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溪边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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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
追溯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的趣闻和意义
50年前《纽约时报》率先发表了当时国防部名为《五角大楼文件》的绝密档案,引发了一场美国媒体与美国政府关系的大地震。最高法院对这一诉讼的判决对美国新闻自由的影响深刻久远。美国法律尊重先例。有了这个最高法院的判决,后人轻易不敢再来挑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为新闻自由擎起了一片天。
这个官司给时报带来了极大的危机,同时也回报了时报一个至今可能还是最大的辉煌。
虽然司法部以间谍罪起诉时报的官司败诉,时报发表这个文件的故事却真的是充满了间谍元素。今天,在纪念《五角大楼文件》面世50周年之际,我们就既严肃又八卦地讲一讲这一事件的意义和背后的故事。
为复印绝密文件,艾尔斯伯格几度走钢丝
《五角大楼文件》事件起于一个人,也终于同一个人:丹尼尔·艾尔斯伯格(Daniel Ellsberg)。
出生于1931年的艾尔斯伯格曾服过兵役,后进入五角大楼工作。1965年,艾尔斯伯格去越南实地考察,战场上的一片混乱和没必要的杀戮改变了他对战争的一贯看法。回来后他受命参与编写一部有关美国卷入越南战争的国防部绝密文件,这使他有机会接触了许多绝密档案。这批绝密档案表明,美国政府在越战初期就采取蒙蔽、欺骗公众的行径以获取人们对越战的支持,以后这些手段更是成了美国政府的家常便饭。
1968年,艾尔斯伯格开始公开发表反战言论,并决心为结束越战努力。为此他不得不离开了国防部。
1969年,艾尔斯伯格蚂蚁搬家似地一公文包一公文包地把《五角大楼文件》搬出来,又利用周末一页页地复印。那时艾尔斯伯格离婚了,周末是与孩子相处的时候,不得已时就带着孩子去复印。他让13岁的儿子帮忙操作当时还是稀罕物的复印机,把孩子兴奋的!有一次还带上了3岁的女儿,让她帮忙把纸上大大的字剪掉。他儿子发现,需要剪掉的是“绝密”字样。
那个年代复印机并不普及,艾尔斯伯格的部分复印是利用一个开广告公司的朋友的机器,那位朋友也是个粗心的鬼,竟然没有告诉艾尔斯伯格有报警器,结果他们一进门就激活了报警器。能说会道、处变不惊的艾尔斯伯格就真的让上门来查看的警察相信他的确是得到许可才进入办公室的,而警察也不可原谅地没有看一眼被复印的材料!艾尔斯伯格侥幸逃过一劫。
艾尔斯伯格的儿子玩了复印机太兴奋了,回去告诉妈妈。妈妈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作为将军女儿的她对此深感忧虑,悄悄告诉了继母。而继母瞒着所有人,报告给了FBI!很快,FBI就来敲门了,是艾尔斯伯格儿子开的门,当然,在婚姻的这半边是问不出名堂的。FBI还去艾尔斯伯格的工作单位找他的老板询问。他兰德公司的老板老板怎么说的?“如果他是为了把文件提供给国会,他可以那样做啊。”艾尔斯伯格再次幸免于难。
为了正义,艾尔斯伯格铤而走险
艾尔斯伯格首先是试图说服国会反战派议员向尼克松政府挑战,以早日结束越战。但他的努力四处碰壁,因为正如他们其中一位所言,政客们想进的“是白宫,而不是监狱”。于是,艾尔斯伯格不得不铤而走险,向媒体披露真相。他选择了以前曾经有过合作的《纽约时报》记者尼尔·希恩(Neil Sheehan)。
艾尔斯伯格去希恩家里住了一夜,两人彻夜长谈。艾尔斯伯格坦白自己手里有绝密资料,他依然认为国会听证会是公开这些资料的正确方式。但希恩说服了他让时报发表才是最佳选择。最后他们达成协议:艾尔斯伯格提供文件给希恩。如果《纽约时报》同意发表的话,时报将尽最大努力不暴露信息源的身份。
丹尼尔·艾尔斯伯格(Daniel Ellsberg)大约1968年时摄于越南。
但是,当希恩去艾尔斯伯格的剑桥住处“取货”时,艾尔斯伯格又反悔了,说希恩只能在他那里阅读文件,可以做笔记,但不能复印。艾尔斯伯格在他的回忆录中说,他这样做的原因是希望时报发表,但又怕时报不会发表全部内容,所以,不愿意失去控制权。
