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六神磊磊
发这篇文字不是挑起辩论的,更不是来肉搏的,只是心平气和说几句想到的话。
作为一个写作者,就这个事上来“心平气和”,其实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因为心里明白:多数人并不喜欢看心平气和,经常只想看一个大快人心。
一边是无数的百感交集的带有强烈情绪的公众,而另一面只有一个林生斌,这样的水温下,莫说是林生斌,就是林朝英,也不值得去趟这浑水。请各位看下,如果大家能识别得出“营销号”的话,但凡就这事说了话的营销号,有哪怕一个主张心平气和的吗?我敢说绝对没有。什么是利害的判断?这就是利害的判断,营销号判断利害是最务实的。
但是我为什么又写呢?因为这几天想来想去,脑海里总绕不开几件事几句话。
刚刚做记者时,二十啷当岁,有一次跟老师出差,去采访三峡库区移民。我俩住一个房间。晚上闲聊到报道时,他对我说:“你以后写报道、搞负面批评,记住一件事:除非罪大恶极、深恶痛绝的事外,下笔写别人,可不要太狠太重。现实往往没那么简单,你写起来痛快,也觉得在伸张正义,但对别人可能就是一辈子、一条命。”
他给我讲了多年前一个例子:曾经有个乡镇基层的干部,似乎是家里有喜事多摆了两桌酒,结果被人举报到了社里。该老师当时年轻,接信后写了个负面报道,下笔很重,好像是给人冠了个名头叫“摆酒干部”之类,结果当事人被重处。
可后来一了解,原来还有隐情。摆酒之事固然不妥,但着实也是与当地的风俗习惯有关。那个举报者也有挟私报复的成分,总之情况颇为复杂。后来在一个场合,老师无意中见到了该干部,看到他状况很惨淡,整个人都萧瑟极了。
为这事,老师说自己一直耿耿于怀,觉得下笔太重了,所以叮嘱我说:写别人,下笔还是要留有余地。
这与和菜头昨天文章里说的很类似,“窄巷短兵相接处,杀人如草不闻声”,对待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有些事不妨往宽处想,否则会杀人如草不闻声。
我一直记得这事,也记得我老师说的话。虽然我给一些读者留的印象是牙尖嘴快有时候很能“战斗”但总体而言我自己的一个标准是对公权不妨挑剔一点点对私德不妨宽容一点点倒不能说次次都做得好总体而言是这么个原则
对少数的三两人,当然也有下笔重过,并且个别的还因此结怨,招来报复(当然我还好),但那两三次下笔重都有原因,今天展不开说,翌日如果有机会,环境又许可的话,完全可以敞开聊聊原因。
以上这些,是希望有一些读者能够了解我写作的初衷。
接下来说说林生斌的事情。都是自己个人看法。
当他家中纵火案事发之后,我是无比、无比地同情他的,就像无比、无比同情他那罹难的妻儿一样。至今我也同情他,虽然有少了一点,就和押沙龙说的一样少了一点,但仍然是很同情的。
我到今天也无法以宁静的心去看这张照片。我只有一个女儿,才两岁多,我已经明白女儿意味着什么了。他瞬间失去了妻子和全部三个孩子。
然而我心怀同情的时候,并不关心他是不是一个完人、圣人,并不关心他此前的家庭关系细节、情感状况如何。我明白在许多人看来这很重要,大家倾向于不止要看悲剧,还要看感人的完美的悲剧。但我个人认为这并不那么重要。
我同情他,只是因为他遭遇了极大的、极惨烈的不幸,这就是同情的原因,甚至是唯一的原因。如果他同时是一个“完人”“圣人”,那么我会同情中多一分敬重;如果他被发现是一个凡人,那么我会同情中多一分理解;如果万一他又被曝出是一个疑似有什么私德缺陷的人,我只会觉得这并不重要。
私德毕竟只是私德,而同情,只是因为他遭遇了悲剧。我不知道有没有读者也是这样理解的。当然了,不强求我们一致。
现在公众对他的情绪,是有许多因素缠结在一起的,很难理得清。但不妨就来理一理。
先说说“事前疑似出轨”、“对待女方家庭有问题”“女方家里人不满”,现在有种种的怀疑和“指控”。在许多人看来,这是最要害的,也是让他们最“气不过”的,我也理解。但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却相对反而简单。
一切的“应当”“多半”“绝对”“铁定”凡是有主观臆断成分的东西拿来给人“定罪”是不妥当的会让人万劫不复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一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而同样的每个人的随手一粒灰聚起来落到一个人头上也是一座山
公权领域,公众倘若有了重大疑惑,便可以提问和质疑;而反之在私德领域,倘若没有证实,就应当先疑罪从无——这应当是文明社会的通行选择。“某某某,我怀疑你私德有亏,现在请你自辩”,这是不合理的吧。
