:风起云涌,百舸争流,人才辈出。
2017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要求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满足公众临床需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
实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核心就是鼓励药品创新发展,推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急需。这场改革无疑开启了中国医药创新的春天,从此之后,中国创新药发展驶入快车道,吸引了众多医药领军人物加入创新药事业的开拓。
彼时已经在华尔街投行工作了18年之久的何颖,也被中国创新药一系列前所未有大刀阔斧的改革深深触动,也加入了中国创新药的“创业”浪潮,成为浪尖上的“弄潮儿”之一。
2018年6月,何颖正式加入云顶新耀担任总裁兼首席财务官(CFO),其风险投资从业背景带来的关于“如何平衡风险收益”的深刻认知,和云顶新耀“License-in”授权引进的商业模式基因不谋而合。同时,从投资咨询转战企业经营,角色转换也让何颖对中国创新药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2021年7月,新康界有幸专访了何颖,身为拥有10多年医药行业投资经验的投资人,长期保持对国内外创新药发展的敏锐度,他对于中国创新药发展历程、授权引进模式的可行性、创新药企如何实现与资本的双赢等方面均有着独特深刻的见解。以下为本次访谈实录:
18年华尔街投行转战创新药企
“从没见过医药市场如此大刀阔斧的改革”
在华尔街投行工作了18年之后,何颖先生于2018年6月加入云顶新耀,担任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同年12月至今担任云顶新耀执行董事。2005年至2018年,何先生任职于Lazard纽约和香港办公室,直至董事总经理。
新康界:您在加入云顶新耀之前,有十多年的医药领域投资经验,是什么原因触动您从行业投资转入实体公司?角色转变给您带来哪些行业认知的变化?
何颖:我硕士毕业后在华尔街工作了接近18年,其中14年专门做医药公司和生物工程公司的收购兼并咨询顾问工作,这期间耳濡目染,同时也经历了很多种商业模式,对行业发展趋势非常熟悉。但咨询工作都是以阶段性的项目为单位,项目结束了工作也结束了,而遗憾的是,我无法参与标的项目成功后,后续为用户创造价值过程的各个环节,于是萌发了想参与实际企业运作的想法。
2017年前,全球创新药进入中国会有非常长的周期,有的创新药在欧美已经获批,却需要10年后才可以进入中国,某些临床急需的创新产品连进入机会都没有。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创新缺口”,这样的话中国急需救治的临床病人难以使用到这些创新药。
正好2017-2018年,中国创新药领域出现了一系列非常重大的改革,比如中国加入了 ICH,能够利用全球数据来进行中国新药申报;中国医保开始有覆盖创新药的各种举措,一开始是肿瘤创新药,然后每年覆盖更多创新药。同时,融资环境上也有很大变革,比如科创板以及港交所的18A章政策,这些创新环境变革都为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在这个行业很多年了,从来没有看到过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医药市场有这么重大的一系列改革,且都集中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
所以,要是找到一个公司的业务模式能缩短 “创新缺口”,这是非常有意义、有益于社会进步和病人健康的事业。正好我之前在投行时和康桥资本有一定沟通,他们也找到了我,我觉得是时候去探索中国的创新药业务了。
新康界:过去十几年,中国创新药最大变化是什么?
