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蒯因的去引号论

陈波

作者简介:陈波,男,湖南常德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逻辑学和分析哲学研究。北京 100871
人大复印:《逻辑》2021 年 02 期
原发期刊:《贵州省党校学报》2020 年第 20206 期 第 5-13 页
关键词: 真/ 去引号/ 符合/ 融贯/ 紧缩论  truth/ disquotationalism/ correspondence/ coherence/ deflationism/
摘要:蒯因认为真谓词的作用就是去引号,他的真理观因此被称作“去引号论”,可以概括为九个论题。蒯因的去引号论是真理符合论的一个变体,即没有“命题”和“事实”概念的符合论:蒯因只是批评了符合论的带事实概念的版本,并没有挫败一般意义上的符合论;他认为真谓词仍然关涉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他认为塔斯基的真定义属于符合论;他的去引号论与当代的真理紧缩论有实质性区别。并非如蒯因本人所言,他的去引号论是对真理的“一个充分的说明”,相反,其中存在很多内在的紧张、冲突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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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前发表过《对蒯因真理观的批判性考察》一文。[1]本文继续讨论蒯因(W.V.Quine)的真理观,使用他本人的术语和通常做法,将其称作“去引号论”。为了避免重复,先把他的去引号论重新简要诠释为九个论题,然后重点论证它只是真理符合论的一个变种,即没有“命题”和“事实”概念的符合论。为此,提出了四个理由:(1)蒯因只是批评了符合论的带事实概念的版本,并没有挫败一般意义上的符合论;(2)他认为,真谓词仍然关涉词语与世界的关系,正如符合论已经暗示的,“真谓词是词语和世界之间不可或缺的中介。真的东西是语句,但该语句的真就在于世界恰如它所说的那样。”[2]81(3)他认为,塔斯基的真定义属于符合论;(4)他的去引号论与当代的真理紧缩论有实质性区别。本文最后断言:并非如蒯因本人所言,他的去引号论是对真理的“一个充分的说明”;相反,其中存在很多内在的紧张、冲突和矛盾,必须得到修正和进一步发展。
一、蒯因去引号论的主要断言
可以说,“追求真理”是蒯因的全部哲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这里,把他的真理观重新简要诠释为九个论题。在先前文章中讨论过的,只简单论及;没有讨论过的,则做比较详细的阐释。
论题一:恒久句是真值承担者
所谓“真值承担者”,就是指能够为真为假的东西。蒯因最后选定了恒久句(eternal sentence),即其真假不依赖于任何语境因素、一旦为真就永远为真、一旦为假就永远为假的句子。例如,“1969年7月15日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下雨”和“东京是中国的首都”,其中所有歧义性、模糊性和语境性因素(如指示代词、时态等)都被消除掉了,其意义(如果有的话)被唯一确定。
论题二:塔斯基的真定义是成立的
蒯因毫无保留地接受了塔斯基的真定义,并按自己的方式对其做了重新表述。[2]84-86,[3]40-43塔斯基(A.Tarski)认为,一个令人满意的真定义必须把握亚里士多德关于“真”的直觉,即“说是者为非,或说非者为是,这是假的;说是者为是,或说非者为非,这是真的”[4]。他提出如下的T模式:
x相对于L是真的当且仅当p。
蒯因认为,一个合格的真定义首先必须是实质上充分的,即可以推出T模式的所有逻辑后承。例如,从那个真定义出发,必须可以推出如下等价式:
“草是绿的”是真的当且仅当草是绿的。
“赵四是一位科学家”是真的当且仅当赵四是一位科学家。
