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财长在英国伦敦就税务改革进行谈判并发表声明,支持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允许各国向没有实体业务但有数字业务的超级企业所获利润征税,但相关国家将废除目前单方面的数字服务税。
40年来,由于全球化和新自由主义的吹风,各国不断的降低企业税来吸引跨国公司进入,而跨国公司则利用低税率区来不断的规避税收,这个提案并不是一个新提案,已经讨论好几年了,早在2017年美国税改的时候,就提出过的全球无形低课税所得和税基侵蚀与反滥用税方案。
此后经合组织在2019年2月13日的公众咨询文件中提到了双支柱提案,其中第一支柱提案侧重于征税权分配,第二只支柱侧重于处理BEPS问题,其中就包括对跨国公司利润征收有效最低税的提案,对于一个已经讨论很久的提案来说,这一次能在G7达成共识其实也并不奇怪。
这次G7提出的最低税率应该会拿到G20上再次提出,以求得最广泛的共识,把G20中非G7国家看一下,没有一个国家执行的是低于15%的税率,也就是说对于G20来讲,执行最低税率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目测G20通过不会太难。
也正是因为预测到G20会直接通过最低税,美财政部长耶仑才开始唱高调:“我认为你看到的是多边主义的复兴——G7 和 G20 中的主要国家愿意合作应对全球经济面临的最严峻挑战。”
但实际上还没发出去,欧盟内部就开始不同调了:法国和德国肯定是支持的,但是有几个国家例外:
爱尔兰的税率为12.5%,最低税率15%,爱尔兰就得上调税率,爱尔兰的税率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政策,旨在吸引大公司来爱尔兰,爱尔兰确实取得了成功,大批的跨国公司到爱尔兰设立总部。
另外,欧盟内部部分国家使用税收减免政策,导致其税率低于15%,为了防止这种“绕道”导致最低税率无效的减税行为。

由于最低税率适用于海外利润,因此大幅度降低了转移利润的动能,举个例子:如果苹果以爱尔兰为总部,执行爱尔兰12.5%的税率,那么12.5%距离15%还差2.5%,那么美国政府则可以就这部分利润直接征税2.5%,等于苹果公司白转移了利润。
目前各国对于最低税率本身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关于最低税率的多少还在争吵,又以爱尔兰争吵的最厉害,因为大多数跨国公司的总部就是看准了爱尔兰的最低税率才把总部迁移到此,如果低税率优势没了,跨国公司总部可能就要搬迁一下了,塞浦路斯和匈牙利也很不满意,因为根本没有发言权。
包括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之类的传统避税港会受到不小的冲击。打击的就是他们。
另外类似于新加坡之类的国家,也可能受到冲击,虽然新加坡税率为17%,但是有些企业则因为获得税务优惠等因素,有效税率可能低于15%,若未来此等公司需支付更高税赋,或许可能重新评估投资目的地。
对于总部设在美国的跨国公司,以及所有目前总部设在新加坡的跨国公司而言,新加坡可能不再像从前一般具有吸引力。最坏的情况是,这可能导致一些跨国公司迁回本国。除了耗尽新加坡的企业税收外,此举还可能导致其关键产业的缩减和空心化。
另外,新加坡某些特权部门如金融和海运业,享受全额免税或低于10%的税率。一旦最低税率落实,冲击不小。
像爱尔兰之类的国家不太可能有能力破坏整体谈判,但是有可能想寻求一些豁免,当然要想获得豁免就必须拿利益做交换,这看欧盟内部的博弈了。
像美国之类的国家嫌15%太低,一直想提到21%。

现在G7已经无法主宰全球经济,目前协议只限于G7和欧盟,要想获得最广泛的认同还是要看7月份的在威尼斯举行的G20会议,核心国家当然是中国。
目前这个15%的税率对中国整体来说,影响不大,反而还有一些正面影响,某些在开曼群岛,维京群岛注册的中国公司可能有影响,另外对香港的影响比较大。
还有一些在大陆设厂,某些以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实际缴税低于15%的区域会有影响,会被要求补缴到15%。
即便是能顺利在G20上通过,彼此协调以及细节的研究可能还要较长时间,目测2022年可能也搞不定,也给跨国公司留足了冲击的时间。这类税率一旦通过对于跨国公司的利润有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对谷歌,Facebook之类的公司,但是对于亚马逊影响不太大。
小国薅大国羊毛,差不多薅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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