但希恩的感觉是,艾尔斯伯格想发表又担心要坐牢,所以整个是一个矛盾体。而且希恩发现时报根本不可能真正保护艾尔斯伯格,因为他本人太不小心了:这个文件他复制了好几份;有的复印是用个人支票支付的;文件复印件就存放在公寓里;他请了个人把文件制作成微缩胶卷;他还与多位国会议员论及此事。如果用作案现场这个比喻的话,希恩说艾尔斯伯格在现场的墙壁和屋顶到处留下了痕迹。他断定FBI来找艾尔斯伯格是迟早的事。希恩意识到他必须赶快行动。
希恩当时不知道的是,艾尔斯伯格心里明白FBI一定会知道谁是文件的泄密人。不管走哪条路,他都做好了坐牢的准备。但是,希恩保持了承诺,在2015年之前,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了泄密人是艾尔斯伯格,这个名字从来没有从希恩嘴里出来过。
在越南做了4年战地记者,希恩成为坚决的反战人士
希恩曾在越南做了4年战地记者,对越战有亲身经历。1966年希恩在《纽约时报》杂志上写道:“我不禁担心,在发动这场战争的过程中,我们正在败坏自己。当我看着被炸毁的农民村庄、在西贡街头乞讨和偷窃的孤儿以及躺在医院小床上被凝固汽油弹烧伤的妇女和儿童时,我想知道美国或任何国家是否有权力为了自己的目的将这种痛苦和堕落加诸于另一个民族。”他还说,美国在二战后拥有的道德优势已经“让位于大国政治的非道德性”。
在1970年12月的《纽约时报》的一个书评中希恩又写道,美国“迫切需要对越南的战争罪行和暴行问题进行理智和诚实的调查。”
三个月后,他甚至得出结论,二战期间在菲律宾杀害25000名非战斗人员——美国为此审判并绞死了一名日本将军——与越南数万名平民的死亡之间没有道德或法律上的区别。他写道:“我们对自己的行为看得越清楚,我们的行为就越丑陋。”
所以艾尔斯伯格选择希恩并不是偶然,这时候的希恩已经准备接受美国人可能犯有战争罪这样的概念。《五角大楼文件》是一部关于美国在越南的决策的秘密政府历史。这些文件显示,历届美国政府在对这场战争的胜利持怀疑态度的同时,采取了扩大对战争的参与,加强对北越的攻击的政策。
希恩下定决心要发表这些文件,揭露美国政府的劣迹。
一个不尽夜的复印行动成为《五角大楼文件》事件历史重要的一部分
接下来的日子,希恩一边阅读文件一边做笔记。不久,艾尔斯伯格要去度一个短假。希恩请求给他一把房子的钥匙,这样在艾尔斯伯格度假期间他可以继续阅读文件。艾尔斯伯格答应了,但有一个条件:不能复印那些文件。
《五角大楼文件》封面。(来自国家档案馆。)
艾尔斯伯格一走,希恩马上就复制了一把钥匙,同时叫自己的作家妻子带上行李箱,大信封和家里所有的现金马上飞剑桥。整整一夜,他们把一家复印中心的复印机烧坏后再换一家,花了2000美金才复印完。那时2000美金是很多钱,为了及时拿到现金,搅了时报好几个部门头头的好梦。但这还真是非常必要:其中一个复印中心的主人是一位退伍海军军人,他认出是机密文件,起了疑心。希恩就给他看文件的日期,说都是很久以前的文件,早就解密了,他们是从哈佛一个教授那里借来这些材料用于一个研究。虽然那个退伍军人当时被说服了,允许他们复印,但他事后报告给了FBI。因为付的现金,他们没有留下线索。
复印完成后,希恩和妻子一起买了三张机票飞回纽约,其中一张机票的座位是给那些文件的——希恩不敢让这些宝贝离开自己的视线。
时报各部门调精兵强将,各司其职分头行动,展开了一场与时间及FBI的赛跑
艾尔斯伯格曾允许希恩带了一些文件样本去时报纽约总部,而那些老牌记者一看就知道这个文件是货真价实的政府文件。现在拿到了全套东西,时报立即把最强的力量投入到这个项目中去。
美国新闻媒体虽然几乎每天都在揭露美国政府的秘密,如此规模公开“军事秘密”却是第一次。谁也不知道政府会如何动作,每一个参与该项目的人都被警告有坐牢的危险,但所有人都选择全力以赴投身进去。这也意味着保密是头等大事。所有的人,不仅不能告诉自己的家人、朋友等,甚至不能告诉自己未参与此项目的时报同事。
时报对机密的东西从来都是特别小心。这个项目不能在电话中对任何人提,也不能在时报大楼里面随便说。接下来的三个月,参与者躲在曼哈顿一个希尔顿酒店的几个套房内工作。时报选择希尔顿酒店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部分原因是,那个酒店特别大,人员特杂,不容易引人注目。用某个编辑的说法,哪怕你牵着一头骆驼进去也不会有人朝你看一眼。
被安排与希恩一同执笔的记者之一赫德里克·史密斯(Hedrick Smith,通常被称为里克),说希恩又进入了阴谋论模式。首先,希恩坚持希尔顿酒店的房间必须用别人的名字来登记。然后他们要求服务或接酒店电话时,都必须用登记人的名字自称,绝不能含糊。希恩坚信他们的私人电话都被FBI窃听了。颇具讽刺的是,里克当时天真地告诉希恩他不认为美国政府会窃听美国记者的电话,却在两年后获知,因为尼克松总统对他利用泄露的信息做的关于越南的报道非常愤怒,FBI在1969年窃听了他家里的电话!
