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大的新闻,是卖地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不再由地方财政部门收取,不再进入地方财政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这个名目。
6月4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5月21日,财政部公布的2021年4月财政收支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383亿元,同比增长35%。经历了疫情之后的202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4142亿元,同比增长15.9%。
《通知》提到,先试点后推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通知》表示,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信息传递和材料交接工作。
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已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但尚未划缴国库的有关资金,由财政部门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定缴入国库。
这是什么意思呢?
各位,现在的税务部门已经完成了国税和地税的整合,全都是中央直管。改由税局收地价。
首先,这事的第一个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地方政府的小金库彻底没有了。
土地出让金收入,原本是地方政府给基层事业编制和临时工发补贴的最重要的来源,现在这个来源没有了。卖地收入列入税务部门之后,任何支出都必须严格符合财政政策,底层那些普通公务人员的收入会降一大截,尤其是中西部地区。
第二,更关键的是,卖地收入在法理上就根本不属于地方收入了,全都可以由中央统一调配。也就是可以和税收收入一样,可以调东部地区的卖地收入,去补中西部地区的财政缺口。
地方政府还能留下多少比例目前还不确定,不过我相信不会比地税的比例高,撑死了三分之一左右吧。其它都是肯定要纳入转移支付的范畴的。
第三,按这种游戏规则,地方政府搞大征地开新区,就没有任何积极性了。开出来是亏本的。
第四,反过来,旧村旧厂自己提出来要搞旧改,进行自我改造提升,地方政府就会大力鼓励,因为自己不用花钱,就能白挣一笔地价。以后全国范围都会鼓励旧改。
未来,地方土地财政将不复存在,对于房价是一定会降的。不过,地方政府的收入大大减少,这对背负巨大债务的地方财政来说是更加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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