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5日),一位美国联邦法官裁定,加利福尼亚州针对所谓攻击性武器实施的禁令,违反了宪法第二修正案。
曾被乔治‧布什(George W. Bush)提名的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罗杰‧贝尼特斯(Roger Benitez)在米勒等人诉邦塔等人一案(Miller et al. v Bonta et al.)的94页判决书中写道,政府通过法律“禁止了一整类非常受欢迎的武器。根据联邦法律和大多数州的法律,拥有这些武器是合法的,它们通常由守法公民为合法目的持有。”

罗杰‧贝尼特斯
他还补充说:“只有在不进行仔细推敲的情况下,这项法律才能存在。”

加利福尼亚州的这项法律禁止制造、使用或销售“攻击性武器”。该武器的定义为:具有某些特性的半自动步枪,例如有可装10发以上子弹的固定弹匣。违反该法律的人将面临重罪或轻罪指控,最高可判处八年监禁。
詹姆斯‧米勒(James Miller),一位拥有隐蔽携带枪支许可证的加利福尼亚居民,在2019年起诉了该州的最高执法官员,声称他们侵犯了他的宪法第二修正案权利。
该案法律文件中说:“原告米勒寻求在他所居住的加利福尼亚州,使用他的合法获得的,拥有‘大容量固定弹匣’的步枪。原告米勒被禁止在没有受到迫害、导致其生命和自由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合法地这么做;而且遭到了非法没收的对待,并使他的个人财产受到损失,原因是使用重新归类后,他的步枪成为了被禁止的‘攻击性武器’。”
时任州总检察长维尔‧贝塞拉(Xaiver Becerra)- 成为拜登政府的卫生部长,其职被罗布‧邦塔(Rob bonta)取代- 对此辩称,原告缺乏(拥枪)资格,而且所有联邦巡回法院此前都已裁定,限制此类攻击性武器的法律符合宪法。
但贝尼特斯表示,最高法院承认“宪法第二修正案提供的保障中,包括了民众持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 他引用了米勒的法律文件称:“拥有这些枪支与‘保有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组织,或提高其效率之间,有一定的合理关系。”
他提到了最高法院在2009年对哥伦比亚特区诉埃莱尔(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案件的裁决。该裁决明确指出,宪法保护美国人拥有枪支的权利。
贝尼特斯法官写道:“埃莱尔提出的问题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普遍拥有一支现代步枪是出于合法目的吗?对于AR-15型步枪,答案是肯定的。绝大多数公民拥有并持有很普遍的AR-15步枪,及其多种型号的步枪,都是为了合法目的,包括在家中自卫等。从埃莱尔的角度看,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答案。使用很容易被理解的埃莱尔测试,那么就很明显了,加利福尼亚州的攻击性武器禁令是违宪的。根据埃莱尔的测试,司法审查可以到此为止。”
贝尼特斯在判决书中写道:“跟瑞士军刀一样,常见的AR-15步枪是住家防卫武器和家园防御装备的完美结合。”
贝尼特斯主张:“落入罪犯、暴君和恐怖分子手中的枪枝弹药是危险的,若落在奉公守法公民的手中则佳。”
支持宪法权利的非营利组织“枪支政策联盟”(Firearms Policy Coalition,FPC)对此表示,法官的这项裁决是正确的。

该组织主席布兰登‧库姆斯(Brandon Combs)在一份声明中说:“今天,贝尼特斯法官的裁决认定了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已经知道的事实:禁止所谓的‘攻击性武器’是违宪的,不能成立。”
“个人自由的这一历史性胜利仅仅是个开始,‘枪支政策联盟’将继续在美国各地积极挑战此类禁令法规。我们期待着在第九巡回法庭上继续这一挑战,如果有必要的话,还要到最高法院。”

但是,民主党人不这么认为。他们反对公民拥有宪法赋予每个公民自卫和反对暴*政的拥枪权。

加利福尼亚州这个面临罢免的跛脚州长、民主党人加文‧纽森(Gavin Newsom)周五晚间就此评论称:“推翻加州的攻击性武器禁令,把AR-15与瑞士军刀相提并论,对于那些因枪支暴力而失去亲人的人来说,这就是一记令人作呕的耳光。”“这是对公共安全和无辜的加州人的直接威胁。我们不会容忍这种行为。”
加州总检察长邦塔对此补充说:“(法官)今天的决定存在根本性缺陷,我们将对其提起上诉。将突击步枪等同于瑞士军刀,在法律、事实或常识上都没有可靠的依据。”

贝尼特斯表示,他会给加州30天的时间上诉。纽森表示,这项裁决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他誓言提出挑战。
针对纽约州规定在家以外地方不得携枪的立法,美国最高法院也预定就枪枝团体支持的法律挑战进行聆讯。
这将是美国最高法院十多年来首宗涉及宪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的重大案件。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障人民持有武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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