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又一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6月2日晚间,*ST斯太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告表示,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1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19日,*ST斯太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退市原因则是又是与财务造假有关。
根据*ST斯太此前公告,公司2014-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加之公司披露的2017-2019年年度报告,2017-2019年净利润均为负,分别为-1.69亿元、-13.08亿元,导致*ST斯太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净利润为负,因公司存在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连续3年利用政府资金伪造利润3亿
根据证监会此前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斯太2014-2016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具体情况为:
1、2014年:斯太尔通过虚构技术许可业务,将武进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1亿元用于斯太尔柴油发动机项目的专项扶持资金,以子公司江苏斯太尔EMI1柴油发动机专有技术许可收入入账,并在扣除税金后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据此虚增2014年度营业收入9433.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433.96万元,虚增净利润7075.47万元,并导致2014年报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2、2015年:斯大尔通过变更政府奖励款受益人的方式,将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应付常州斯太尔的8050万元政府奖励款实际支付给其他公司。斯太尔2015年报未披露上述事项,造成虚减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805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8050万元。
3、2016年:斯太尔通过虚构技术许可业务,将其从江苏中关村管委会预收的2亿元政府奖励资金包装成子公司江苏斯太尔的三款非道路柴油发动机技术许可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18867.9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847.70万元,虚增净利润14135.79万元,并导致其2016年报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9成股价已跌没,逾4万股东“被埋”
*ST斯太退出A股舞台已成定局,但却连累了4万多名股东。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2795户,户均持股市值为2.65万元。
而公司股价方面,截至暂停上市前,*ST斯太的股价定格在1.47元/股,距离曾经的巅峰股价21.88元/股,已跌超90%。显而易见,*ST斯太曾经的财务造假行为给众多股民的投资决策带来了严重误导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
对比*ST斯太股吧中,此前还曾有散户对公司恢复交易抱有期待,苦苦盼望“好消息”,真可谓是“一地鸡毛”!
“德隆系”背景暴露 相关人员遭顶格处罚
资料显示, *ST斯太于1997年6月上市,上市后由于经营惨淡,业绩迟迟没有起色。2013年,在知名PE硅谷天堂的牵线下,*ST斯太成功收购了奥地利柴油发动机厂Steyr Motors(斯太尔动力),于是在2014年6月更名为“斯太尔”,从此开始从汽车零部件到柴油发电机业务转型。
但重组完成后的三年内,标的资产没有一年达到承诺业绩,累计11.8亿元的承诺总额仅完成了16%,缺口9.94亿元都要由斯太尔的大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补偿。
而英达钢构的背后,则是大名鼎鼎的“德隆系”。
根据斯太尔2014-2016年年报披露,英达钢构为控股股东,冯文杰为实际控制人。但事实上,据证监会调查,自2013年底至2017年底,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通过主导当时斯太尔非公开发行、与投资人约定收益分成等方式,取得了经营管理权,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是斯太尔的实际控制人。
证监会的调查情况显示:首先,根据唐万新与其工作团队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唐万新、唐万川、张业光作为其团队的核心成员,分工协作、利益共享。其中唐万新负责战略运营、业务管理、项目报批、人员选用,负责找项目和上市公司,确定上市公司和项目后推荐团队负责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其次, 斯太尔2013年非公开发行由唐万新、唐万川、张业光主导,并实际承担业绩补偿,相关非公开发行的对象系经唐万新、唐万川、张业光等人和投资人谈判确定。部分参与2013年 斯太尔定向增发的机构和唐万新团队约定项目收益(定向增发股份减持后扣除利息后的收益)五五分成。英达钢构对 斯太尔作出的业绩承诺最终由唐万新团队承担。2015年至2017年,唐万新团队通过 英达钢构已向 斯太尔实际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的业绩补偿款。
最后,唐万新、唐万川、张业光能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唐万新派出的刘晓疆、吴晓白管理团队具体负责 斯太尔的经营管理。唐万新主要负责 斯太尔的三年规划和核心竞争力, 斯太尔管理团队将经营方案报给唐万新同意后,再按程序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以保证按照唐万新的战略意图实现该项目预期盈利和增长。2015年6月, 斯太尔通过变更政府奖励款受益人的方式,将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应付常州斯太尔8050万元政府奖励款支付给唐万新团队控制的常州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2016年至2018年,在与江苏中关村洽谈 斯太尔2亿元政府奖励款及后续处理中,张业光、唐万新、唐万川等人直接参与谈判、签订回购协议、提供履约担保,实际支付回购款3000万元。
综合以上事实,足以认定唐万新、唐万川、张业光于2013年底至2017年底为斯太尔实际控制人。
因此, 证监会对斯太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罚款;对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晓疆、吴晓白被处以10年证券市场禁入。
退市新规持续发威 投资者保护仍需进一步完善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包括康得退、*ST鹏起、*ST富控、*ST信威、*ST欧浦、ST工新、*ST秋林等逾20家上市公司收到“退市通知”,凸显出退市新规的“威力”。
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退市新规,全面修订了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在全部板块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制定扣非净利润与1亿元营业收入组合财务指标;在保留“面值退市”等交易类退市标准的基础上,设置“3亿元市值”标准;增加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的标准;增加重大违法退市细化认定情形等。
分析指出,“应退尽退” 推动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格局,但不能“一退了之”,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健全。
今年5月,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公开表示,投资者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证监会将重点做到“四个一”:进一步推进“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措施,继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切实回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一揽子”配套制度体系,适时研究启动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进一步健全“一竿子”到底维权机制、丰富“一篮子”投资者便利服务。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相对于专业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往往更容易投资退市企业或被ST、*ST的公司。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中小投资者对于风险警示没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只看价格低就进行买入;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与专业机构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所以中小投资者更容易“踩雷”。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建议,投资者保护的核心是自我保护。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需加强投资者教育,使其形成价值投资理念,不炒差、不跟风。同时,投资者保护的另一关键是信息公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正在有效提升,对于问题公司往往会进行退市提醒。投资者保护还需要构建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我国已经建立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法惩戒的金融监管惩治体系。投资者在被骗等情形下,可以通过代表人集体诉讼来获得赔偿。此外,中介机构作为市场主体,不仅要服务上市企业,也要在退市过程中积极协助投资者。
文章综合自:中国经营报、每日经济新闻、证券日报、 *ST斯太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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