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线
有用、有料、有趣
中国的创新药起步较晚,从me-too,到me-better,再到first-in-class,总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来
来源:公子豹投资圈
生物医药一周蒸发4千亿
本周对于不少生物医药上市公司来说,是黑暗的一周。
价值线研究院数据统计显示,医药生物行业内上市公司(申万分类)本周市值蒸发共4000亿元,其中恒瑞医药本周跌去了307.7亿元,泰格医药跌掉了297.2亿元,爱尔眼科跌倒了240.55亿元,蒸发超过百亿元的医药生物上市公司共9家,如下:
此外,从上市公司的股价跌幅来看,本周跌幅超过10%的医药生物公司共35家,如下:
这一切,得从一周之前的一个政策说起。
新政来了
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
“新药研发应以为患者提供更优的治疗选择为最高目标,当选择非最优的治疗作为对照时,即使临床试验达到预设研究目标,也无法说明试验药物可满足临床中患者的实际需要,或无法证明该药物对患者的价值。”
这段话不明觉厉,就是读起来有点儿拗口。通俗来说,这一政策要求,以后制药公司要申报临床试验,很有可能需要选择最优的治疗方案中进行对比,并要得出me-better的结论。
药企加强研发是好事,一张手纸也有他的存在价值对不对?那么,为何要出台这个新政呢?
从临床试验设计看,《指导原则》指出,抗肿瘤药选择阳性药作为对照时,应关注阳性对照药是否反映和代表了目标适应症患者最佳用药情况;当计划选择安慰剂或 BSC(最佳支持治疗)作为对照药时,则应确保该适应症在临床中确无标准治疗;当有BSC时,应优选BSC作为对照,而非安慰剂。
一句话,希望药企强化创新能力,加强研发me-better、甚至是first-in-class的药物。
这是因为,中国的me-too药物已经多得无以复加了,上文所说的PD-1和CAR-T,就是正在发生的情况。
再看肿瘤药物的研发,内卷有多严重?
2020年,CDE批准的临床试验申请项目,抗肿瘤的药物中化学药355项,生物药294项,总共650项。但是肿瘤药市场规模总共才多大,650项新药还只是20年的IND申请,今年还有一大堆。很多研发注定是打水漂。
很多所谓新药研发企业的核心工作内容,不是如何发现更加有效的分子,而是聚焦研究已上市的药物,试图对分子结构进行微小的改造、加减基团,使得在不明显降低疗效的前提下,有效地规避开专利限制,快速“研发”一款创新药。
这类药,是me-too就谢天谢地了,很多甚至是me-worse。
me-too型药物开发,主要用于规避专利约束。国内me-too药物过度竞争的本质是IP环境不甚严格,加上国内药企模仿能力强、短期资本大量投入某一领域,造成了过度竞争。
正如一个段子:犹太人在一个地方开了一家加油站,生意很好,然后第二个犹太人就来开了一家餐厅,第三个犹太人就开了一家超市,这片区域很快就繁华起来。而中国人呢?开了一家加油站生意很好,第二个中国人就在隔壁开第二家加油站,第三个、第四个…
有人正在走“捷径”
为什么很多药企明知是一片红海,却还一个猛子扎进去?
原因有很多,其中一种重要因素,是新药神话和资本的结合,共同吹大了泡泡。
根据新规,创新药企业在很多地方上市,都不需要盈利了,而且资本市场给的估值还很高。
因此,有人看到了一条捷径:
1)先拉一个团队,头衔、履历好看点的。
2)买几个已经进入二期、三期临床的me-too产品,扛上“创新药”的大旗,注意,这是现成的产品。
3)外包给CRO,筛选几个现成的靶点,从前期的研发到后期的生产、商业化,一条龙服务。
表面上看,创新药产品已经有了,马上(或已经)上市,在研管线也一堆,都是生物科技最前沿,是不是很漂亮?估值怎么着也能给个几百亿估值。
你需要做的是什么呢?拉一个Biotech团队,找一笔风投,其它东西都可以去市场上找了,完全不用多费心,就能创造出一个个资本神话和“新药”传奇。最后一上市套利,大家开心。
这些内卷的me-too创新药临床项目,侵占了本已有限的临床资源,浪费了大量的资金。当然,在急于上市的心态下,也催生出CRO行业的空前繁荣。
从国家监管的角度出发,肯定是希望药企加强创新能力,致力于me-better和First-in-class研发,而不是浪费临床资源,做一些重复的试验。
随着《指导原则》的出台,me-too类创新药以后不灵了,必须是me-better,而国内多数属于前者,靶点相同,疗效差不多,只是改变分子结构从而绕开专利保护。这条捷径,以后恐怕走不通了。
这肯定会增加药企的研发成本,甚至有产品无法上市的风险,因此,资本的上市套利行为也会得到遏制。
平衡利弊
《指导原则》针对抗癌药物有这么一个要求,是因为这条赛道太过拥挤,无意义竞争太多了。
去年参加PD-1医保谈判的药企,就有7家之多,已经高度内卷,竞争格局甚至比一些仿制药还差。正在研发的PD-1,还有80来家,未来拿PD-1洗澡根本不是梦。
但也要考虑到,凡事有一个过程。
中国的创新药起步较晚,从me-too,到me-better,再到first-in-class,总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来。
first-in-class是怎么来的?就是从me too的研究中来的。为什么要多生孩子,因为你不知道哪个孩子是天才,必须要有足够大的基数,才能冒出天才来。所以,全盘否定me-too价值,也是不合理的。
此外,国际现有的药,确实很牛,如果国内没有me-too的产品,我们拿什么去跟人家谈判,要求对方降价呢?这里面就有一个药品国产替代的逻辑。
国外大厂的first-in-class新药实在太贵了,比如大名鼎鼎的O药和K药。《我不是药神》非常生动地演绎了“有药救命、无钱买药”的惨痛。但是有了国产me-too的制衡之后,这一现象得到极大的改善。
如今,国内的PD-1定价就是全球最低的,大部分患者都有能力承担,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而在没有能力研发PD-1药物的国家,《我不是药神》就是患者面对的现实。
美国出了个苹果手机,占据利润链的最高端。中国人开始模仿,虽然没有苹果的好,但也在肉眼可见的进步,有了华为、小米、V&O……
《指导原则》的出台,及时制止了过度内卷,对于真正想做药,做好药的企业来说,是利好;对于投机思维重,缺乏前瞻性的扎堆药企来说,是利空。
对于整个创新药的行业,更是有利的:因为某种程度上,保证了创新药企的利润空间。新药研发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太高了,只有足够的利润,才能不挫伤企业的积极性。
CRO规模缩水
《指导原则》出台,意在打击me-too的重复性研发,避免无序的浪费。殊不料,率先倒地的却是CRO(以及CDMO)。
这是因为,《指导原则》对药企研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直接降低采用me-too方式开发的药物未来上市的可能性,从而影响新药公司产品立项数量。作为下游服务商的CRO行业,将面对订单数量减少的情况。
这很好理解:如果可口可乐不赚钱了,上游卖糖浆的日子好过么?
