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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事变,见字如面
2020.08.25
01
这个引起众怒的事件简要概括就是:

52岁男子袭胸17岁少女,同行的胡林在老人逃窜时将其踹伤,最后下场是老人叫嚣不赔20万蹲大牢,男生见义勇为反被刑拘。

新闻爆出,全网哗然。
几乎所有人为胡同学叫屈,更为中国法律心寒。
故意伤害罪,这可不是小罪啊,如果真的这么闹下去,根据猥亵男的伤势,势必要坐牢的!

事情详细经过是:
今年6月1日下午,李爱和同学胡林去当地一家商场吃晚饭。当时他们准备去坐电梯,在前往电梯途中被陌生男子袭胸。
“那个男子本来是直线行走,看到我以后突然改变方向了,往我这身边撞过来,然后用手肘撞击了我的胸部。” 李爱说,当时她感觉胸口特别痛,就下意识的往后面去看是谁撞击了他。“我发现这名男子也在回头看我,然后这名男子看到我在看他以后就特别惊讶,慌忙往其他地方走,我就告诉我身边的胡同学了。
当时,她和同学胡林去到那名男子身边,问他怎么回事,对方矢口否认,并指李爱撞到了他,想碰瓷。
“我当时觉得他故意袭胸还污蔑我,觉得特别委屈,我就哭了。保安就让我们双方去看监控。”李爱称看了监控后,对方想逃跑。
 “那名男子就特别慌张,然后试图逃跑。胡同学反应过来了,追上去” 
因为胡同学的手受过伤打了石膏,不方便用手阻止,就用脚踹了他小腿的位置,他摔跤了。
事发后的6月10日,听说雷某要做手术,胡林的父母给雷某交了10000元的手术费。7月14日,胡林在家人的陪同下和雷某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调解。
“雷某要求赔偿20万元。”胡林父亲胡师君拒绝。
8月21日,儿子胡林被刑事拘留。
“感觉很对不起胡林”李爱哽咽地说:“他是为了帮我。”
原本的受害人,现在却变成了“加害人”。她自认为对不起男同学,见义勇为反被拘。
这个事情对于胡同学影响很大,甚至影响了他的前途未来,高考失利 。
一边是见义勇为被刑拘,一边是猥亵男反而只是行政拘留。
不要说网友看不懂,专业律师更看不懂:
最让人气愤的是,负责此案的民警一口咬定胡同学就是故意伤害。

临安学过半年法,那么用专业角度来分析一下。

是的,胡同学的行为并不是阻止猥亵而进行的伤害,因为猥亵这个动作在此前已经完成。

在法律上,并没有见义勇为这个术语,只有正当防卫。显然,雷某的猥亵行为已经完成,因此正当防卫的条件不成立。
但是临安为什么还要站胡同学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
当时的情况下胡同学明显要制止猥亵男逃跑,对此情节怎么可能适用故意伤害罪?

临安退一万步说,就算不是见义勇,但是刑事案件要求主客观相统一,他踢人是为了阻止对方逃跑而非伤害对方,没有伤害的故意,哪来的故意伤害罪?
好吧,既然你警方非要说是故意伤害罪,那么拿出证据来,调监控,看看现场到底发生了啥。
但是魔幻的事情又来了……

好家伙,在中国一到关键时刻就是监控丢失。
律师是有权利要求出示证据的,在没有详细的监控作为证据前提下就认定故意伤害罪,当地警察都凭意念执法?
对了,这个大色狼已经不是初犯了。
李爱还透露,当时在查看商场监控时发现,该男子还对另一个女孩袭胸。
这段时间记者一直在联系相关警方,但是一直没有人正面出来回复。
誓要逆民意和法理而为!
这事要搁几十年前,报纸上会这样报道:
今有一思想道德极其败坏之人,多次在公共场所趁机侮辱女性。
英勇青年胡同学革命警惕性高,将流氓分子雷某当场抓获羁押,身体力行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革命建设。
羁押过程中,雷某丑行暴露伺机逃跑,眼疾手快的英勇青年急忙上前追赶,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道德败坏的雷某摔向地面两处骨折! 让人拍手叫好!
现在却直接给关了进去,我不知道如今世道是怎么了。
因为一则则这样的新闻,现在谁还敢见义勇为伸张正义,谁还敢扶老人,每个人变得越来越冷漠,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因一案,毁一德。
唉。
02
近年来,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去年因见义勇为入狱的还有
福建福州
赵宇。

