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多年的老员工,提了离职,又反悔,结果工作真没了!
综合自 | 裁判文书网
因为公众号平台更改了推送规则,如果不想错过八妹的文章,记得读完点一下“在看”,这样每次新文章推送才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订阅列表里。人生总会有遗漏,但是不要忘记点“在看”!!!
· · ·
员工提出离职又不想辞了,可没想到公司顺坡下驴:想回来?没门!这对想吃回头草的员工来说也是很尴尬。
最近,裁判文书网就披露了这样一则“尴尬”的民事判决书。
苏州渣打银行员工方某与其直线经理赵某因为客户问题发生激烈的争吵。在思考了三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其直线经理赵某发送了离职报告邮件。
就在上司同意了自己的离职申请后,方某在当天晚上就反悔了:发出撤回离职申请的邮件。公司却拒绝了他的请求。
1.

辞职撤回不了,那就补薪、赔偿30万 /
据一审调查,方某是2008年10月8日入职的苏州渣打银行,当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某任Personal Financial Consultant职务。
2019年2月25日,这位在渣打工作长达11年的老员工结束了在渣打的职业生涯。
这个事情的开端就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发出的辞职信。

2019年1月11日晚,方某与其直线经理赵某因为客户问题发生激烈的争吵。
2019年1月14日上午9:30,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其直线经理赵某发送了离职报告邮件:
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我因个人原因,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后,郑重的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不包括试用期),须提前一个月向直接上级主管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现提交辞职申请报告,并希望能在1个月内正式离职。
2019年1月24日上午10:54,直线经理赵某再次发邮件给,要求其做好相关客户交接工作。
很奇怪的是,方某犹豫了三天才决定的事情,在收到同意离职的回复当天就反悔了。
2019年1月24日晚21:27,向其直线经理赵某发出撤回离职申请的邮件,内容载明:
尊敬的领导:你好!经过与家里人商量,请按照劳动法规办理我的事项,至今尚未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对于电子邮件现在提出撤回,并委托我的代理人方先生139××××****处理本人事项,特此函告。
这时的重点就出现了,公司并不接受方某撤销离职的申请。

方某前前后后两次提出撤销离职申请,苏州渣打银行拒绝了,即使在面谈的时候,方某也多次提及提交辞职申请邮件的原因,但都被无视了。

为什么在和直线经理争吵后提交离职申请,在法庭上方某给出的理由是:一时冲动。
“……当时做离职报告的时候,我感觉我就像高速出口,我过了一个出口,但我没办法,我只能继续往前开……”
“……提这份离职报告其实还是有点冲动的。然后就像你说的,威逼说白了也就是我们之间太过激烈的争吵造成了压力……”
两人之间具体争吵的内容不得而知,方某所说的“威逼”也无从查证。只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渣打银行是铁了心不会让方某回到原来的职位。
2019年2月26日,方某作为申请人向苏州市虎丘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1.要求苏州渣打银行、新区渣打银行退还因2018年9月20日的处理决定“严重警告”扣发绩效和奖金人民币2万元。
2.要求苏州渣打银行、新区渣打银行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04400元;
3.要求苏州渣打银行、新区渣打银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8800元。
对仲裁不满意,后来诉至一审法院。
值得关注的是,在方某提出离职以前,曾经被公司发了《严重警告信》,并扣除销售奖金。
《严重警告信》载明:银行认定方某有如下违纪行为:要求或接受客户事先签署、或加盖印章的空白或信息不完整的交易指令或文件,前述违纪行为构成了对【一贷全管理办法流程】的违反,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方某一次严重警告。上述信中提及,方某的行为以及此警告处分将作为P3年终考核的考虑因素之一,并可能影响绩效和奖金。《严重警告信》最后由方某签字确认。 
一审再查明,诉讼中,自愿撤回要求苏州渣打银行、新区渣打银行退还违法扣发绩效和奖金9900元的诉请。
对于方某的第2、3项诉求,一审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苏州渣打银行作为用人单位,面对这样一位老员工,对其提出的离职申请,对引发辞职的原因却予以忽视甚至未予以正面调查。
一审法院认为,在
撤回辞职的情形下,苏州渣打银行执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苏州渣打银行应支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179032元。诉讼中,
自愿撤回要求苏州渣打银行退还违法扣发绩效和奖金9900元的诉请,系其自由处分私权,一审法院予以确认。而
要求新区渣打银行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的请求,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2.

二审逆转成年人应该知道辞职的法律后果 /
苏州渣打银行对一审的结果不甚满意,因此上诉。并对一审判决进行了回应:
1.方某的直线经理与方某针对离职事宜进行了调查面谈,上海总部的领导代表苏州渣打银行专程从上海赶赴苏州就方某离职事宜进行调查与了解。
2.两封邮件均表明苏州渣打银行已开始针对方某离职的申请开展正式交接工作。
3.直线经理将自愿离职员工的离职信上传到AskHR符合银行员工的离职流程,与员工自行上传离职信给AskHR具有同等效力。
4.方某作为一名在职场中工作已十余年的成年人,应十分清楚辞职的法律后果和意义,相关事实也均体现了方某辞职的意愿并非一时冲动。

二审法院认为,方某自2019年1月11日晚通过电子邮件向用人单位提出以个人原因的离职申请后,该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用人单位时生效。用人单位接收到该信息后启动的包括安排工作交接、确定离职日期等程序,均是为保证用人单位正产经营需求而为,方某均予以了配合,即完成了形成权实现后的附随义务。
方某主张于2019年1月24日撤回离职申请,对此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本案中,由于离职申请已到达用人单位,并不发生撤回的效力。
关于离职流程,苏州渣打银行提供的《离职流程》亦有直线经理操作部分,直线经理在收到劳动者离职申请后进行的操作并未违反该流程的规定,且如前所述,关于离职的流程,是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意思表示后的附随义务,并不影响劳动者单方离职意思表示的形成权特质。一审以此否认方某自愿离职不当,应予以纠正。
所以方某是自愿离职,没有产生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而且离职程序没有问题。一审认定给付经济赔偿金不当,二审法院予以纠正。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方某诉讼请求。
—end—


金八传媒往期获得奖项


*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
添加八妹微信,爱我,就别错过~*

极扬文化(股票代码:873375)旗下金融八卦女APP,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1100万人的选择,这里有更大的视界,金融八卦女等你。
点击下方“在看”
你也越好看!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