现实复杂,人性幽深,无论你、还是我,以及这滚滚红尘中的亿万人,大概许多都经不起道德显微镜的审查。我们每个人可以反观自己的行径和隐秘,看是否如此。果你能自信地说我没有任何问题我私德完美那么我由衷表示钦佩完人是有的杜甫就是完人
但如果你也感觉自己会在道德显微镜下败下阵来那么不妨这样想为什么林生斌忽然就该成“人渣”成了似乎全民都可以任意侮辱和中伤的对象呢
至于一些他大家庭中的疑似纷争,人人怕都有感受:大家庭里的那些是非对错,腹诽和埋怨,公有理和婆有理,可不是那么好讲得清的。比如你自问无愧家族,就没有成员指责和牢骚你吗?不会吧,鲁豫都说了:我不信。当然我并不是说林就肯定做得好,不是的,只是说我们作为八竿子打不着的外人,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情况下,我们何来的信心和必要,去做这样的评判官呢?记住我们每个人都很渺小,但是合在一起发声,万一搞委屈了,是会让人万劫不复的。
下面聊聊第二个还挺关键问题,关于“卖惨”“卖深情人设”。
“卖惨”和“卖深情人设”,这都是近些年来的网络语言。
这些网络语言密集大量出现,有好处有坏处。它们的好处是使用起来十分方便,简洁、好用,尤其是在给人定性的时候,在选边站队的时候,很好用。但坏处也很糟糕就是它很粗暴非黑即白并且专门爱从动机上去评价人、攻击人而“动机”这个东西又恰好是最无法确证的
有句话叫“语言是思想的边界”,语言一旦粗暴了、非黑即白了,思想就会变得粗暴和非黑即白。
我看见人们疯狂调侃林生斌“卖惨”,说:“一边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一边是‘一树梨花压海棠’”。这诚然很痛快。好吧,这两句诗都涉及一个人就是苏东坡。那么借此聊开,请问苏东坡自己是不是“卖惨”和“卖深情人设”呢?
“十年生死两茫茫”是苏东坡的悼亡词,是怀念逝妻的,写得催人泪下,千百年来感动了无数人,《神雕侠侣》里情圣杨过都吟诵过这首词。问题是苏东坡一生姬妾众多,女人从未断过,还狎妓,甚至还弃养。他曾写过悼亡诗的对象也非止一人,他调侃别人“压海棠”,事实上他自己岁数很大了也在“压海棠”。写“十年生死两茫茫”时,甚至都指不定是哪个新欢给磨的墨。
那么如果我说“十年生死两茫茫”是一派做作,是“卖惨”的恶心之词,是苏东坡的“深情人设”,是他用来“吸粉”博取名利的,你觉得妥当吗,对苏东坡公平吗?多半不妥当吧。
所以有时候历史看得多了,人性的东西了解多了,心态就更容易平和世界上有很丰富的颜色,不是只有两种三种。
林生斌失去妻儿的经过,比苏东坡惨烈和不幸许多倍。一个欢场老手的“生死两茫茫”可以赢得认同和感动,而一个妻子和孩子葬身火窟的人有了新伴侣,则被一致鉴定是“卖惨”,这是否有哪里不对呢?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我们何妨稍微把一碗水端平些儿呢。
往宽里看,林生斌遭遇这种惨事,要表达,要排解,他在微博上也好,在别的地方也好,怎么说也毕竟是他的事。他用什么方式来表达,是简单也好,是复杂也好,是高明也好,是拙劣也好,好歹也是他的事。他是用文字也好,用纹身也好,也是他的事。
他可能念叨一个月就沉默了,也可能念叨一年、三年、五年也无法沉默。我们既然无法真的对那件惨案感同身受,我们既然也并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走出来,那么实在可以怀抱一份宽容去看待,往好里想一想。看宽一点世界,世界就宽啊。
瓦妮莎失去了科比,很多人已经失去耐心了,已经在开骂:“这婆娘又悼念老公和女儿了,刷眼球讨人嫌,不就是老公和女儿坐直升飞机摔死了吗?”我们何必如此呢?你若是不想看,不肯信,觉得烦,那不看就是了,不必非要去做一个灵魂鉴伪师,“她肯定是假悲伤”“她肯定是卖惨”。我们都不是灵魂鉴定师,何况人的悲欢真的并不相通啊。
然后说我觉得真正关键的一层:他“拿悲伤赚钱”,他开的店,很多人是因为同情他才来买的,现在人们觉得“中计”了。
我觉得这是真正事关公域的东西,是值得讨论的要点。如果林生斌要复盘,该反思的应该是这一点。
先前所言,他表达悲伤,那是他的个人的事;他愿意什么时候公布新的恋情、公布与否,也是他个人的事,我们不能因为关心过他、同情过他、支持过他索赔,就自动成了他爹了,仿佛他啥事都得给我们交代。
但问题是,他有个生意在那里,好多人确实因为同情去光顾,这个事就模糊了,也复杂了。
然而我想问最最关键的一点,希望你们也跟着一起想想:林生斌,他虚构了主要事实了吗?