该定义还必须是形式上正确的,即必须在对象语言、元语言、元元语言等的分层体系中去定义真概念,由此保证从那个真定义不能推出像说谎者悖论和格雷林悖论这样的语义悖论。如此操作之后,T模式中的L是一个语言,p是L的任一语句在其元语言中的翻译,x是这个语句在元语言中的命名或结构描述。塔斯基使用作为对象语言的类演算加上形式化的元语言给出他的实质上充分且形式上正确的真定义。[5]
论题三:真谓词的作用就是去引号
蒯因从塔斯基的真定义中引出一个重要观点:“把真归属于语句(例如雪是白的)就是把白归属于雪。把真归属于‘雪是白的’仅仅取消了引号并且说雪是白的。真就是去引号。”[6]213“把真归属于一个陈述等同于这个陈述本身。”[6]214这一观点被称作“去引号论”(disquotationalism)。后来,蒯因一直坚持这个观点。
论题四:不加限制的真谓词会导致悖论
蒯因表明,当语句本身包含真谓词或其他有类似作用(如满足)的表达式时,真谓词不能去引号;否则,我们将遭受悖论之苦。
真悖论的一种古老形式是说谎者悖论:“我在说谎”或“这句话不是真的”。蒯因将其改写成如下形式:
(1)‘给自身加上单引号后产生假’给自身加上单引号后产生假。
执行(1)中的指令,我们将那12个字的短语放在单引号中,结果是(1)本身。因此,(1)说(1)本身是假的,等同于“我在说谎”,但形式上更为简洁。它仅取决于加上单引号等无害操作以及假概念,假概念可以还原为“并非”和真谓词。真谓词显然是麻烦之源。不可避免的结论是:尽管真谓词是透明的和微不足道的,却是不融贯的,除非加上某种限制。
由于塔斯基的“满足”意味着开句子由其自由变元的值的序列使之为真,因此我们很容易得出关于满足的悖论。考虑一个新谓词“并非x满足x”,把它指派给变元“x”本身,然后问如此“x”是否满足“并非x满足x”,由此得到格雷林(K.Grelling)的“非自谓悖论”:x满足x当且仅当并非x满足x。
由于蒯因把“指示”(denotation)看作普遍词项或谓词的所指,还认为谓词指示它所适用的每一单个事物,而不是它所适用的所有那些事物组成的类或它们共享的属性,因此他的“指示”就与塔斯基的“满足”相同,很容易得到一个类似的关于他的指示的悖论。考虑一个新谓词“不指示自身”,该谓词指示自身当且仅当它不指示自身。
如何避免悖论,蒯因诉诸塔斯基的语言分层以及随之而来的真、满足和指示的分层:“真,就像所有的指示一样,必须退回到一个分层体系中。”[7]66分层开始于谓词“真[,0]”,它给所有不包含真谓词或其他等效谓词的语句去引号。接下来,谓词“真[,1]”给所有不包含除“真[,0]”之外的真谓词或其他等效谓词的语句去引号。依此类推,可以得到一个含有越来越近乎完善的真谓词的分层体系。
论题五:真谓词既是内在的又是超越的
一方面,根据蒯因的自然主义,不能超越科学之上或之外去俯瞰科学或旁观科学:“实在只有在科学自身中而非在某种先在的哲学中才能被识别和描述。”[8]21像事实、指称、真这些东西也是内在于我们关于世界的整个理论的。“所预期的事实的概念不是先验的也不是认识论的……它是本体论的,是一个关于实在的问题,将在我们的世界体系中以自然主义的方式处理。”[8]23“在任何事件中都没有理论之外的真,没有比我们宣称或渴望的真更高程度的真,因为我们持续地从内部修补我们关于世界的系统。”[9]242
另一方面,根据蒯因的说法,真又超越于我们的语言或最好的理论:“正如我说过的,称一个句子为真,就是将其包含在我们的科学中,但这并不是说科学固定真理。它可以被证明是错误的。我们继续通过预言和实验来检验我们的科学理论,并根据需要对它进行修改,以追求真理。因此,真理像天堂一样发出微光,我们不断朝它行进并不断校正航向。用康德的话说,它是纯粹理性的理想目标。很好:在那些其他的方面是内在的,在这个方面是超越的。”[10]353
如何理解真的超越性?如何协调真理的内在性与超越性?这些问题需要另文去专门探讨,在此不再赘述。
论题六:融贯是真理的内在要素
