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中文媒体报道,有位拿绿卡的华人老太太,在中国待了一年多,日前准备坐飞机回美国时,没想到却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
原因是她持绿卡,住在美国以外的国家超过半年以上,她的美国绿卡可能会被没收,而她也可能被遣返。
最后,前后沟通三个小时,直到老太太签署免责书,声明如果被遣返,后果和费用执行负责后,才顺利登机。

虽然报道中有不少细节值得商榷,比如航空公司的权力有多大?是否有权以绿卡持有人在美国以外国家居住半年以上为由,拒绝登机?
因为按照惯例:只要绿卡没有过期,即使在中国待过超过一年的时间都可以回来。
而且,即使遣返的话,也是入境美国的时候,由签证官员拦截你,决定你的绿卡是否取消,但不会是航空公司不让上。
但报道还是提醒了大家,绿卡离境太久,可能会影响合法居留状态这个问题,那么如果真的离境超过1年,入境时遭入境官员盘问,怎么办?
绿卡人士必须证明他们在国外的逗留是“暂时的”。比如:
  • 证明离境的目的是教育或培训
  • 受雇于美国公司而被派驻海外工作
  • 回国清算资产
  • 照顾生病的亲人或自身疾病等原因,不得不暂时停留在国外。
或者提交这些证明,证实有意长期居住在美国:
  • 银行账户:保留美国的银行账户或信用卡,并定期使用,
  • 交税:按时报税,提交税表。
  • 家庭住址:如果在美国有房产,也可以作为有意继续留在美国生活的证明

  • 亲属关系,如果在美国有合法婚姻证明,或子女长期在美国,也能证明有意愿长期留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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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资讯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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