何颖:最大的改变还是政策,因为市场和行业发展肯定和政府支持密不可分。比如,2017年前,医药行业绝大多数销售的是没专利的药,或者专利过期的一些品牌仿制药,创新药占比很小。截至目前,创新药销售占比已超过两成,这个比例会越来越高,美国的创新药销售占比达到七八成,中国不一定会达到这个数值,但肯定往这个方向发展,这意味创新药有临床病人需求以及发展空间。
以前像强生、辉瑞这类跨国药企在中国有很强的本土化能力,可以把欧美已经获批的产品拿到中国上市,但另外一些中小型制药公司没有进入中国市场的资源、渠道,这样我们就可以作为其合作伙伴提供帮助,使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品尽快进入中国市场,缩短了中国人使用全球创新产品的时间差。另外自从中国2017年加入ICH后,有些临床就不需要重复做了,且IND时间也缩短了。
“License-in”买的是时间和研发成功率
云顶新耀是一家比较与众不同的生物制药公司,不同之处有两个地方:一是公司是由专业投资者创立,并由专业管理团队运营;二是商业模式比较特别,所有核心产品全由“License-in”模式引进。这两个不同之处也奠定了云顶新耀“资本支撑+迅速商业化”这一基本底色。截至目前,成立4年的云顶新耀,已经拥有了8个引进产品,有4种在公司获得授权许可之后,又被其他的公司在全球其他市场被并购或者获得合作,诸多产品引进后宣布了积极的临床数据,其筛选产品的能力和独到眼光已得到市场认可。
新康界:“License-in”是云顶新耀的重要标签,其8种在研管线产品的知识产权均引自国外。云顶新耀为何选择了授权引进的商业模式?
何颖:医药行业最重要的就是战略发展方向、人才、产品、资本。首先,在康桥资本成立公司当初,已确定了这个发展路径是正确的,然后致力于吸引市面上最资深的人才。其次,产品布局也和战略有关,我们认为授权引进模式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其能够到欧美把这些还没进入中国的创新产品引进中国,同时能快速搭建一个非常有效、有规模、高质量的公司,也能够尽快让临床急需的中国病人使用这些药。再者,康桥资本属于勇于承担风险的风格,它第一轮天使轮就投入高达5000万美元支持产品授权引进。此外,正好我们的团队也有欧美的医药行业的网络资源,能够快速搭建公司网络资源。
新康界:“License-in模式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在授权引进某一款药品时候,有哪些考量因素?
何颖:“License-in优势在于买的是时间和成功率。比如引进一个药品,它到了已完成二期临床且将要做三期临床的阶段。其从一个靶点到二期临床成功可能需要6-7年时间,有些验证工作就不必再重复了,也就克服了前面研发失败的风险。因为一开始的时候,这个药品可能只有5%或10%的成功率,现在有了成功的二期临床数据的话,可能成功率已上升至70%,所以License-in买的就是这个药品的时间成本和成功率。
在考虑引进某一款药品的时候,由于不同阶段的产品需要匹配不同的资源,因此需要判断的是我们的资源能否匹配。比如,如果能够证实某一款药品的数据的话,实际上需要考量的是怎么样能够在中国快速完成临床、上市,然后考虑未来面临的商业化及医保风险。所以,成功的License-in公司都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并匹配相应的资源。
对于云顶新耀而言,由于我们刚开始时候没有早期的研发团队和资源,所以没有去看很早期的产品。去年2月份,薄科瑞博士(Dr. Kerry Blanchard)加入公司出任首席执行官,他在学术界、全球大型制药公司和中国生物技术公司具有30多年的丰富经历,有过成功开发创新药的成功经验。今年4月份,我们也邀请了首席科学官杨炜博士加入,她在研发工作方面也拥有非常资深的经验,所以我们现在也能去看一些较早期的品类。
如果站在合作伙伴角度而言,比如欧美企业想找中国药企来做License-in,它会看对方是否有临床、注册或者商业化的资源,每家企业的需求不大一样。
目前,公司8种产品在License-in后,有4种产品分别又被知名大公司并购或者战略合作了,包括Spero就SPR206和辉瑞展开合作、Trodelvy被吉利德科学公司收购、Xerava被La Jolla公司收购、Ralinepag被United Therapeutics公司收购,这也体现我们BD团队筛选产品具备前瞻性的眼光和能力。
新康界:“License-in模式可以避免前期的研发风险,但也可能面临后期的商业化风险,如何降低此类风险?