时报相信FBI迟早会知道这件事情,所以,必须在FBI发现之前发表。用律师的话说,如果要进行法律斗争,我们更愿意为我们的出版权辩护,而不是抗争美国政府收回绝密文件的权利。
作为媒体,当然也要担心竞争对手也拿到同样的材料。总之,这是一个与时间赛跑的项目。为了加快进度,人员不断增加,最后希尔顿酒店的团队发展到大约50人。好玩的是,大家都在喊天天吃酒店的饭受不了了,项目负责人却在一遍遍求大家,不要叫那么多果汁好不好。那时正好是时报刚开始实行预算的时期,在此之前,时报对新闻报道的开销是没有限制的,需要多少钱就给多少。也许这些人都大手大脚惯了,还不知道该如何收敛。
希恩拿到文件也不是偶然,他总是那个有准备且不肯放弃的人
希恩和里克阅读《五角大楼文件》的过程,也是对他们曾经的新闻报道核实的过程。那时,他们俩都已经写了许多关于肯尼迪和约翰逊政府在越南问题上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出虚假报告和彻头彻尾的谎言的故事,但都被美国政府发言人一次又一次地批驳和否认。现在他们在政府最高度机密的文件中看到证据,证明他们的报道是准确的,他们的内部消息来源是诚实、正确的,真是非常有意义。
希恩带着一种平反的感觉痛苦地指控说:“里克,政府里的这些混蛋多年来一直在对美国人民撒谎,对一场战争和政策撒谎,他们知道这些政策不起作用,他们知道如果告诉真相,美国人民绝不会接受。现在我们已经得到了他们的证据,用他们自己的话,用他们自己的文件。他们不能再否认真相了。美国人民现在有权利知道真相。他们已经为这个真相付出了鲜血和财富,数以万计的人失去了生命,所有的钱都被浪费了,而这些钱本来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做事。”
希恩今年年初去世时,里克发表纪念文章说“正是这种强大的激情,这种对人民了解真相的权利的深刻的道德热情,无论(真相)多么丑陋,多么可怕,使尼尔·希恩区别于其他记者——这使他有独特的能力和道德力量来讲述越南战争时代最引人注目的重要故事。”
文件中特别让他们震惊的信息之一是他们俩亲历的南越总统吴廷琰被暗杀那件事的幕后操纵。
那是1964年1月的西贡,里克发现当时的南越领导人杨文敏将军的家被坦克包围了。这本来算不上新闻,奇怪的是,坦克的枪口是对着杨文敏将军的房子。里克感到有人可能在软禁总司令。希恩说,“看起来像是一场政变”,并马上开始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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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消息渠道都否定政变。最后是希恩的一个特殊信息源证实了他们的猜测:阮庆将军领导的第一军团的部队正在发动政变,推翻杨文敏将军领导的军政府。当时希恩还不是时报记者,而是为联合国际新闻社工作。他们俩赶出故事后立即奔向电报局发送报道,希恩的需要送往东京,里克的送往纽约。但是,电报局刚刚接到命令,关闭与外界的通信,电报员们正在完成关闭命令下达前收到的几份电报。这时,只见早有准备的希恩不慌不忙地拿出半打从美军小卖部买来的尊尼获加苏格兰威士忌,郑重地把它们分给了两名值班的主管和两名电报员。他们俩写的故事很快就被加入到最后必须发出的电报稿中。
里克非常吃惊这么点东西就如此管用。希恩告诉他:“哦,不。我一直让这些人吃饱喝足。他们真的很喜欢苏格兰威士忌。我每周都会带几瓶过来。”
结果那一次只有他们俩及时送出了正确消息。最倒霉的是美联社记者,先前发出了政变企图被阻止的错误报道,后来的更正却发不出去。
虽然美国政府公开否认参与了导致吴廷琰死亡的政变,但《五角大楼文件》显示,美国“以各种方式授权、批准和鼓励了这场政变”。
时报决策层的纠结和决绝
这是一套3000多页历史分析资料,4000多页的政府原始资料,总共47卷的宏篇。消化和写作的工作量是巨大、艰难的,就如任何伟大的作品。但最大的挑战来自写作之外。
希尔顿套房内那些记者、编辑忙得不休不眠时,文章能不能发还根本没有成定局。时报高层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要不要就这份秘密文件发表文章?该不该发?
一般,时报的出版商不干预日常编辑事务,发什么文章,如何发都是专业编辑人员的事。但是这件事情太大了,不仅出版商可能会因此坐牢,而且弄不好真的就彻底断送了时报的前程。所以,能不能发文,需要出版商的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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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时报的出版商是Arthur Ochs Sulzberger, Sr. 大家都称他为Punch。那时时报还是完全私人拥有,所以,Punch一个人就可以做主。(事实上就算时报成为上市公司后,出版事宜也还是不受股东影响,因其上市股票属无权操作业务股,股东只得利润,不能左右业务。)Punch当过兵,上过战场,对“泄露军事机密”很难接受,认为这是一种不爱国的行为。
撇开出版商那头,编辑部门自己也需要回答要不要发,该不该发和怎么发这样的问题。而他们的决定又会影响到出版商的决定。那些日子,时报的整个上层就一直处于这样的纠结和纠缠之中。
最后编辑同仁达成共识:发此新闻后果可能相当严重,但不发的后果是无法承受的:这份文件早晚是会见天日的。等哪一天别家报纸登了,时报如何向自己的读者交代!要发,就必须故事加原件,为避风险降低新闻的质量是对读者不负责任。
应该说,要不要发对编辑们来说是一个比较容易的问题。新闻媒体最强调民众的知情权。现在知道美国政府对民众有隐瞒,甚至有欺骗,这不是报纸最要追求的新闻吗?关键是怎么发?是仅仅写故事呢,还是在讲故事的同时也登部分文件原件?是同一日发表所有文章呢,还是数日连载?若连载,连载几日,每日几版?
