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是一位视觉艺术家,他同时也作为电影摄影师参与了电影制作。我们将她的相关角色纳入其中,却不会影响电影或电视行业参与者的更严格的 O-1 标准。提交后,美国移民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她未来项目的杰出声誉和她在这些项目中的领导作用的补充证据通知(“RFE”)。使得该案尤其具有挑战性,因为疫情对许多事件造成了重大破坏。经过仔细分析,我们的移民团队成功回复了RFE,该案获批。恭喜客户!
宋氏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移民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O-1申请经验,会为您提前规划,充分准备。如对O签证有疑问,请通过[email protected],或者添加我们的微信号(ID: songlawfirm)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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