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汤达人上了一个未完成广告片,炒得沸沸扬扬…狂人也第一时间在线吃瓜
按官微的说法:灰模上线是创意团队、制作团队和我们一起的共识,成片也一直在同步进行中,并会于5月底发布最终版广告片。
为了让“广告”更好玩起来,代理商团队甚至还录制了一支视频大胆自我调侃求助:
“有技术的贡献技术,有想法的贡献弹幕,走过路过都留下点什么吧……”
千呼万唤,5月27日,汤达人最终版成片终于上线了!
整条片子以“真人+动画”结合的方式,关注“熬汤”和“元气”两大概念。

不管从整体创意构思,还是最终的制作上,都保持着品牌一贯的水准。
不过,最引人注意的一点是:此次TVC,最终附上了长长的网友ID收录,满屏的网友ID都是在此次活动中参与提供建议的,也算是为这场活动画上一个句号。
回顾汤达人这场为期一个多月的品牌营销活动,简直过山车一样刺激,在获得话题热度的同时,也给人带来一些新的营销思考。
事件回顾 
按照国际惯例,先来给各位大佬们捋一捋汤达人的营销时间线。
4月2日,汤达人官宣品牌代言人王俊凯,同时发布代言人版包装、上海外滩震旦户外大屏打call,引发百万讨论量,这一切都还是按照正常套路走的代言人营销。
直到4月27日,汤达人发布了一个未完成广告片,并在微博和B站发起#和汤达人一起拍广告#等共创活动,希望网友积极提建议。发布任何文字建议、图片建议或者视频建议,会以网友ID的形式收录到最后TVC片尾中,成为共创TVC的一份子。
此活动一出,立马在网上引起了多圈热议……
一派是不明觉厉的前排吃瓜群众,对该“乌龙事件”表现出莫大兴趣,跟风追评。
“还是头一次看到敢把还没贴材质的建模场景片子直接发出来”
“真的不是官方发错版本了吗?如果是创意的话还挺好玩的”

一派是蠢蠢欲动的“实践派”,已经迫不及待给出一些参与建议
“建议在小凯把大骨精打败的时候,整个元气汤世界变回彩色”
“在凯哥熬汤的时候,突然出现一束光,把奥特曼也召唤来了”
“像极了真人版中华小当家,建议可以不断推出续集”
不走寻常路的操作,也引发了一些强烈热议,甚至有一些类似谣言的产生。
“是不是发错版本了?这明显是个半成品啊”
“素模+右下角“中肯”的建议,看得我以为自己是汤达人的营销团队一员,现在在跟进这个广告案子。”
还有人发布“不付尾款”的评论,虽然这个网友很快自己辟谣:昨天错误传谣了,汤达人发灰模只是他们的活动方案,汤达人和他们委托的甲方没有拖欠特效尾款”
5月27日,汤达人如期上线最终TVC。从最终成片可以看到,汤达人把参与提意见的网友ID都加上,诚意十足。
这场活动,有说是品牌方真敢玩、有勇气,也还有人继续相信最开始误传的谣言。
不管怎样,借着这波营销,汤达人的话题热度在短时间内是蹭蹭上涨,也开启了关于内容共创的新一轮讨论。
1个多月时间,三场big day活动,汤达人微博话题6.9亿次、讨论量649.1W+,品牌传播声量迎来了小高峰。
 最后 
想从一个广告从业者的角度,和大家理性探讨、分析这场营销活动。
在品牌营销中,“为什么做”永远比“怎么做”、“做什么”更加重要。
先抛出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汤达人要做这场营销活动?
《消费者王朝:与消费者共创价值》一书中提到一个共创价值思想:
“企业不能再像以往那样进行单边思考和采取单边行动,因为价值不再只是企业创造,而是通过与消费者交换不断地实现,价值是消费者与企业共同创造的产物”
特别是随着Z世代消费者成为消费主力,他们更具创造性、主动性、表达欲,希望参与到品牌建设中,而不只是被动地等待品牌推送产品和内容信息。
这么去看,汤达人一开始应该是想借着这波营销,重构品牌与消费者的关系。从以前的“企业单方面影响消费者”,变成“带领和鼓励消费者一起设计品牌、传播品牌和建设品牌”,让“用户主义”概念变得更加彻底。
奥美创始人大卫奥格威说过:品牌归根到底还是消费者的品牌。
所以,消费者参与加入的过程是非常重要的,品牌仍然主导着产品创新,只不过消费者占据了主导地位。
从这一点考虑,作为一个主打“元气”概念的年轻新消费品牌,没啥毛病。
接着,再从创意落地抛出第二个问题,汤达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消费者共创UGC,除了众所周知的小米品牌常用的产品共创,还有一种更容易实现的新兴广告营销模式——内容共创。
即让品牌与消费者共同参与完成一支完整的品牌广告,通过将广告内容与消费者互动的完美结合,会让消费者在观看时更容易产生一种情感共鸣和品牌好感,从而提升品牌忠诚度。
在营销层面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江小白的表白瓶。
当这个作品里面倾注了用户的“智慧”与“劳动”之后,这个作品自然而然就成为他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
正如管理大师彼得·杜拉克在回答什么是它心目中最完善的广告时说,“那种会使消费者说,这个广告是针对我而且只为我制作的。”
如果消费者认为一个品牌是针对自己而且只为自己而做的,那么他与品牌的关系一定牢不可破。
从这个角度去看这个备受关注的汤达人品牌营销活动,似乎也是可以理解。
再者,从成本角度看,如果没有这个灰模大乌龙事件,这可能又是另一条诚意满满、但又很容易让人一扫而过的代言人广告,指不定还要花多少推广预算,这或许也是品牌的一场以小博大的赌局。
只是在最终处理方式上,以后需要考虑诸多因素,比如:用户实际操作能力,降低参与互动难度等等等。
作为广告人,这样的活动,可以从很多角度来评判和分析。回归到根本,众多品牌也应该逐渐认识到,在供大于求的今天,品牌与消费者的关系已不复从前,主动对话、保持开放才是出路。
每天中午11点半,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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