单单讲故事,风险小很多,但新闻的力度也大减。一次性发表可以避免中途被政府干预,强迫停载,但如此大量的信息爆炸性的一次发出,对读者不公平。反复探讨后的决定是以10日连载的方式,每日10版,故事附带原件。然后就是焦急地等待Punch对此决定的答复。
这期间,Punch一直嘀嘀咕咕的,大有抱怨为什么偏偏是他管事期间需要做这样的决定的意思。他没有反对发表文章,但对登载政府机密文件原件持保留意见。他对每日10版也颇有微词。Punch不明朗的态度吊足了编辑们的胃口,当时的总编辑(managing editor)Abraham Michael Rosenthal(大家都称他为Abe)一边发誓要维护新闻媒体的原则,说如果不让按照编辑们的决定发文他就辞职了,一边又念念叨叨自己家庭经济状况不稳定,辞职了怎么办。
编辑们每天都在想不同的理由去说服Punch,使出浑身解数打消他的疑问。三个月过去了,希尔顿酒店那里的工作已经初见成果,眼看马上就到可以发文的时刻了,Punch却需要去伦敦了。Punch临行前几天下了个最后通牒:在他走之前让他过目十日连载的第一天和第二天的版面,因为他“不能为我见也没见着的东西去坐牢”。
希尔顿酒店套房里又是一阵人仰马翻,总算如期交出了东西。Punch读后说太长了,读者会感觉无聊透顶。删去一半!几个写手暴跳如雷......最后的决定是维持十日连载,不过从每日10版改成了每日6版。
但最让人不安的是,Punch居然再次强调他对直接登原件持保留意见。编辑们通宵达旦地再次准备了新的、自认为充足的理由去说服他。结果,这一次还没来得及开口,Punch就戏剧性地给出了同意发表的备忘录:故事和原件同时发,必须保证不泄露任何军事机密......
Punch事后说,在读《五角大楼文件》报道文章之前,他不知道人可以一边读报一边睡觉......
高层编辑人员中有人事后说,我们只顾追求新闻人的荣光,Punch才是真正必须承受严重后果的人......
终于,绝密资料《五角大楼文件》见了天日
在正式出版前,还有一个小插曲。希恩当初不是在没得到艾尔斯伯格允许的情况下偷偷复印的全套资料吗?快要发表了,他希望能够“正式”从艾尔斯伯格那里获得“授权”。在快发文前两周,希恩给艾尔斯伯格打电话说:“丹(希恩对艾尔斯伯格的称呼),我需要得到整个研究报告的复印件,我知道你在(你妻子)Patricia纽约的公寓里有一份。而我需要得到它。”艾尔斯伯格给门卫打了电话,希恩去时门卫还帮助他把东西一起搬进出租车。希恩给了门卫巨额小费,希望FBI来询问时他能撒谎。
至此,《纽约时报》万事俱备,只差最后一个发文的指令了。
1971年6月13日,星期天,《纽约时报》发表了五角大楼文件十日连载的第一日稿子。
长舒一口气后是难耐的激动,那种期待地震的激动。可是,什么动静也没有。美联社没有做任何事情,合众国际社没有做任何事情。电台也没做什么。似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些文章。当日国防部长Mel Laird是一个晨间谈话节目的嘉宾,这个话题就没有出现。如果不是后来美国政府试图进行审查,这件事也许就这样死掉了?
其实当时的白宫是乐见媒体批评前面两任总统的。尼克松的第一反应是,“这都是关于民主党人所做的可怕事情。我为什么要在意?”但是基辛格说服他必须动作,允许一个泄露,以后就什么都泄漏了。而尼克松也想利用这个机会惩罚媒体。结果就是,连载两日,白宫没动静。在第三日发稿前的最后一刻,司法部长来了电报,蛮横要求报社立即停止这个连载,并设法收回已经发出的报纸。
Punch离开纽约时曾指示,如果政府以法律手段阻止发表,时报必须服从。但是,现在是一份来自司法部长的电报,该不该服从呢?时报伦敦分社社长赶往希思罗机场,在机场开通一条与纽约的电话线后等待Punch的飞机降落。
时报内部律师詹姆斯·C·古德尔(James C. Goodale)得到消息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会议室时,看见的是刚上任的出版商助理悉尼·格鲁森(Sydney Gruson)和总编辑Abe在相互喊叫——格鲁森说Abe将毁了时报,Abe说时报必须发表,而时报执行副总裁哈丁·班克罗夫特(Harding Bancroft)则在试图充当裁判。这些都通过电话传到了那一头的伦敦,Punch已经在电话上了。
古德尔查看了所有信息后说:“你不能服从一份电报。如果你服从这个,你知道新闻业在这个国家的命运将是什么吗?你不能这样做。”Punch最后说:“好吧,发一份电报回去,告诉政府我们不打算这么做。”
白宫暴怒了,采取了最强硬的动作:非但以《间谍罪》一状告到法院,而且通过法院传令,命令报社在诉讼期间不能继续连载。这是美国新闻史上第一次新闻在报社发文之前被强行阻止发行。仿佛这还不够,白宫居然给出了这样的承诺:从今以后,没有总统先生的许可,《纽约时报》将不会得到任何来自白宫的新闻信息。
接下来的就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关系新闻自由的官司,而且一反常态,在短短十几日就一路杀到最高法院。内行人都知道,不同于以往只需要担心罚款的官司,这次《纽约时报》是把所有家当都押上了,如果输了,报社面临的是出版商坐牢,报纸声誉尽毁。而声誉是报纸的生命线!换句话说,这场官司输了,《纽约时报》将不复存在。
第二天要上法庭,时报律师半夜还在招兵买马
电影The Post把《华盛顿邮报》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的故事写得惊心动魄,害得事件发生时担任时报内部律师的古德尔专门为此发表了一篇题为《好电影,假历史》的文章,意思是,电影编得不错,可是与历史相差甚远。枪打出头鸟。《纽约时报》是率先发表绝密文件的第一家,自然也是担当了最大风险的一家。华邮不仅当时面临的风险与时报不能比,就打官司而言,也是时报担当了一切。
