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明明是发生在那个我们都知道的大学,结果却偏要说是“杨浦区邯郸路某大学”。
那么,我们就称之为邯郸路大学吧
6月7日,一年一度的高考。这一天下午三点不到,正是学子们在考数学科目的时候,在邯郸路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一名研究员拿着一把从网上买来的刀子,割断了该院党委书记的割喉,导致后者当场死亡。
这是悲剧。愿逝者安息。
这也是继2013年“邯(fu)郸(dan)投毒案”之后,这所中国十大名校发生的又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
2013年,邯郸路究生林森浩用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毒死自己的同学黄洋。
而2021年的这一次犯罪嫌疑人,是邯郸路大学数学科学学院39岁的青年研究员姜某某,一名教师。
案发后,曾跟姜某某一起坐电梯到楼上的一位同学回忆说,自己当时听到了被害者者的惨叫。
案后,我看过犯罪嫌疑人被抓后与警方的对话视频(在此就不敢上传了)。在视频中,面对警方的询问,姜某某并不惊慌,甚至沉着冷静。他说:
“我在单位里面受到很多不公,一直延续到现在,受到了很多陷害,受到了很多恶劣的待遇。”
由此可知,这次杀人,是有计划的。
公开资料显示,姜某某是本身是复旦毕业,海龟。他还是:
2004年复旦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士;2009年美国Rutgers University统计学博士。
他在2009至2011年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和Johns Hopkins University从事博士后研究。
由此可知,他足够优秀。
而如此优秀者,为何要杀人?
事情一定不简单。
在网上,有人这样总结:
姜某某在入职时作为“引进人才”和学院签订了6年期“非升即走”的人事合同:在6年内,姜某某须完成一系列科研考核的指标(例如发多少论文、做多少项目等等),如果完不成,学院将在6年期满后予以解聘。
本案发生的直接诱因,即是姜某某疑似因未完成学院设定的科研考核指标而遭到解聘:网传本案被害人、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某某)7日下午是在其办公室当面向姜某某宣布学院的解聘决定,导致自感陷入绝境的姜某某做出了极端暴力行为。
在知乎上,有这样的一个问题:
“非升即走”是大趋势,大部分高校早晚都会到这一步。但我们的非升即走和国外的老路子完全不是一码事,具有中国特色。
但有人指出:非升即走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确定的标准。
惨案发生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聂辉华指出:
“在内卷严重的情况下,高校作为用人单位,要讲“武德”,不要任意修改考核规则。我知道一些大学,人才调入后才提考核条件,完全是城下之盟。院长都不遵守规则,如何教导学生和社会遵守规则呢?昨天上海邯郸路的悲剧,希望不要重演了。破坏规则,则破坏人力资本;尊重规则,才能尊重人力资本。”
此次惨案发生后,著名宪法学者、教授童之伟指出:
“我国高校‘非升即走’的做法不符合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基本国情,弊端甚多,极不公平,属盲目学习西方的极端做法,我从来不赞成。有必要以具体高校为实例,详细剖析‘非升即走’的弊端和它极端的不公正性。”
写到这里,看到一篇文章说:
“培养一个科研人员,从上小学到博士毕业至少要花20多年,再花若干年能在业内崭露头脚,太不容易了。”
“科研人员面对的压力,与社会公众对科研人员的工作想象相去甚远。对于普通的科研人员来说,每天不是论文就是项目,还要应对各种考评、表格、报账事务,不胜其烦,但又无力跳出,或者说不愿意跳出,毕竟受了这么长时间的教育和科研训练,还总是想着能坚持做点事。”
“科研人员的压力和焦虑感,可能是只从事教学或管理的人员体会不到的。从idea的提出、反复讨论分析、方案实现、论文写作、投稿、与审稿人和编辑斗智斗勇,这个过程短则几个月、长则数年,一个环节走不下去就会导致前功尽弃。”
文章还指出:
“前几年有次在某校主楼西侧的公告栏里竟然同时贴了三张讣告,分别是30多岁、40多岁、50多岁。”
在网上,有人这样说:
“青年教师奉献了自己产量最高的五六年后,却发现当年学校招了成百上千的特聘,而其中通过考核的却只有个位数。”
还有人说:
“静不下心来怎么搞教学、搞科研、搞医学,说白了,社会的房价是最大的主因,科学家、老师、医生同样要养家糊口的。”
我则说,姜某某表面上杀的是人,但在深处里想杀的则是一只看不见的手。
所以,这一次的杀人者,是悲哀的。这一次的被杀者,是不幸的。

对了,在此次惨案发生之前,今年以来已经非常发生了一系列惨案:
写到这里,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
那么,就写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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