何颖:一是通过搭建优秀的团队。不管在肿瘤、心肾内科还是抗感染领域,公司临床团队在业界都非常资深,公司过去4年主要搭建了临床和注册资源,现在做的是搭建商业化资源,我们找到了非常资深的郭永先生加入,目前正在基本搭建自己的线下商业化团队架构。同时,云顶新耀近期和腾讯、思派、镁信健康进行了一系列的商业化战略合作,开启了线上、终端、支付领域的多领域商业化运作。通过创新的方式,发挥合作伙伴的平台作用,传递相关疾病、健康信息,支持患者解决相应的问题。
“创新药企总能找到和资本共赢的方式”
云顶新耀于2017年7月由CBC集团(康桥资本)创立,2017年A轮融资5000万美元;2018年B轮融资6000万美元;2020年C轮融资3.1亿美元;2020年10月登陆港交所,募资约32亿港元。
从创立到上市非常顺畅,这背后是资本和创新药企的双赢合作。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成功引入GIC(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建峖实业投资、贝莱德基金、威灵顿、RA Capital、高瓴资本等顶级投资机构作为基石投资者,除了资本投入,云顶新耀也和这些投资机构进行更深度的产业协同合作。
新康界:云顶和资本有非常渊源的关系,资本在创新药企每一个发展阶段如何推动公司发展?
何颖:对于云顶新耀而言,一开始就明确了授权引进的商业模式,因为每一轮融资都是战略发展和资金的共同需求。对于资本而言,每一轮投入都有其清晰的方案和目标。比如,一开始融资是为了搭建团队,然后获得一两个产品的授权许可,有一个小的商业模式的成果或者成功证据出来后,到时候可以根据这个成功案例去开展第二轮融资,继而获得更多更好的产品,与此同时也扩大了团队。
公司去年6月份获得了非常优秀投资者的C轮投资,融资3.1亿美元,那时候是一个业内大新闻,因为他们看到了我们在短短2年内成功引进了8种产品的授权许可。这轮融资完成后,我们能够做更多临床,且三个月后就实现了香港IPO。
新康界:一般而言,创新药企也偏向和志同道合的资本合作,贵司在选择合作资本的时候主要考量哪些因素?长期来看,创新药企如何实现和资本的双赢?
何颖:首先是互相的认可,比如RA Capital,贝莱德、威灵顿这样的资本有全球资本市场的顶级声誉。其次,我们也会看对方资源进行更深层次合作,比如高领资本,对于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而言,它能提供很好的亚洲资源支持。另外,很多欧美的投资机构,我们也会看是否能为公司带来股东外的支持,比如RA Capital旗下有很多被投企业,若这些企业想进军中国市场的话,它会倾向于把他们介绍给我们,因此可以产生一些产业协同合作发展
新康界:作为创新药企尤其需要做首创的药企,由于研发周期长,大多面临资金追逐回报效率以及研发周期长的矛盾,如何处理这样的困境?
何颖:实际上这中间会有很多马拉松的,我认为有几点可以考虑:一是阶段性披露里程碑进展。第一个里程碑可能需要透露给投资者,比如你在做哪一个靶点,如果是资深的投资者,觉得这是一个好的靶点的话,他可能就已经认同项目的一些价值了。二期临床的数据一般可以理解为对早期研究想法、有效性、安全性数据的临床验证,可以认为是降低投资风险的又一个关键里程碑。虽然说研发周期比较长,但中间还是有很多不同里程碑可以披露的。
二是降低研发风险。一般来说,单一产品的成药可能性比较低,所以一定要有一个组合。如果我们研发的项目是一些靶点,我们肯定不会只有一两个产品,会有一个较大的组合。在这种组合里,我们希望至少每年有一两种候选产品能进入临床试验。
三是BD可以和研发有很好的互补作用。我们可以利用BD资源去和一些欧美公司做研发层面的合作,也不一定需要全部自己团队做。合作是需要彼此做出一些妥协达成共赢,但还是能够找到合作双赢的方式。
“Me-too市场趋向饱和,真正的创新是首创”
2021年3月22日,云顶新耀发布年报显示,2020年全年研发开支3.77亿元,同比增长1.5倍。其表示主要是由于对候选药物开展额外的临床试验,以及拓展研发团队所致。在此之前,云顶新耀就明确了首创的战略发展方向,随后迅速组建研发团队,不断增强研发实力。
新康界:Me-too\Me-better这一类产品,有人认为这是一种“伪创新”,您对此怎么看?如何理解真正的创新药?
