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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赴美短期培训,一般来说可以有三种方式:B-1签证、H-3签证、J-1签证。但是,受训者该如何选择呢?USLawChina在此将该三种方式优、缺点整理如下,希望让读者有一定的了解:
签证类型:B-1商务签证
优势:
1. 快速:向领事馆递交申请,就会很快得到美国领事馆对B-1签证的审理结果

2. 文件比较简单---主要是美国培训方的信函

缺点:
美国培训方不可以向受训者发放薪资;美国培训方可以向受训者发放合理的现金开销补助。

以下情况下不利B-1培训签证的申请:
1. 培训计划将会持续超过数月

2. 受训者未被美国之外的国家聘用

3. 受训者为单身的年轻人士(即:与他/她的居住国没有紧密的联系)

4. 风险最大,因为美国驻海外领事馆官员拥有最终“当场”颁发B-1培训签证的权力

注释:
如果受训者来自于免签证国, 根据签证豁免计划也可能作为“WB”进入美国(但是停留期限为90天)

更多信息可查阅USLawChina专业操作指南:
签证类型:H-3临时培训签证
优势:
美国培训方可以向受训者发放薪资

缺点:
1. 要求美国培训方向移民局递交申请。申请批准后,受训者才可以向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

2. 申请准备时间、移民局判决以及签证的颁发所需要的时间各有不同,但是通常需要10-12周

3. 申请必须证明已制定好培训计划,根据该计划中受训者将不从事生产性工作

4. 没有课堂培训,完全是在职培训会导致移民局拒绝申请。

注释:
1.最长期限为24个月

2.重要的是有着具体的培训计划,该培训计划通过美国培训者采用的各种阶段来提高受训者

3.必须提高移民局详细的培训计划—不仅仅是简要的纲领

更多信息可查阅USLawChina专业操作指南:
签证类型:J-1受训签证
优势:
1. 不需经过移民局作业,可直接向领事馆申请

2. 美国培训方可以支付薪资给受训者

缺点:
受训者可能受J-1回国两年居住的限制,即:受训者在完成美国培训项目后,除非获得J-1豁免,否则不能直接在美国获得H-1B、L-1或者绿卡身份,而必须先回原居住国居住满两年。

注释:
最长期限为18个月

更多信息可查阅USLawChina专业操作指南:
《J-1交流访问者豁免回国居住要求申请操作指南》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美国法律联营网CEO)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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