这个事的主要事实是什么?是他的妻儿全部在火灾中罹难。这个是虚构的吗?不是啊。
大家愤慨他“隐瞒”的是什么?是他有了新的伴侣,有的新的孩子,问题是这是悲剧的核心事实吗?咱们都别乱,都喝口水,静下来想想,这是核心事实吗?似乎不是啊。
“早知道你有了新伴侣新孩子,我就不同情你了,你就不值得同情了,这5块钱东西我不买了。”有人这么想,我倒也能理解。可这也不咋对啊,以这个作为指责和谩骂的理由,也很奇怪啊。
如果许多人能静下来想想,就会明白“拿悲伤赚钱”这个界限是非常模糊的。是黑是白,其实取决于你愿意如何理解,取决于你在施予同情的时候期待什么样的回报。一念之差,结论就是千里之外。
像曹林说的一样,最好的同情是什么?就是我同情你,是因为你遭遇了不幸,完全不标价的,“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样彼此都好走出来。当然这要求是很高的,以现在现实状况和大众基本盘而言,真的很难做到。
我非常赞成押沙龙所讲的,私人的伤口不要总给公众袒露,否则公众会当成勋章。说得没错,一语中的,道理很明白。
如果换做是我,我理智上肯定明白押沙龙所说的,几乎一切常规的伤口我都能忍住不袒露。我自己的人生也有伤口,也经历过失去,也经历过难熬的痛楚,也经历过驾车到中途无法继续、在路边停下来哭的时候,实在挺不住了,也不得不给朋友发信,询问这种失去究竟能不能撑过去,心灵上的疮痍能不能被熨平,然后我转身还要故作没事地安慰家人。
倘若只是上面这种程度的痛苦,我决计做得到押沙龙兄说的,妥当地表达,掌握好分寸,犯不着向公众多袒露。
可问题是,林生斌的那种失去,我没有经历过啊。我无法将心比心感同身受啊。
以我平时的表现和脆弱程度,我大概率觉得我是熬不过来的。
我可能会重新组建家庭,重新有孩子,但我这个人肯定有一部分已经死掉了,走不出来了。袒露?不袒露?失常?不失常?拿捏好分寸?拿捏不好分寸?我不知道啊!正常情况下的我,回答不了非正常情况下的技术问题啊。
有一些追问,是有必要的。另外一些,则是没必要的。
有人去翻他过往的纪念妻儿的发言记录,一条一条,条分缕析,以翻找哪句纪念的话说得蹊跷,哪句话纪念的话存在疑点,哪句漏掉了老婆之类。搞到这个程度,活像办重大专案一样,真是觉得不必要的。
说一个常识性的东西:公众话语介入私人,得遵从什么标准呢?应该是以边界标准为第一,以道德标准为第二。先界定什么事该管、什么事不该管,再论个谁好谁歹、孰良孰劣。
然而在我们的公众讨论中,经常是道德标准第一,甚至是唯一,而边界标准往往被忽略,人人都可以随意越过边界来主张道德。
回想我们自己,许多人承受的很多痛苦,不都是因为边界标准的模糊造成的吗,似乎身边人人都可以越界来疯狂地主张道德。小到亲戚逼婚、逼问工作、三姑六婆的各种盘诘,大到许多公共事件,无不如此。
既然我们自己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受害者,那么当我们自己在行使公众讨论权利的时候,宽容一点,退后一步,厘清一个界限,不是很好吗。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环境啊。
最后,如前文说,你我都不是心灵鉴定师。一个人心灵上的痛苦是真、是假,多大程度上真,多大程度上假,我们是鉴定不了的。对于个人,疑罪从无,比从有从重好;从善从宽,比宁枉勿纵好。
金庸有一句话说得让人动容:“因为那时候我还不明白。”他说的是失去孩子的痛苦。
智者如金庸都一度不明白,只有当老爷子自己猝然遭遇了才明白,我们为什么非要相信自己就轻易明白,还轻易给人做鉴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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