蒯因认为,我们关于世界的全部理论是其经验证据不充分决定的。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来自世界的线索,即我们全部理论的经验内容;二是研究者的贡献,这“表示人的概念主权范围——在这个范围中他可以为了挽救数据而修正理论”。[11]5因此,在评价假说或理论时,我们应该不仅考虑它们与世界的关联,例如符合,还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融贯。
蒯因考虑了两种相互对立的真理论,即符合论和融贯论。他认为,各有其合理因素。符合强调真语句与其所说之物(如白雪)之间的关系,而融贯强调真语句与其他语句之间的关系。根据蒯因的整体论,仅当一些语句与信念之网中的其他成员相融贯时,才能把它们接纳到我们的信念之网中。诉诸融贯的合理之处在于:(1)真理必须相互融贯;(2)与已知真理相融贯的语句很可能是真的;(3)与已知真理相矛盾的语句必定是假的。他断言:“真正说来,融贯和符合不是对立的真理论,而是两个互补的侧面。融贯这个侧面通过我们的严格审视与如何达到真理有关。符合这个侧面与真理和它们所说之物之间的关联有关。”[6]214
论题七:逻辑或数学真理与科学的其他部分共同分享经验内容
蒯因一再批评关于逻辑真理的语言学说。该学说认为,逻辑真理仅凭语言而为真,与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世界无关。他断言:“尽管逻辑理论严重依赖于关于语言的讨论,但它已经是面向世界而不是面向语言的;真谓词使得它如此。”[3]97根据他的整体主义,我们知识的全部或足够大的部分是被经验证据不充分决定的;作为一个总体,它受到经验证据的检验;单个陈述不能被经验确定地证实或证伪。关于知识体系中的经验内容,有些陈述或多或少地接近观察边缘,比其他陈述有更多或更少的经验内容,因而存在程度的差别;但不存在类型的区分:某些陈述具有经验内容,另一些却没有经验内容。按如此理解,逻辑或数学陈述也具有自己的经验内容。只是由于它们位于我们知识中离经验证据最远的那部分,因此与那些更接近经验证据的陈述有所不同。面对顽固的证据,任何陈述都不能免于修改,即使逻辑或数学陈述也不能例外,也就是说,逻辑和数学陈述也可以根据经验的理由而被修正。[12]
论题八:假说的评价同时受制于求真的考虑和实用的考虑
关于相同的题材,即使面对相同的或类似的经验证据,研究者也可能提出不同的假说。为了评价它们并做出选择,蒯因认为必须考虑如下六个方面:保守性、温和性、简单性、普遍性、可反驳性以及精确性。[13]其中,普遍性、可反驳性和精确性可列为一组,称为“求真的考虑”;保守性、温和性可列为另一组,称为“实用的考虑”。前一组关注一个假说的经验内容、该假说与世界的关联以及它的真,后一组关注选择一个假说的好处和代价。简单性处于上面两组考虑之间。
论题九:存在着经验上等价但逻辑上不相容的关于世界的理论
蒯因认为,由于经验证据对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性,有可能出现两个甚至多个关于世界的理论,它们在经验上等价但在逻辑上不相容。它们在经验上等价,是指它们具有相同的经验内容,以相同的方式被经验证据证实或证伪。它们在逻辑上不相容,是指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一对语句  和  ,其中一个理论包含  ,另一个理论包含  。对于这样的理论,蒯因认为,可以持两种态度:局部的和全局的。根据前者,一个人在特定时间持有一个理论,对此时的他来说,他正在使用的理论是真的,其他理论则是假的。如果他转而接受另一个理论,那么后一个理论成为真的,而先前接受的理论成为假的。这种观点通过蒯因的论断“真是内在的”而得到证成。根据后者,既然两个理论在经验上等价,“我们作为坚定的经验主义者应该把这两个理论都看作是真的”[9]98,即使它们在逻辑上不相容。蒯因晚年说,“近些年来,我在这两种选择之间摇摆不定”。[9]100
许多学者对逻辑上不相容但经验上等价的理论的可能性提出质疑。我也认为,在蒯因哲学中,经验上等价理论的不相容性仅是表面的而非实在的。[1]
二、蒯因的去引号论是真理符合论的一个变种
接下来,我将论证:蒯因的去引号论只不过是真理符合论的一个变种,即没有“命题”和“事实”概念的符合论,仍然属于符合论的范畴。
(一)什么是真理符合论?