回复了司法部长的电报后,古德尔知道第二天官司就会来。临上战场之际,他忽然发现除了自己,他一个兵都没有!而他本人唯一的两次出庭辩护都是离婚案,还是对方没有出庭的辩护。 
在美国,报社是个是非之地,打官司是家常便饭,报社都有长期合作的律师事务所,而Punch与报社长期雇用的律师事务所Lord Day & Lord还有家族间的亲密关系,所以打官司本不是什么大难题。可是在时报酝酿发表《五角大楼文件》期间,雇佣律师给Punch的忠告是:第一,不值;第二,不爱国;第三,违法。总而言之,不该发。现在发了,官司上身了,该律师事务所拒绝受理这个案子。谁让你当初不听忠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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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出庭了,古德尔当夜还在到处招兵买马,狼狈程度可想而知。他想到以前曾经合作过的Cahill Gordon律师事务所的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Floyd Abrams)和艾布拉姆斯推荐给他的自己耶鲁大学的老师,一位杰出的宪法诉讼律师亚历山大·比克尔(Alexander Bickel)。大约在凌晨1点,古德尔联系上了这两位律师,他们半小时后赶到艾布拉姆斯所在律所,开始研究《间谍法》,为当天的辩护做准备。
法庭第一仗,时报攻下一城
审理该案的法官是纽约南区地区法院刚被尼克松任命的默里·古尔芬(Murray Gurfein),这是他走马上任后受理的第一个案子。古尔芬二战期间在军方作情报工作,故他在案前是同情原告的。古尔芬法官甚至同意政府的要求,将庭审移到法院地下室一个封闭的房间内,以免庭审期间有秘密泄漏。非常明显,一切都对被告不利。
不过古尔芬法官表现得非常合情合理。他本来是希望说服时报主动暂时停刊相关文章,等到案子审理完了再决定是否复刊。是在时报拒绝之后才动用了法庭命令,这当然也是因为他真的相信时报在泄露军事秘密。暂时停刊也给了时报律师团队一点时间准备案子。
有趣的是,当初忠告报社不要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的律师们基本上没正经阅读过五角大楼文件原稿,其中一位军人出身的律师更是拒绝接触任何原件,生怕一旦看见军事机密,自己的律师身份将迫使他不得不把这群人送上被告席。现在这个新组成的律师团队同样不读原件,而且你很容易从他们的提问中猜测到他们内心是站在美国政府一边的。不知道诉讼律师是不是早就习惯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要不对你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如何辩护呢?编辑们不仅要为律师提供各种材料,还要设法教育他们:时报真的没有泄露任何军事机密。
打官司要提供尽量多的、高质量的人证和物证。人证困难到极点。
现任官员属原告,自然不会帮忙,只能找以前在政府机构做过事的人。尽管前国防部长Robert McNamara私下承认他没发现《纽约时报》五角大楼文件的报道有任何破坏性影响,他还是拒绝为时报的官司提供帮助。其余同情《纽约时报》的前政府大小官员亦采取同样态度,原因很简单,他们不想得罪官方,失去他们今后得到秘密新闻的机会。唯一的例外是前总统肯尼迪的白宫顾问泰德·索伦森(Ted Sorensen)。索伦森同意出庭作证,为时报说话,捍卫新闻自由。(六年后Ted被提名出任CIA的头未能得到国会通过,他的这一行为很可能是主要原因。)
物证主要来自于报社员工提供的美国政府主动“泄密”的例子。
长久以来,美国政府的行为是只要可能,就把重要不重要的东西都划为“机密”,这样做事方便。但政府机构又经常通过不同手段故意把“机密”透露给外界或特别的关系,目的是使某些事态朝着政府希望的方向发展。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时报记者一夜之间就筹集了75例。律师们如获至宝,立即把物证提交法院。这里被告方要证明的是,所谓归类机密,无非是政府划分文件的习惯动作,并不代表该文件确应属机密。而记者们一贯的行为准则是,设法获得“机密”,能发表的就尽量发表。彼此都知道,这是不成文的游戏规则。
听案开始后,介于原告缺乏证据,古尔芬还一再启发原告,可以用文件原件来证明重要军事机密被泄露。遗憾的是,原告自始自终无法提供哪怕一个这样的例子。这彻底改变了古尔芬的立场。古尔芬只有一个晚上来写他的观点,但他写得如其之好:
The security of the Nation is not at the ramparts alone. Security also lies in the value of our free institutions. A cantankerous press, an obstinate press, a ubiquitous press must be suffered by those in authority in order to preserve the even greater values of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now ….
