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一名联邦法官裁决,加州自从1989年开始实施的禁止“攻击性武器”的法律违反宪法,必须予以撤销。
这是面对加州一系列禁枪令的第三起诉讼,在此之前,联邦法官推翻了加州对高容量弹夹的禁令和对远程购买枪支弹药的限制。
作出这一系列判决的圣地亚哥地区的联邦法官罗杰·贝尼特斯 (Roger Benitez) ,他在裁决中说:"像瑞士军刀一样,流行的AR-15步枪是家庭防御武器,被视为'攻击性武器'的AR-15步枪是相当普通的、流行的、现代的步枪。"
在裁决中,贝尼特斯还批评了新闻媒体,他写道:"如果有人相信新闻媒体的说法,认为国家充斥着凶残的AR-15突击步枪,那是情有可原的。然而,事实并不支持这种夸张的说法,而事实很重要"。
加州政府得寸进尺
拥枪人士忍无可忍
虽然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政府不得干预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但众所周知,加州是美国限枪最严的州,一直罗列各种名目限制合法居民买枪,但去不去打击帮派分子到处买卖黑枪。
这一次被法官推翻的“攻击性武器”禁令,是在1989年开始实施的,当时对“攻击性武器”的定义是可连续发射子弹的枪支,比如机关枪。从那以后,加州禁止了机枪的交易,也取消了自动步枪的连发装置。
然而,加州政府得寸进尺,在2017年将大多数美国人喜爱的AR-15步枪(美军M4步枪的民用版)列入“攻击性武器”而禁止销售,激起了拥枪人士的强烈反弹。
不久之后,加州再推禁令,禁止人们从网上购买子弹,进一步侵犯了合法居民的权利,因为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在网上购买的子弹被用于某个大规模枪击案。
因此,加州的拥枪人士认为,如果再不采取法律行动任由加州政府侵蚀民众的权利,以后加州人可能连持枪都是违法,于是他们将加州政府告上法庭。
他们认为,加州使用“攻击性武器”一词是政治炮制的贬义词,意在使人们潜意识里,认为拥有受第二修正案保护的其枪支是非法的。原告乔治 M 李在辩论此案时说:“政府不能禁止本案中受宪法保护的枪支。”
反对方
加州州长称要继续上诉
反对方同意将AR-15步枪列入“攻击性武器”的名单,所提的理由是:一系列的大规模枪击案中枪手使用的武器均是AR-15步枪,包括在科罗拉多州奥罗拉电影院、匹兹堡的生命之树犹太教堂、拉斯维加斯的91号公路丰收音乐节等等。
加州州长加文·纽森周五批评了这一裁决,称AR-15是一种"战争武器"。他在一份声明中说,法官将瑞士军刀和AR-15进行比较,"完全破坏了这项裁决的可信度,是对那些因这种武器而失去亲人的家庭的一记耳光"。
纽森补充说:"我们不会在这场斗争中退缩,我们将继续推动能够拯救生命的常识性枪支法律。"
加州总检察长罗布·邦塔(Rob Bonta)说,他将对该裁决提出上诉。"邦塔在一份新闻稿中说:"今天的决定从根本上说是有缺陷的,我们将提出上诉。” 
目前,该裁决的结果是——暂缓执行《禁止销售“攻击性武器”》30天,并不意味着能够立即买得到原版的AR-15步枪,在此期间,总检察长可以提出上诉,并向上诉法院寻求暂停执行。
再者,现在这种流行的枪早就缺货,不一定买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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