马里安·大卫(Marian David)写道:
狭义地说,真理符合论是真理符合或对应于事实的观点,这是20世纪早期罗素和摩尔所倡导的观点。但是,这个标签通常更广泛地适用于任何这样的观点,它们明确包含真在于与实在的关系这一观点,即真是一种关系属性,涉及与实在的某个部分(有待明确)的特有关系(有待明确)。这一基本思想已经以多种方式表达出来,形成了一个理论大家族,更常见的是,一种理论构架。
真理符合论常与形而上学的实在论联系在一起。[14]
在我看来,大卫的描述基本上是正确的。符合论有不同的版本。狭义符合论假定存在一类特殊的实体,即事实,并断言真就在于与事实相符合或相对应。长期以来,这一版本被当作符合论的代表,受到广泛的质疑和挑战,尤其是受到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挑战。[15-18]
我赞同符合论的广义版本,它断言真是一种关系属性。在我看来,菲尔德(Hartry Field)的如下刻画是正确的:
所谓【真理符合论】,我指的是这样一种理论,即真概念可以通过诉诸于一方面是词语、另一方面是词语所论及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来解释。词语所论及的对象(大体上)是语言之外的对象,因此符合论的中心特征是它根据词语与语言外世界之间的某种符合关系来解释真。[19]
下面,我将重新表述广义符合论,它有如下三个重要主张:
其一,真是一种关系属性,它与词语和世界之间的关系相关。更具体地说,真关注一个语句与它所论及的世界中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为了判断一个语句是否为真,我们应该把目光从论文或书本转移到外部世界,并比较该语句所说的内容和它所论及的对象在世界中所处的状态。
其二,一个原子句是真的,仅当它所论及的世界中的对象正如该句子所说的那样起作用:某个特定的对象确实有某种性质,或者某几个特定的对象确实处于某种特定的关系之中。如此一来,为了解释原子句的真,我们只需设定世界是由个体对象、它们的性质、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组成的,不需要再假设其他麻烦的实体(如事实或事态)的存在。对广义符合论来说,事实或事态并非绝对必要,而是可有可无,如作为一种方便的说话方式。[20-21]它的形而上学假设就变得相当简单合理。
其三,复合句的真值是由作为复合句的构成成分的原子句的真值加上由否定、合取、析取、蕴涵、等价、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等逻辑常项共同决定的。
(二)蒯因对真理符合论的批评
蒯因批判了主张“语句因其与实在相符合而有资格被称为真的”的符合论。他阐述了如下三个主要理由[6]213,我按自己的理解做一些发挥:
首先,如果在语句中逐字逐句地寻找符合关系,仅仅为了说明这种符合,我们或许不得不用一大堆奇异的幻想对象来填充现实世界。例如,为了检验“独角兽打败了孙悟空”这句话是否与实在相符合,我们或许不得不假设独角兽和孙悟空的存在;为了解释包含“否定”“并且”“或者”“如果,则”“所有”等逻辑常项的复合句的真值,我们或许不得不假设这些逻辑常项指称某些特殊类型的逻辑对象。不过,维特根斯坦经过研究后断言:逻辑常项不代表什么,没有逻辑对象。[22]
其次,我们也可以着意于整个语句与事实相符合:一个语句是真的当且仅当它报道一个事实。我们先有一个个语句,为了解释它们的真,我们再假设在世界中存在它们所符合的事实。采用此种解释策略,我们就是在把语句及其结构移植、投射到世界上,事实变成纯粹为了符合的缘故从真语句中投射出去的东西。但,这种做法会遭遇严重的困难。例如,根据符合论,“1936年12月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这个语句符合【1936年12月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这个事实。但是,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它是【一个】事实?