These are troubled times. There is no greater safety valve for discontent and cynicism about the affairs of Government than freedom of expression in any form. This has been the genius of our institutions throughout our history.
暂时的,纽约时报胜诉。但更艰巨的硬仗在后面: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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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又一个媒体的泄密如决堤的洪水,不可阻挡
关键时刻,泄密人艾尔斯伯格再度出手,把他手里另外的复印件给了其它媒体。《华盛顿邮报》开始发文了。法院停止了华邮的出版后,其它媒体开始发表相关文章。等到最高法院开始处理这个案子时,《五角大楼文件》已经出现在17家报纸上。然后艾尔斯伯格又把文件给了另外两家报纸——长岛的《新闻日报》和《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所以最后总共有19家报纸卷入。
所有的新闻人都关注着这个案子,所有的新闻人也都在做自己能够做的。没有人因为时报吃了官司而退缩。相反,大家像跑接力一样,一家一家在努力完成这个赛跑。
这里必须为时报的内部律师古德尔点个赞。笔者曾听过古德尔的一本自传体的录音书,印象最深的是他说时报的律师从来不对记者或编辑说你不能发表。时报的律师就是为记者和编辑服务的,为他们发表的权利辩护。
古德尔事后说,在这个案子的整个过程中,他心里一直认为,他们不只是代表《纽约时报》。他们是代表所有的记者。他说:“而且我们必须在此案中形成一个良好的第一修正案标准。这将是一列(美国)政府无法阻止的火车。”
整个事件中,最硬的一仗发生在最高法院
要使第一修正案真正成为美国政府无法阻止的火车,就必须打赢最高法院这一仗。这是最后一个关口,也是最后一个机会。输了这一仗,美国的新闻自由就完了。
当时的最高法院,大法官Hugo Lafayette Black,William Orville Douglas,William Joseph Brennan, Jr.和Thurgood Marshall属自由派,可以认为这四票是稳拿的。要取得保守派的票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关键就看两个中间派,大法官Potter Stewart和Byron Raymond White了。耶鲁教授比克尔是宪法诉讼专家,他承担了最高法院辩论总设计师和辩论律师的重任。
要说服大法官同意政府无权在新闻发表之前实行新闻审查非常非常难。尽管自由派大法官有暗示可以用这样的理由来辩护,为了不失去两个中间派的票,比克尔自始至终拒绝走入这个角落。相反,他坦承政府在极端情形下有这个权力,但政府必须有足够的事实证明有此必要。
那么,现在的情形就是美国政府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来支持它阻止时报发五角大楼文件的行为。比克尔还坚持,政府必须证明该新闻的发表会造成直接的,即刻的而且是不可逆的损害。如果仅仅是有助于某种伤害,有造成危害的可能,或是不能确定伤害会很严重,都不足以支持美国政府有新闻审查的理由。
比克尔这一设计最天才的地方是把“证明”的负担丢给了对方。原来是时报作为被告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违背间谍法。现在却是原告必须证明他有足够的理由要求时报停发新闻。事实上,要“充分证明”这样的条件几乎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文章还没发表的情况下。虽然原告想方设法的不断提出新的证据,但因其证据力量极弱,其最终结果是使两位中间派大法官相信原告是拿不出真正有价值的证据,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耍花招。
担任政府方辩论的是前哈佛法学院院长,联邦首席检察官亚历克斯·比克尔(Erwin Griswold)。比克尔多年后承认,他从来没搞懂这个案子中美国政府在试图捍卫什么。根本就没有秘密被泄露。
不过,该案最高法院辩护中最令人难忘并一再被提起的是这样一个时刻:大法官Stewart问比克尔:“假设我回去打开这些文件,我发现100名美国军人将因为《纽约时报》将要发表的内容而失去生命。你会继续发表吗?”那一刻,全场一片死寂,如果一根针掉下来你也能听见。这个问题很可怕。根据第一修正案,正确的答案应该是:“那又怎样?”但你不能在一个重大案件中这样大声说出来。这将是人们唯一会记住的事情。但比克尔回答得如此之好。他说:“不,我对人性的忠诚大于我对法律原则的忠诚。但我要告诉你,如果你因为这个改变意见,那将是非常糟糕的法律。”
最后《纽约时报》在最高法院以6票对3票打赢了这场生死攸关的官司。
这是一个《纽约时报》以惊人的决绝将自己置死地而后生的官司;这是一个自由派律师以天才般的大智大勇为新闻自由擎起一片永不塌陷天的官司;这是一个把美国的新闻自由暴露到极端的官司;这是一个真正体现了美国是一个法制社会的官司。
美国法律尊重先例。有了这个最高法院的判决,后人轻易不敢再来挑战。纽约时报和许多别家报刊以后多次刊登过大量美国政府“机密”资料、文件,白宫官员只是在幕后与报社合作,争取同情,希望能够删除某部分内容,却再也没有走法律程序这条路。
这场官司,United States v. New York Times Company et al.,是划时代的。
这场官司也是赢在法庭之外
时报能够赢得这场官司,单靠律师的口才绝对是不够的。最关键的一点:时报没有做错事。
时报的记者和编辑们从一开始心里就明白,他们不会泄露军事机密。他们要揭露的是美国政府的谎言、欺骗和丑陋。他们的目的是希望有一个更好的美国政府。他们不是要祸害国家和人民。
辩护律师之一艾布拉姆斯事后说,时报能够清晰地描述他们的编辑过程对整个案子的辩护帮助巨大。时报可以负责任地说,我们发表的每一页都是仔细检查过的,每一个事实都经过核查。而且有很多东西我们选择不发表。
艾尔斯伯格也是一个严肃的,负责任的泄密者——虽然人们一般都说时报拿到了《五角大楼文件》的全部,包括本文也是这样说,实际上艾尔斯伯格保留了有关外交活动方面的资料,因为里面暴露的某些关系、渠道可能还是“活”的。这也是艾尔斯伯格唯一保留的内容。
时报是一个极其严肃负责的媒体,是一个靠信誉生存的媒体。如果真的做出有损国家或人民利益的事情,这个报纸的信誉就被毁了,等于这个报纸不再有价值了。这也是为什么说如果时报输了这个官司将面临毁灭性的打击。试想,一个被法院判为不爱国的报纸还会有价值吗?
