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发布重要公告,实控人书面承诺:若因违规遭行政处罚,将承担一切损失。
中公教育(002607)6月8日晚间公告,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及正式实施后,中公教育持续合法经营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公告称,中公教育指派法律合规人员每周浏览各省市主管机构的网站,密切关注国务院及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各地法规政策的出台,紧跟最新监管规定。中公教育随时保持与相关省、市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研究有关政策法规。中公教育及从事培训业务的下属分、子公司将依据最新的法规政策的规定,完善工商登记等事项。如果相关教育、人社等主管部门颁布部门规章,并明确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办理办学许可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积极依法办理。
中公教育的实际控制人鲁忠芳、李永新已出具书面承诺:若中公教育及其下属从事非学历职业就业培训业务的分、子公司因为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者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中未包含教育培训内容而遭受行政处罚,或者因为业务运营模式而遭受行政处罚,或者中公教育及其下属从事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业务的分、子公司在《民促法(2016修正)》相关地方配套细则出台之后因无法办理或未及时办理办学许可证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而遭受行政处罚,鲁忠芳、李永新将承担由此给中公教育造成的一切损失
综上,在《实施条例》颁布及正式实施后,中公教育持续合法经营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此前,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571),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今日收盘,中公教育涨0.63%,股价报27.22元,总市值1679亿元。
中公教育: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
中公教育(002607.SZ)发布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修订后的定增方案,中公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其中27.37亿元用于建设怀柔学习基地,11.6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基金。
根据中公5月29日公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拟在北京怀柔新建集授课、培训、食宿、后勤保障于一体的学习基地。怀柔学习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42.14亿元,其中场地购置费34.23亿元,室内装修工程7.91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7.37亿元。
中公拟将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中的11.63亿元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表示,疫情期间,大量考试项目延期,限制人员聚集导致线下开班困难,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一定的影响,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另外,补充流动资金还将为公司人才引进、运营水平升级等方面提供持续性的支持,有助于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巩固行业优势地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司公告、市场消息、芥末堆
扫码加入社群
灯塔EDU的朋友们
报告免费下载:
灯塔EDU:教育行业报告免费下载
扫一扫关注灯塔EDU
灯塔EDU的每一篇文章,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除非实在找不到),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原作者不同意请联系微信:qq948645101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