因为西安事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历史事件,有前因,有过程,有众多人物牵涉其中,还造成了极其重大的历史影响……如果愿意,可以将其写成多卷本的大书,实际上已经有了很多这样的书。所有这些情况都属于【1936年12月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这一个事实,还涉及该历史事件的不同方面,并对它做了不同的描述,只不过有些描述比较粗略,有些描述则相当翔实。如果说,它们是关于西安事变的不同事实,那么,将如何去区分和识别?一个事实的边界条件在哪里?我们如何把“事实”个体化?也即是说,我们能否在事实之间建立区分:这个事实,那个事实;我们能否对事实进行重新确认:同一个事实,不同的事实;我们能否对事实进行计数:一个事实,两个事实,三个事实……
再次,设定事实对语句的真没有任何解释力。有人告诉我们,“草是绿的”为真是由于【草是绿的】这一事实,“草是绿的”这个真语句符合【草是绿的】这个事实,“草是绿的”这个语句是真的当且仅当【草是绿的】是一个事实。仔细思考就会发现“……是一个事实”的组合是空洞的和循环的,应该被删除,因为事实由真来定义,真又被用来定义和刻画事实。这样一来,我们依据【草是绿的】这个事实来说明“草是绿的”为真的做法,最后被归结为:“草是绿的”是真的当且仅当【草是绿的】。蒯因由此断言:真就是去引号。
很明显,蒯因所批评的是狭义符合论所假定的“事实”概念,但下面将说明,摧毁“事实”概念并不等于摧毁广义符合论。
(三)蒯因的真仍然关注词语与世界的关系
蒯因承认符合论有其合理性,因为它强调语句的真依赖于语言外的实在以及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
关于他(塔斯基)的觉知,即真主要针对命题才是可以理解的,有一个更深刻和模糊的原因。这就是:真应该依赖于实在,而不是语言;语句是语言……但他认为真应该依赖于实在是正确的;确实如此。没有一个语句是真的,除非实在使得它为真。[3]10
蒯因考虑塔斯基的例子:“‘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他分析说,“把真归属于该语句,就是把白归属于雪;在这个例子中,这就是符合”。[2]80如果断定“所有形如‘如果p则p’的语句都是真的”或者“任何语句及其否定的析取都是真的”这样的全称式,那么,我们直接谈论的是语句而非世界。于是,我们需要通过真谓词来恢复对象化指称的作用。
真谓词有其效力的是这样一些地方,虽然仍然关注实在,我们由于某些技术的复杂性被迫提到语句。真谓词在某种程度上用来通过语句指向实在;它用作提醒物:虽然提及语句,但实在仍然是要点所在。[3]97
蒯因虽然明显地批判了符合论,提倡去引号论,却对前者抱持同情的态度。他断言,去引号论“是真理符合论的【重要残余】。把真归属于语句就是把白归属于雪。把真归属于‘雪是白的’只是去引号并且说雪是白的”[6]213,“我们看到符合论【退化】为去引号”[6]214。由此可知,蒯因的去引号论实际上是符合论的一个变种。
(四)蒯因认为塔斯基的真定义属于符合论
如前所示,蒯因毫无保留地接受塔斯基的真定义。关于其定义的哲学性质,塔斯基本人有不一致的看法。有时候,他说他的定义是为了公正对待亚里士多德关于真的符合论直觉;有时候,他说他的定义对所有与素朴实在论者、批判实在论者或观念论者、经验论者或形而上学家相关的争议问题都是完全中立的。[23]333-356我同意尼尼罗托(Ilkka Niinluoto)的观点:塔斯基“对真的原初定义,以及它后来在模型论中的精确表述,是对经典的真理符合论的一种阐释”。[24]
塔斯基的真最初是句子和对象序列之间的关系。后来,塔斯基把对象的序列叫作“模型”,模型论是他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在模型论中,真明确地被定义为一个给定语言L的句子和一个集合论结构W之间的关系。L和W之间的联系由一个解释函数I建立,它将L的非逻辑常项映射到W的个体域D中:函数I将个体常项或变项映射成D的元素,将谓词映射成D的子集和D上的关系,将函数符号映射成D中的函数运算。例如,一个带两元谓词R的原子句的真定义是:
直观地说, 
 表示,W使原子句 
 为真,当且仅当,词项 
 和 
 分别指称的个体域 
 中的对象处于 