但也因为时报的负责精神,有时候做事情比较慢。《五角大楼文件》花了三个月时间才发表。时报也有过处理其他泄密文件或档案的事情,虽然未必都需要三个月,但都不会很快发稿。据说Edward Snowden曾经考虑把他偷出来的材料交给时报的,后来是因为不愿意等太久才决定不走这条路。如果让时报来处理他的材料,他就不需要暴露身份了。他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也遭遇了很多指责,因为他没有像艾尔斯伯格那样注意保护不该暴露的信息。
时报发表的《五角大楼文件》经过了泄密人和报社两道关口的检查,所以政府的律师找不出一丁点毛病。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没有做得那么好,是有可能被定罪的。这就引出了下面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算真正赢了吗?
此案的结果不是一个完美的句号
本文开始部分说过,《五角大楼文件》事件起于一个人,也终于同一个人:艾尔斯伯格。意思是说,时报赢了官司还不是事情的结束,艾尔斯伯格赢了官司才是。对时报参与了这个项目的人来说绝对是这样的。
时报文章的执笔者之一史密斯说,直到对艾尔斯伯格的起诉被撤销,他才感到安全,因为最高法院的裁决中没有说美国政府不能起诉参与暴露该文件的人。
图源:Unsplash
所以,这个案子失败在两个地方:一是没有保护媒体免于《间谍法》的恐惧。二是理论上没有剥夺美国政府可以事先阻止出版的权力。
虽然措辞略带含糊,人们还是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间谍法》的目的是防止“秘密”输送军事情报给外敌。时报公开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实在是难以归入这一类行为。如果比克尔从这方面来辩护能够赢得官司的话,就可以使后人都免于《间谍法》的威胁。但是,根据当时9个大法官的情况,比克尔这样辩护会输掉整个官司。这是一个经典的案子,事后其他专家都认可比克尔的策略。
所以,时报的这个案子只是尽可能争取到了最大的赢面。
事实上艾尔斯伯格就被起诉了。而不为外界所知的是,根据当时曼哈顿检察官Whitney North Seymour Jr.的一个回忆录,当时曼哈顿的副检察长Richard G. Kleindienst建议组成一个大陪审团审理对《纽约时报》的指控,但被他拒绝了。后来是在波士顿组成了一个大陪审团,但是该陪审团没有起诉时报。这让我想起来时报律师古德尔在招兵买马的那个夜里,还没忘记给时报华盛顿分社社长打电话,把他从被窝里拽起来飞回纽约,因为他不希望当时有任何参与此案的人留在华盛顿,这样就不给政府从华盛顿起诉时报的机会。最后时报被从纽约起诉到底是祸是福,也许只有天知道了。
到目前为止,美国还没有对记者寻求或发布机密信息的行为提出过起诉。但是从理论上来说,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
美国后来又发生过一次政府试图事先阻止出版的事例,那是在该案的8年以后,威斯康星州的一名联邦法官禁止《进步》(Progressive)杂志发表一篇题为“氢弹秘密”的文章,因为其中有制造氢弹的详细说明。只是在该案上诉未决时,其它地方公布了类似信息,美国政府就撤诉了。这个很类似于时报被禁时其它媒体的接力发表《五角大楼文件》。所以,在美国,要限制新闻自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艾尔斯伯格能够免罪华邮功不可没
整个《五角大楼文件》事件中处于最脆弱位置的就是泄密者艾尔斯伯格。他本人也一直明白,自己肯定会被暴露,也逃不过被起诉。可以说,在他将材料提供给一家又一家报纸的时候,他就已经彻底豁出去了。
1971年6月30日,《纽约时报》在最高法院打赢了《五角大楼文件》官司。在此两天前的6月28日,艾尔斯伯格公开投案自首了。他被以间谍罪等罪名起诉,最高可判115年徒刑。审判过程中悲剧、喜剧同时上演。
艾尔斯伯格打算以《五角大楼文件》不该被归档为保密为自己辩护。但法官以这个与此案“无关”为由,否认了他讲这个故事的权利。他的律师说,从来没听说过被告居然没有机会告诉陪审团他为什么作案的。法官的回答?“你现在听说了!”但也就是同一个法官命令把另一个案子的某些发现分享给艾尔斯伯格辩护团队,而这个分享加上艾尔斯伯格律师的出色辩护,导致法官最后驳回了对艾尔斯伯格的所有指控。
长话短说,几个连锁事件是这样发生的:
• 《纽约时报》报道了来自艾尔斯伯格的《五角大楼文件》。
• 这事让尼克松总统慌了神,决定要采取对策防止再次泄漏,于是就有了后来臭名昭著的到处搞非法窃听、偷盗材料的“管道工”(Plumbers,专门负责“堵漏”的管道工)。
• 《华盛顿邮报》对此深挖的结果是水门事件的报道,同时被揭露的一系列“管道工”行为、事件,也包括了私下潜入艾尔斯伯格私人心理医生诊所试图获得对艾尔斯伯格的不利信息等等不合法行为。
• 艾尔斯伯格案的法官获得上面的信息,命令分享给艾尔斯伯格辩护团队。
• 随着水门事件报道的不断深入,“管道工”几乎“污染”了所有艾尔斯伯格案的证据,法官认定对艾尔斯伯格起诉的材料无效,整个案件被取消。
所以,是华邮的水门事件报道救了艾尔斯伯格。但也可以说,是艾尔斯伯格自己救了自己。整个事件始于艾尔斯伯格也终于艾尔斯伯格。他才是最有勇气的一位。他公开自首时这样说:
“我觉得作为一个美国公民,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我无法再以合作的方式对美国公众隐瞒这些信息。我这样做绝对是给自己制造了危险,我也准备好了面对这个决定带来的一切后果。”
有这样勇敢、正义的公民,美国幸焉!