何颖:不同的投资策略及公司定位都是风险和利益的平衡结果。在市场刚开始阶段,企业利用Me-too\Me-better模式把规模做起来、资源搭建起来,继而吸引人才、资本,同时社会和病人临床需求也得到满足,从这些角度来看,Me-too\Me-better有一定价值。但是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做Me-too的人太多了,导致Me-too市场已经比较饱和了。
未来给社会带来的价值应该是真正的创新,比如这个药能够让病人的生命延长一年半到两年,同时价格能降到社会或者病人较能够接受的程度。国家现在的政策也在鼓励新的创新公司往这个方向发展,让这些企业能够真正致力于First-in-class和Best-in-class上的研发,这也是云顶新耀以后的发展目标,就是我们一定要做首创。
新康界:公司要往首创方向发展,也关注到了公司近期研发费用明显增长,未来如何增强研发优势?
何颖:目前杨炜博士已经在搭建研发团队,杨博士在多家跨国制药公司的药物发现以及开发领域拥有20多年的领导经验。另一方面,我们也会在上海张江建设自己的实验室。
结语
云顶新耀授权引进的8种候选产品之一戈沙妥珠单抗/sacituzumab govitecan (Trodelvy™)是同类首创的TROP-2靶向抗体药物偶联物(ADC)。TROP-2是一种在很多常见的上皮癌中过度表达的膜抗原。在美国,TrodelvyTM于2020年4月获得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加速批准,并于2021年4月进一步获得完全批准,用于治疗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治疗(其中至少一种为针对转移性疾病的治疗)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者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于2021年4月获得加速批准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以及PD-1或PD-L1抑制剂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2020年7月,云顶新耀的合作伙伴Immunomedics宣布ASCENT研究(一项3期、随机、确证性试验)取得了阳性结果,结果显示戈沙妥珠单抗/sacituzumab govitecan可大幅提升该患者人群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及客观缓解率(ORR)。
在中国,2020年4月戈沙妥珠单抗获准用于治疗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治疗的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2b期临床试验申请。10月,戈沙妥珠单抗获准用于治疗接受过至少两种既往化疗的激素受体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简称HR+/HER2-)转移性乳腺癌(mBC)的3期临床试验申请;戈沙妥珠单抗被纳入到2020版《中国晚期乳腺癌规范诊疗指南》。12月,戈沙妥珠单抗获准用于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mUC)的3期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2021年3月,戈沙妥珠单抗获准开展用于治疗多种有TROP-2高表达癌症的2期篮式试验的临床试验申请。5月,戈沙妥珠单抗的生物制品上市许可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用于治疗接受过至少接受两种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者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其中至少一种为针对转移性疾病的治疗),并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
在亚太地区,戈沙妥珠单抗(sacituzumab govitecan)2020年12月在新加坡被提交用于治疗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治疗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新药上市申请,该申请目前正在审理中;2021年4月获得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部授予的治疗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孤儿药资格认定。
根据与Immunomedics(现为吉利德科学公司的一部分)签署的授权引进协议,云顶新耀拥有戈沙妥珠单抗/sacituzumab govitecan在大中华区、韩国和部分东南亚国家的研发、注册和商业化的权利。
公司产品管线情况如下:(来源:公司官网)
(新康界钟思倩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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