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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堕胎和枪支议题被提上日程,由保守党主导的最高法院正在考虑增加第三个重磅议题,即是否禁止在大学录取中考虑种族问题。
哈佛大学校门口的原住民雕像。(图片来源:美联社资料图片)
美联社报道,大法官们最快可能在周一(14日)表态是否会听取一项涉及哈佛大学歧视亚裔申请人的上诉,而这一案件可能会在全美范围内产生影响。不过这一案件最早可能会在秋季或冬季才会进行法庭辩论。
曾两次为得州大学(University of Texas)招生计划辩护的格雷戈里·加勒(Gregory Garre)说:“这将是一个大问题,因为这涉及全美各地大学招生的性质,也因为最高法院之前有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
虽然距离法院上一次就高等教育平权行动案作出裁决只有5年时间,但是由前总统特朗普任命的3位法官的存在可能会促使法院受理此案。
在得州那起案件中,法院以4票对3票的判决重申,高校在录取决定中可以考虑种族因素。不过法院表示,学校有责任说明为什么他们对种族的考虑是适当的。
不过当时投赞成票的4位法官中的两位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岗位。而投反对票的3人——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和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仍然身处法庭的岗位上。罗伯茨在某些问题上具备影响力,而他一直坚定地投票限制在公共项目中使用种族的概念。他曾写道:“这是一件肮脏的事情,这会使我们因种族而分裂。”
40多年来,最高法院曾多次权衡大学招生工作。目前存在的争议可以追溯到1978年第一个大型平权诉讼案,当时大法官刘易斯·鲍威尔(Lewis Powell)提出了考虑种族因素的理由,尽管法院禁止在录取中使用种族配额。
有关哈佛大学的招生种族争议是由爱德华·布卢姆(Edward Blum)和他的学生经由公平招生(Fair Admissions)组织提出的。布卢姆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消除大学招生中的种族歧视。
该组织声称,哈佛大学对亚裔申请者施加了系统性“种族惩罚”。在某些类别中,他们的得分比其他申请者低,而且学校还对非裔和西裔申请者实施了“大规模倾向”政策。
不过哈佛大学断然否认歧视亚裔,并表示其对种族的考虑是有限的,并指出地方法院对此表示认可。去年11月,波士顿联邦上诉法院裁定,哈佛大学按照最高法院的先例,以有限的方式处理了种族问题。
哈佛大学在其网站上表示,刚读完一年级的学生大约有1/4是亚裔、15%是非裔、13%是西裔。哈佛大学在敦促法院不要介入此案时对法庭说:“如果哈佛大学放弃种族意识进行录取,那么非裔和西裔的学生人数将减少近一半。”
特朗普政府曾支持布卢姆对哈佛大学的诉讼,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诉讼,指控耶鲁大学歧视亚裔和白人。目前拜登政府已经撤销了针对耶鲁的诉讼,如果这一情况持续下去,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最高法院会站在哈佛大学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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