一点题外话
时报《五角大楼文件》报道文章的第一日稿中列出了参与该项目的核心团队成员名单。但是三位做出重要贡献的女士的名字没有上去。琳达·阿姆斯特(Linda Amster)是其中之一。
阿姆斯特是时报新闻研究团队的负责人。该团队主要负责核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当时这个新闻研究团队刚成立不久。而报纸设立这样的团队是时报的首创,那时也只有时报有这个组织。该团队最初只有5个人,都是20多岁的年轻女性。那时候,女性做记者还并不怎么被接受,所以这个团队成立后,时报整个新闻室女性的人数差不多翻倍了。
阿姆斯特跑去负责该项目的国际事务编辑詹姆斯·格林菲尔德(James Greenfield)那里抱怨。格林菲尔德解释说,“好吧,你是个女人,我们害怕我们可能要去监狱,所以我们没有包括你的名字。”而这样的解释更让阿姆斯特生气。难道当时不是知道可能会坐牢但还是选择参与这个项目的吗?
格林菲尔德说另外两个女性的名字也应该被列上去。贝茜·韦德(Betsy Wade)是不可或缺的——她负责项目的文字编辑工作,做得非常出色;琳达·查尔顿(Linda Charlton)为报纸上的所有关键人物写了传记。参与该项目工作的女性没有一个得到表彰。
在事情过去50年后的今天阿姆斯特这样说:“我当时非常愤怒,直到今天,我仍然对此事感到愤怒。这说明了《纽约时报》和那个时代的很多问题。”
后记
时报的大多数记者和编辑都是抱着让越战早点结束的心情投入这个项目的。很多人以为《五角大楼文件》发表后尼克松会很快撤军。越战没有马上结束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和失望。
但史密斯认为以媒体人的心态来看,是否结束战争不是关键。关键是分享国防部长本人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他让他在五角大楼内的一些最优秀的人才把这段历史组织、整理出来,以便他能够理解并向总统报告......如果它对这些人如此重要,那么美国公众也有必要分享。这才是关键。
艾尔斯伯格认为,希恩也是这样从媒体人角度看的,但他本人不是。他说自己不会为了澄清69年或70年或71年的历史记录而去坐牢。他是因为相信尼克松的路线将延长战争多年,至少到他的第二任期。历史正在重演。他说他从未梦想过五角大楼文件有任何机会阻止战争,但它们可能有助于缩短战争和避免升级。
希恩说艾尔斯伯格再没有给他打过电话。某年圣诞节时他们俩在纽约大街上相遇了。希恩把他做的事情告诉了艾尔斯伯格。艾尔斯伯格说,“所以你偷了它(文件),就像我一样。”希恩说:“不,丹,我没有偷它。你也没有。这些文件是美国人民的财产。他们用他们国家的财富和他们儿子的鲜血为它们付出了代价,他们有权利得到它。我们没有偷任何东西。”
很多人甘冒坐牢的风险将《五角大楼文件》曝光,就是为了缩短越战,也希望以揭露美国政府丑闻的方式阻止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但是,我们后来又见证了美国政府类似的行为,我们不得不承认伊拉克战争一点也不比越战更值得,更正义。就这个来讲,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时报曝光《五角大楼文件》的意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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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ytimes.com/2021/05/22/us/politics/nuclear-war-risk-1958-us-china.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1/01/07/business/media/neil-sheehan-dead.html?action=click&module=RelatedLinks&pgtype=Article
https://www.nytimes.com/2021/01/08/opinion/neil-sheehan-pentagon-papers-vietnam.html?action=click&module=RelatedLinks&pgtype=Article
https://www.nytimes.com/2018/01/28/nyregion/pentagon-papers-robert-ellsberg.html
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21/06/09/us/pentagon-papers-oral-history.html?referringSource=articleShare
https://chineseamerican.org/p/7191
https://www.nytimes.com/2021/06/09/us/supreme-court-pentagon-papers-prior-restrai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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