2019年12月26日,福州赵先生遇见一男子试图强奸,他勇敢冲了出去。
这一去,他在拘留所里度过14天。
这一去,他错过了妻子的临产,错过了儿子的降临。
这一去,他还有可能面临60万的巨额索赔,外加几年的牢狱生涯。
我们不会想到,18年昆山龙哥事件才过去不久,这么魔幻的剧情在我们中国再次上演。
福州公安提醒您:
坐牢原因千万条,
见义勇为第一条。
强奸未遂打麻将,
救人危难蹲大牢。
那件事的来龙去脉临安简单写一下。
一天赵宇听到楼下有女子在喊救命,然后冲下去看到一男子掐着女子的脖子意图不轨。赵宇制止了他,制止过程中赵宇踹了男人一脚,男子受伤报警。
根据伤情鉴定,赵宇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拘留,后续有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和牢狱之灾。
这是人民日报的相关报道:
其实,这起事件和18年的昆山龙哥事件如出一辙。
昆山龙哥舆论焦点在于是否防卫过当这个问题上,而赵宇见义勇为事件争议在于造成“二级伤残”的时间点是在制止前还是在制止后。
关于所谓的二级伤残,有记者电话访问了事件强奸未遂主人公。
男的接了电话,嚷嚷说打麻将声音太大听不见便挂了电话。
我们真的彻底震惊了,你他妈都二级伤残了怎么打起了麻将?
二级伤残是什么概念?
这是个非常可怕的概念,简单来说基本上丧失劳动能力。即使每套法律法规都有不同的说法,但无论如何都是非常致命的伤害。
人家见义勇为面临牢狱之灾,可你一个强奸犯倒是像个没事人打起了麻将,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笑的事?
03
这次胡林案,又是一起“防卫过当”案件。
真是莫大的讽刺,我原本以为昆山龙哥案件会推动中国法制进程,我以为福建赵宇案件会让“正当防卫”的标准变得灵活契合实际,看来是我们高估中国法律了。
见义勇为不规范,看守所关押15天,这种可怕剧情还是会再次上演。
那什么才叫正当防卫?
是不是当坏人举起刀了,你都要面带微笑柔声细语说一句“请您停止犯罪”,轻声是防止将对方耳膜震坏,面带微笑是避免将对方吓出精神疾病。
是不是当对方犯罪未遂撒腿跑了,也一定不要追赶不要追赶,最好是提醒对方雨雪天气小心路滑,到家了打个电话报个平安。
是不是一定要苛刻成这样?
我不是在开玩笑,我是在怒其不争。
哪怕有昆山龙哥无罪释放的先例,哪怕有赵宇“正当防卫”最终确认,但胡林面临的仍然是几十万巨额赔偿费和牢狱之灾。
在当下中国法律里,你想做一次成功的正当防卫,几乎比登天还难。 
原因是条件实在太苛刻了。
我的大学法学老师说过:他曾经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了7年,3年书记员,4年助理审判员,记录或者判决的案子不下上千件,可是没有看见过一份因为正当防卫判决了无罪的判决书。
对了,我曾经还看过一则荒唐又悲哀的新闻。
2010年除夕夜,张福林陪着怀有身孕的妻子在岳父家欢度除夕。妻子的前夫王君在醉酒后不请自来,并持刀闯入卧室,张福林和妻子双双受伤。
情急之下,被王君压在身下殴打的张福林夺刀后向王君连刺三刀。随后,张福林感觉到王君打他的力量越来越小,于是便挣脱开王君。
此时,张福林看到王君的身上有血,便赶紧进行抢救,并让妻子拨打120,但这一切没能挽回王君的生命。
2011年12月9日,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福林有期徒刑5年。
张福林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提出上诉。对于之前张福林一直坚称的正当防卫,法院最终并没有采信,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福林有期徒刑3年半。
那么,我问你,如果当事人是你,大过年的,一个醉汉上门杀人,你的妻子还身怀六甲,你会怎么做?
这个判例告诉你:赶紧逃命吧。因为你不跑,就会被抓进牢里关几年。
看完了中国故意伤害罪的例子,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外国,正当防卫是如何判定的?
是否也这么困难? 对比才能看出区别。
2014年6月5日,一位名叫亚伦·伊巴拉的青年男子持一把霰弹枪和大量弹药,进入美国西雅图太平洋大学的一栋教学楼,胡乱朝人群开枪射击,导致一死两伤。
危急关头,22岁工程学系学生乔恩·梅斯冲上前,朝枪手脸上喷射胡椒粉喷雾,并将其摔倒在地致重伤,其他学生一拥而上,将枪手制伏。
警察随后赶到,把凶手逮捕归案。事后警方调查发现,枪手随身携带超过50发子弹,乔恩的英勇行为避免了伤亡更重的惨剧。
这是一个典型的见义勇为故事。乔恩成为众人推崇的英雄,美国各大媒体和互联网上一片赞誉之声。
可这故事换在中国,乔恩·梅斯的命运会是怎样呢?
我拿美国和中国做对比,并非就是崇洋媚外。而是寄希望于我国的法制建设。
我国的许多法律都是滞后的,有些漏洞非常明显。并且对见义勇为/防卫过当的定义非常苛刻教条,按照目前事件发展方向判决对胡同学十分不利,它或许会再次打击中国民众的正义感和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那这样的法律是不是应该改了?
04
扶老人被讹,帮助手无寸铁女子脱离危险面临牢狱之灾,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如今,我们这个畸形社会真的太需要那些正义的侠客了,是他们让我们觉得中国还有希望。
可是,我们却一次次把他们弄丢了。
加拿大早在1972年就设立了“见义勇为奖”,该奖为“勇敢勋章”,主要表彰在危险情况下做出的杰出行为。“见义勇为奖”每年由加拿大总督亲自颁发,如今已经走过了48个春秋。
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曾经说过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在举起的刀子面前,要求超然冷静的思考,是不可能,也不人道的。”
在我们看到别人遇到流氓歹徒,我们要么吓得屁滚尿流,要么仗义相助。可这时候谁又能冷静分析一番?
纵使我想,可那罪孽,不会给你一秒钟思考。 
或许能在防卫的时候精确考虑行为的正当性的,恐怕只有人工智能了吧。
以后见义勇为或者做其他好事,旁边要有一个人全程参与录像,否则别轻举妄动,不然百口难辩。我是认真的,这是最佳方案,不开玩笑。
我真的好怕,我们以后不得不冷漠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这种地步
微博有网友说:可能,以后我们路见不平,终于不再敢拔刀相助了。不是因为害怕流氓,而是因为害怕法律。 
我希望这句话永远不要成为现实。
在我们中国,每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唯一的希望都是靠舆论压力来反转。
我不知道这是我们国人的不幸还是悲哀。
可是我希望这次,不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我们中国法律能做一些修改和完善。
那才治本,才可以给我们国人安全感。
这一次他和昆山龙哥事件中于海明一样,代表着一个群体,这个群体是无辜善良的国民。
他们渺小,他们充满正义。
曾子说:
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可寄百里之命,可托三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也。 
此前,如于海明如赵宇如胡林这样人,我们只能在很古老的书中读到,哪怕年代稍近一点,都难以见到如此血性、如此英勇的故事。
但所幸的是,我们发现这样的人就在我们身边,可是法律竟要消灭这样的人。
孟子说:
气者,至大至刚,至纯至清,无违义,近于仁。
意思就是,做人,要养出一腔浩然正气,干净,仁义。
孟子又说:
无测隐之心,非人也。
意思是说,身为堂堂七尺男儿,没有怜悯之心,听到女性微弱的呼救声,假装听不到,难以为人。