CRO是to B业务,客户是下游的药企。当药企自己都赚不到钱,自然也不会往CRO砸钱了。
因此,整体上看,CRO市场规模无疑将会缩水。行业生态恶化,僧多粥少,自然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率。
逻辑打破之后,股价迎来水到渠成的暴跌。
利好 or 利空
显而易见,《指导原则》出来,创新药的内卷将显著改观,对于CRO的影响明显,首当其冲就是临床前研究,很多me-too项目要暂停了,后进入企业的fast-follow策略玩不下去了,临床也会受一些影响,CDMO影响最弱。
不过,创新药是永远的刚需,也是实打实的印钞机,尤其是现在新药面世后能快速进入医保,快速放量,更是能放大赚钱速度。
因此,有追求的药企,仍会继续新药研发,大厂仍然是前景优秀。只是以前那种拿别人家创新药过来、改一改就能搞钱的简单方式,将一去不复返了。me-too这条路堵死了,药企反而会更加重视创新,否则只能坐吃等死。
除了恒瑞这种少数实力雄厚的公司,多数药企还是要仰仗CRO公司,经验和实力更强的公司将是首选,因为输不起,不能让小公司把时间耽搁了。长期来看,新政对龙头公司反而是利好。
下个阶段,创新药研发是头部药企和头部biotech的高投入游戏,头部的CRO公司,基本以这部分企业为大客户,受影响相对较小。
这个过程,可视为CRO行业的供给侧改革:来自创新研发能力弱的小药企的订单数量会减少,实力差的CRO小公司被边缘化,龙头的市占率提升。
从长维度来看,中国药企研发费用强度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国内头部企业与国际头部企业投入相差10倍以上),立项标准的提升,只会提升药企的研发投入体量,对头部CRO公司的长远影响,应当是正面的。
当下,不少高位的医药股有很强烈的杀估值的需求,不过调整后,一些真正有核心竞争力的头部公司又是一条好汉。
附件:原始创新要有“灵魂”,有种子才能发芽、才会最终成为参天大树
     来源:E药经理人
原始创新要有灵魂,它表现为一种直觉、灵感、理念和信心,这样才能克服一切人为的阻挠和自然界给予的困难,勇往直前。有这样的创新灵魂可能不成功,但是没有这样的创新灵魂一定不会成功!
乔布斯是公认的苹果灵魂,他的直觉、灵感使他有坚定的信念,让苹果计算机和微软一起塑造了计算机硬件技术、软件发展,才有了人类今天的数据处理世界,改变了办公室的一切。乔布斯又在手机发展的最早时期就有坚定的信念,把计算机的一切搬到手机上,让人类有移动的办公室。虽然他没有想象到移动网络能发展的今天这个水平,而且今天的移动世界也远超乔布斯生前的想象,不过我们也知道,这都是在乔布斯那一代人的思想和技术上发展起来的。
“遥想”当初少年的乔布斯,在他父亲的简陋车库里萌生了电脑创意,和半路退学的比尔盖茨一起掀起了电脑软硬件革命;至于“先有乔布斯,后有手机”无需多言;马斯克也并不是什么都懂的全才,但他原创的火箭回收、电动汽车这些也是非常好的例子。因此,即便哈佛麻省等名牌大学毕业、多念几本书或者有各种高档学术头衔、具备了创新的基础、沿着一条已经开拓的道路完善或向既定的目标进取,都是好的科技人才,但不一定是原始创新人才。
原创主意只能是有或没有。好的行业体制就要把这种有超前意识和原创主意的人才选出来,引领整个行业跨越时代发展。
本身我们的创新能力就离美国有一段距离,如果再对创新加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完全的外行控制投资,结果是没有原创。管理、投资人,头戴各种“创新”学术官帽一起就会找出各种不能创新的理由,然后就是跟风投资、玩概念、炒题材,最多只是微创新,甚至伪创新。
创新从来都是九死一生,但我们必须有‘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豪情。
好在现在做生物制药不需要屠呦呦教授先辈以身试药的自我牺牲精神,现实中设计良好的生物制药项目成功率也高于“九死一生”(10%)的几率,生活在这样风起云涌的时代,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立刻创新创业,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