 所表征的那种关系中。如蒯因所说的,世界恰如该语句所说的那样,这就是符合。既然复合句的真值是基于原子句的真值递归定义出来的,因此,L的所有语句的真值都是基于L的语句与模型中的对象(一个非语言的世界或该世界的一部分)之间的符合关系。

我认为,应该认真对待塔斯基的如下说法:
让我们从一个具体例子开始。考虑“雪是白的”这个语句。我们问如下问题: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该语句是真的或假的。似乎很清楚,如果我们以经典的真理观为基础,我们会说,如果雪是白的,该语句就是真的;如果雪不是白的,该语句就是假的。因此,如果真定义要符合我们的真观念,它就必须蕴涵以下等价式:
“雪是白的”这个语句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
我要指出如下一点:“雪是白的”这个短语,出现在该等价式的左边时带引号,出现在右边时不带引号。在右边,我们有该句子本身;在左边,我们有该句子的名字。使用中世纪的逻辑术语,我们也可以说:在右边,词语“雪是白的”以形式指代(suppositio formalis)的方式出现;在左边,却以实质指代(suppositio materialis)的方式出现。[23]334
值得注意的是,欧洲中世纪关于实质指代和形式指代的区分几乎等同于现代逻辑关于提及和使用的区分。实质指代是指一个词项代表该词项本身,这是对它的提及:用一个词项表示自身,或者作为它自己的名字。形式指代是指用像“柏拉图”这样的词项去指代单个人如【柏拉图】,而用像“人”这样的普遍词项去指代一个个人,如【柏拉图】和【苏格拉底】,或者指代第二实体(共相)如【人】。如此一来,当“雪是白的”这个语句以形式指代的方式出现时,它确实代表了现实世界中的一个真实情形:【雪是白的】。因此,“‘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就刻画了该语句与它论及的对象之间的符合关系。
蒯因如此评论符合论和融贯论各自的作用:
如果我们把那些站不住脚的细节撇开,符合论和融贯论的显著区别在于:符合论关注的是真语句与它论及的对象(如白雪)之间的关系,而融贯论关注的是真句子和其他句子之间的关系。[6]213-214
根据蒯因对“符合”的描述,塔斯基所定义的真明显是符合。蒯因明确肯定了这一点:
正如塔斯基教导我们的,“雪是白的”这个语句是真的当且仅当【实在的雪实在是白的】……说到一个语句的真,只有一种间接的方式;我们最好简单地说出该语句,并且如此说到的不是语言,而是世界。[3]10-11
把真归属于句子,就是把白归属于雪;在这个例子中,这就是符合关系。[6]214
(五)蒯因的去引号论与当代的真理紧缩论有实质性区别
这里,我只列出当代紧缩论的两个重要特征。
第一,当代紧缩论通常借助于如下的等价图式:
(ES)〈p〉是真的当且仅当p。
在(ES)中,尖括号表示适当的名称形成装置,例如引号或that-从句,将“p”的出现替换为具体的语句以产生(ES)的实例。“借助于(ES),我们可以将紧缩论表述为这样一种观点,即(ES)的实例大致上捕捉了关于真的所有可以说的重要信息。”[25]
第二,对于大多数紧缩论者来说,真概念的唯一功能在于形成概括命题或对真做出盲目归属。例如:
“约翰说过的一切话都是真的。”
“约翰说过的某些话是真的。”
“约翰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约翰明天将要说的话是真的。”
“所有形如‘如果p,那么p’的句子都是真的。”
正是真概念的这一特点,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根本上需要真这个概念。
林奇(Michael Linch)如此刻画紧缩论:
关于真的任何紧缩论观点都包含两个基本构成要素。第一个是形而上学论题:真没有本性(nature)。这通常被表述为如下说法:“真的”并不表示一个属性,至少不表达任何实在的或实质的属性。第二个构成要素是语义学。既然“真的”并不能挑选出一个被所有真陈述所共享的属性,紧缩论者必须解释“真的”一词的含义以及/或者在我们的语言中有这样一个词或概念的目的。不同的紧缩论立场以不同的方式说明其立场的这些方面。[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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