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峰  编辑:周上祺 责编:金珊
教育部6月15日宣布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主要职责是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等。
6月15日会议强调,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要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上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将从增设机构监管的维度进一步守护行业秩序,标志着校外教培行业野蛮发展时代结束。教育部官网显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
二是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三是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四是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与此同时,基础教育司职责相应调整。教育部会议强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领导班子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实现减轻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目标)
“双减”也即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以及减轻校外培训负担。今年以来针对校外教育培训行业的监管趋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会议指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会议强调,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
图源:直说传媒
校外培训监管升格
首先,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被明确为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教育培训承担管理工作。这是专门针对基础教育的校外教育培训开展监管,而不包括高等教育和成人职业培训。
教育部此前曾设立基础教育一司和基础教育二司,但两种职能并不是根据校内和校外教育划分,而是分别负责不同阶段的基础教育指导管理工作。
2017年,基础教育一司和基础教育二司合并,新成立的基础教育司设有校外教育与培训监管处。此外,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设有民办教育处,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可见,此前,不管是与校外培训机构直接相关的校外教育与培训监管处,还是间接相关的民办教育处,教育部的机构设置只到处级,此次设置专门的司,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明显升级。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后,基础教育司的工作职责也相应变化,教育部官网信息显示,基础教育司原“指导中小学校的校外教育”的职责被删除。
近半年来,一系列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整顿的政策
完善监管对象范围
其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工作职责再次点明了校外培训治理的重点,即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
这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已屡次强调。
不过,这次更加完善了监管对象的范围。比如,《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规定,该文件针对的是“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其中未明确写明是否包括面向幼儿园儿童。
一些启蒙教育APP工作人员曾以此为理由,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的面向学前儿童的教育产品并不违规。
另外,这次还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也由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指导规范。
创新监管手段
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需要创新监管手段。
对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去年8月,教育部在回复一份名为“关于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执法权问题的建议”的全国人代会建议时指出,教育部于2019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文件强调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或者确定专门机构,集中行使执法职权,或者依法委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承担执法职能。
该文件还提出,探索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实施行政检查的制度。
在去年12月举行的全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校外教育与培训监管处处长徐攀说,要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排查检查,严查严办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及时问责通报,动态更新黑白名单,广泛接受各方监督,实现全面监管,不留死角。
校内校外联动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设立后,基础教育司的工作职责还有另一处变化,即增加了“组织管理学校开展科技、文艺、体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辅导活动”。这些多种形式的教育辅导活动,更多的应该是“校内课后活动”。为何要增加这些活动?
校内还要加强作业完成指导、认真批改反馈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校外培训作业、健全作业管理机制、纳入督导考核评价等等。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明确指出,减轻学生负担, 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此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与本轮“双减”工作密切相关。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即“双减”政策。
当前,“双减”政策细则何时发布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有声音指出,政策出台后,校外培训机构将面临“三不”:不得在假期上课;学科类及素质类培训机构不得上市;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大肆进行广告宣传,引发教培行业猜测。
这意味着“双减政策”离落地已不远,规范培训机构的具体细则也将释放。
教育部也在此次启动会上强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领导班子要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打造成更具人民情怀、更具斗争精神、更具法治思维、更具工作策略的司局,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实际上,当前各地已出台政策加大对教培行业的监管整治力度。其中,资金是此轮监管的重点。就在“双减”意见通过当天,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对机构收费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预收的学员学费需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等。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看来,校外培训治理更艰巨的阶段在后面。从他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中央提出的“双减”方针落实并不均衡,校内减负还是雷声大雨点小,由于校内减负这个老大难问题实招少见效慢,而对校外培训治理上手更容易。由此会导致一些地方治标比治本更积极。“但如果消极治本的话,治标成效不仅难以巩固,而且会产生新的形态以满足市场需求。”刘林说。
教育板块中概股市值年内已蒸发近千亿美元
强监管措施使得教育板块企业承受较大压力。表现在股价方面,和年初相比,教育中概股的总体市值已蒸发近千亿美元。截至当地时间周二收盘,高途股价从1月27日最高点149.05美元/股跌至15.65美元/股;新东方的股价从2月16日最高点19.97美元/股跌至9.54美元/股;好未来的股价从2月16日最高点90.96美元/股跌至28.85美元/股。
除了股价下跌,另据相关机构统计,1-4月K12培训融资热度骤降。在5月份的投融资事件统计中,K12培训的融资事件数目归零。
今年“双减”工作列为教育部重点工作任务。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持续推进,行业规范化有助于课外培训行业理性发展,但短期仍然存在政策不确定性,建议暂持观望态度,静待具体政策的出台。
但需求仍然在,领先的机构会受益于监管的加强。随着时间的推移,教育相关行业龙头股的表现将会不错。分析认为,教培行业本不应是完全市场化的赛道,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将给行业带来权威的标准制度,不仅能让机构和行业定心,也能让社会和家长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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