孟子还说:
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意思是说:倘若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倘若问心无愧,那么即使对方是千军万马,我也将勇往直前,绝不后退。
《孟子》曾云:
挟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曰 “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 “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孟子说告诉我们,人在万事万物面前的表现,有其二:

一种是不能。

一种是不为。
何为不能?
孟子说: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而不能也。
我让你挟着泰山,跨过北海。你不是不愿做,而是做不到,因为这超出了常人能力的极限。
但,如果看到歹徒拿着刀挥向自己而不敢做声,如果听到女性的呼救声置若惘闻,看到色魔逃跑而不擒拿……
这就不再是不能,而是不为。
我希望阻挡正义的不再是法律,我希望法律不要对坏人太好,对好人太坏。
如今这世道,让人退却。不是怯弱,不是丢失了心中的义气和意气,让人不为的是让人胆寒的法律啊。
这一次,胡同学的背后是着整个中国的正义和陈旧的流氓法律,如果这次正义赢了,那么我们再也不必恐惧。
请帮帮胡同学吧,也是帮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遇上手里有刀但却不敢向恶魔砍去的那一天。
新英格兰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石碑上刻着这样一段忏悔诗: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著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如孟子所说,义之所在,一往无前。
——虽千万人,吾往矣。
——纵付出代价,又何惧?
可是,我不希望做正义之事也要付出代价,我不希望我们做了好事之后还要像干了坏事一样忐忑不安。
我不希望这个社会是这样的。
18年是江苏昆山于海明的故事,去年是福建福州赵宇的故事,今年是湖南永州胡林的故事。没人知道什么时候是我们自己的故事,所以请你不要再继续沉默了!
请帮忙转发呼吁一下吧,毕竟这是我们唯一能够做的了,但愿胡同学能有赵宇那样的运气。
如果没有,我依然选择相信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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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府主人~
你好,自我介绍一下。
吾唤李临安,文能曰武能日,一个99年出生的武汉大学生。 
人生信仰:做爱做的事,交配交的人。一个头脑简单,五肢发达的少年。 
努力成为那种不声不响但是什么都做得很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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